劉寶瑞(原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濟檢察廳高級檢察官)

劉寶瑞,1954年10月出生於北京市順義縣,1975年3月參加工作,197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3月在北京市順義縣南法信公社任糧食員,1976年2月任順義縣糧食局直屬庫政工員。1977年2月至1980年2月,劉寶瑞同志在北京大學經濟系學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寶瑞
  • 出生日期:1954年10月
  • 逝世日期:2010年11月8日
  • 職業:原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濟檢察廳高級檢察官
人物生平,個人事跡,

人物生平

1980年2月,劉寶瑞同志大學畢業分配到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濟檢察廳工作後,歷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1998年11月評定為四級高級檢察官,2003年6月晉升為三級高級檢察官,2005年12月任副廳級檢察員,2008年12月晉升為二級高級檢察官。
2010年11月8日因罹患食道癌醫治無效去世,時年56歲。
(圖冊:)

個人事跡

劉寶瑞從事反貪污賄賂工作30年,參與查辦了河南汝州市原市長徐中和受賄案、山東泰安市原市委書記胡建學系列受賄案,以及胡長清受賄案、成克傑受賄案等數十起大案要案,並負責審查督辦了數百起疑難複雜案件,依法處理了許多重大案件線索。先後榮立二等功、三等功和嘉獎各1次,2002年榮獲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黨委“優秀共產黨員”稱號,2010年追授為全國“模範檢察官”、“中央國家機關優秀共產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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