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丹(上海對外貿易學院法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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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丹, 女,副教授 ,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經濟法系本科、韓國國際法律經營大學國際法專業碩士、復旦大學國際法專業博士、華東政法大學博士後在研人員(2012-)。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丹 
  •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 性別:女
  • 職稱:女副教授 法學博士
人物經歷,主要貢獻,發表論文,出版著作,科研項目,獲獎記錄,

人物經歷

2006年3-5月德國漢堡國際海洋法庭(ITLOS)法律部,實習;2009年7月荷蘭海牙格老休斯中心,國際刑法培訓;2010年8-12月,美國奧爾巴尼法學院,訪問學者;2012年7月,美國薩福克大學,教學法培訓。承擔國際公法(雙語)、世界法律制度(雙語)、世界貿易組織法(雙語)、國際爭端解決、國際環境法等課程本科和研究生層面教學;擔任法學院與昆士蘭大學法律碩士合作項目“World Legal System”課程授課;2008起任同濟大學經管學院留學生SEM/IEDE項目中國法主講教師及、IMBA“Foreign Related Legal Environment in China”課程客座教授。

主要貢獻

發表論文

1.淺析中國WAPI標準與WTO TBT協定,載《WTO動態與研究》2005年第1期;
2.從國際法角度看CEPA協定下的服務貿易法律體制,載《WTO動態與研究》2005年第10期;
3.The East China Sea Continental Shelf Dispute—Preceding Cases, Delimitation Principles and Prospect of the Dispute,載《海大法律評論》2007年第1期;
4.時際法與我國海洋領土爭端之考量,載《金陵法律評論》2009年第2期;
5.國際法在國際商事仲裁中的法律適用問題,載《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11年第5期;
6.海洋生物資源國際爭端研究,載《河北法學》2011年第8期;
7.海洋法視角下的海盜治理問題,載《探索與爭鳴》2011年第10期;
8.從國際法院2010年“南極捕鯨案”看規制捕鯨的國際法,載《武大國際法評論》2012年第15卷第1期;
9.渤海溢油事故海洋生態損害賠償法律問題研究,載《河北法學》2012年第4期;
10.從國際法院2010年“南極捕鯨案”看規制捕鯨的國際法,載《武大國際法評論》》,2012年第5期;
11.菲占黃岩島法理不足,載《社會觀察》2012年第6期;
12.Jessup模擬法庭與國際法雙語教學探索與實踐,載《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12年第5期。

出版著作

個人獨著:《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的國際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3月第1版;

科研項目

1.2008-2010,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優青”項目——《從WTO貿易性技術壁壘角度看歐盟“雙綠”指令-兼議我國立法對策》;
2.2009-2012,參與中國太平洋學會學術研究工作委員會《東海諸海島中有爭議島嶼的史地考證及相關問題研究》課題組;
3.2010-2012,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委全英文示範教學——《國際公法》;
4.2012,國家海洋局:《釣魚島主權歸屬的各國立場研究》;
5.2012,國家海洋局:《關於領土爭端中的關鍵日期和時際法因素的考察》;
6.2012,上海日本交流研究中心:《釣魚島國際訴訟的可行性研究》

獲獎記錄

2006-2011任JESSUP國際法模擬法庭大賽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代表隊教練,代表隊2009年獲大陸賽區“最佳書面”獎、2010和2011年各獲兩項“最佳辯手”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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