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堅明

劉堅明

劉堅明,曾任廣東省佛山市政協常委、市司法局原局長。

2018年2月,因嚴重違紀,決定給予劉堅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受賄犯罪事實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堅明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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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

任佛山市政協常委、市司法局原局長。

人物事件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2018年1月,佛山市政協常委、市司法局原局長劉堅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已被採取留置措施,正接受組織審查、監察調查。

雙開

2018年1月,日前,經佛山市委批准,佛山市紀委監委對佛山市政協常委、市司法局原局長劉堅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堅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違反組織紀律,違規不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長期與私人老闆勾肩搭背,接受禮金禮品及旅遊安排;違反工作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堅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佛山市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堅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建議市政協免去劉堅明政協佛山市委員會城建委員會主任職務、撤銷其政協佛山市委員會委員和常委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事實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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