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票門

“2010年感動中國人物評選”近日爆出“刷票”鬧劇:有網友爆料稱,江西宜春學院等高校接到“市委宣傳部通知”,要求學校集中組織師生為“感動中國”的本地候選人投票,昨天在宜春學院網站上看到,不僅為“感動中國”候選人拉票的通知依然掛著,而且赫然多了一個“對第八批‘中國好人’候選人進行投票的通知”,也是在為某位候選人拉票。

本應是公眾自發投票評選“感動中國”人物,某些政府部門卻動用行政手段組織投票——專家質疑,政府拉票明顯有違“依法行政”精神;但網上票選方式存在缺陷,使行政干預有空子可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刷票門
  • 地點:江西宜春市
  • 時間:“2010年
  • 事件:動用行政手段組織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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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對於江西宜春市三位入選央視《感動中國》候選人得票被操縱的懷疑,發酵已久。截止12月9日18:20,王茂華、譚良才翁婿兩人的得票達到133318票,排名所有候選人之首,其中96%的得票來自江西。曾凱得票數為79123張,列第三位,其中82%來自江西。據悉,宜春學院曾發布通知稱市委宣傳部要求師生員工為“感動中國”候選人刷票,要求“每張票不得超過10位候選人,其中必須包括王茂華、譚良才和曾凱。

刷票門 - 事件概況

與內部圈定人選相比,肇始於2002年的央視《感動中國》人物評選發動全民投票,從發揚民主,促進公平的角度講,“海選”的民主價值不容否定。但是民主投票應該充分反映投票人的
意願,民眾是否投票,如何投票,投誰的票,任何人都無權干涉。宜春學院發布通知稱市委宣傳部要求師生員工為“感動中國”候選人刷票,並強調必須為宜春籍候選人投票,顯然經不起推敲。
由於三名宜春籍人士在“感動中國”候選人之中,特別是王茂華本來就是宜春市袁州區慈化鎮伯塘中學教師,由於學校給全體師生下達了清晰的“刷票”指令。短時間內,這三位候選人選票獨占鰲頭,且票源絕大部分來自江西,令人感慨,更令人嘆息。教師王茂華和他的岳父譚良才,冒著生命危險三次闖進火海勇救6名兒童。看守所所長曾凱,用母親般的柔情悉心教導和關愛每一個在押人員。他們的事跡並非不感人,但是再感人的人物經過權力之手操弄,也讓人感動不起來。
“感動中國”人物評選出現某一城市候選人票數遙遙領先的局面,並非出於民眾的投票參與熱情,而是相關部門與學校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動用龐大的師生資源資源所致。廣大師生為特定候選人辛苦刷票,實在是對“感動中國”評選活動的諷刺。
儘管“感動中國”只是一場選秀活動,並非官方行為。但是評選活動關乎央視公信力與國人的誠信,評選結果還關乎地方形象。曾有評論指出,“感動中國”已經成為中國電視乃至中國媒體的一個標誌性的欄目,其傳播價值已經遠遠越過了節目本身,甚至形成了巨大的社會影響力與精神震撼力。
從某種意義上講,權力操縱“感動中國”人物評選,既是對“感動中國”評選的諷刺,也是對投票人的褻瀆。對其他候選人顯然不公平。但是,由於“感動中國”評選是一場選秀活動,評選制度設計存在弊端,評選監管機制粗放,“網上投票”只看滑鼠點擊量不看點擊從何來,這種“超女式”投票模式,也給相關部門與學校挾權力以令刷票提供了可乘之機。
央視“感動中國”評選出現刷票行為,不僅涉嫌違規操作,傷害評選公信,也影響教育形象,損害地方形象。不僅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宜春這座“叫春”的城市更應深刻反省。

刷票門 - 社會聲音

得票情況“不正常”

查看新浪網公布的“2010感動中國人物評選”投票結果發現,江西宜春地區的候選人王茂華/譚良才曾凱排在得票數的頭兩名;再看他們所得投票的構成,分別有95.9%和83.1%來自江西,這似乎印證了之前網友的曝光。
讓人有點意外的是,在宜春學院官方網站上,《關於認真做好王茂華、譚良才和曾凱參選央視<感動中國>2010年度人物網路投票的通知》依然掛在主頁上,好像對網上的議論“全無顧忌”;邊上則多了一個新近貼出的《對第八批“中國好人”候選人進行投票的通知》,要求為宜春市12月份“中國好人榜”候選人孫富媛投票。
在百度宜春貼吧,眾網友感嘆,“宜春又上各大新聞網了!”“這到底是感動中國,還是感動宜春?”“太丟人了!”但也有網友表示,“為英雄拉票,總比為貪官拉票強得多。”昨天下午,撥打發出拉票通知的宜春市委宣傳部和文明辦的電話,想了解這么做的初衷,但從宣傳部部長室、副部長室到新聞宣傳科、文明辦辦公室,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拉升“地方知名度”?

“聽到‘刷票’鬧劇,第一感覺是‘感動’正在變味。”北京學者鄧聿文說,發生某些地方政府為候選人拉票的事情並不奇怪——若能把本地的先進人物“推”成全國“感動”,他們大概覺得這能提升“地方知名度”吧?而現在粗放式的網路投票,則為人為操控提供了條件。
類似的政府組織刷票行為,在各類評選活動中其實不少見。上海政法學院副院長關保英教授告訴記者,政府介入公眾評選,其實反映了眼下還很頑固的“行政萬能”觀念,這與“依法行政”精神是截然相背的。“政府可以積極宣傳英雄和先進人物的事跡,讓百姓感動而自發投票,但絕不能組織投票。”關保英說,許多被要求投票的人了解候選人事跡嗎?感動了嗎?拉票,有違通過評選反映民意的初衷。
“如果某地政府拉票成功,會不會引起仿效,甚至引發各地政府間的拉票競爭?那就太可悲了!”復旦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胡守鈞說,評獎規則、程式乃至技術上的合理設計,也應引起關注,對評選過程要有監督,否則容易失控,結果必然像“超女”那樣變成炒作,失去公正性,失去公信力。諸如大量選票來自同一省份、同一地區等的異常情況,技術監控並不困難,關鍵是要認真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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