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決定論

制度決定論,德爾蒙德1999年提出。包括中央集權遏制創新論、低水平制度論、技術供給不足論等觀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制度決定論
  • 提出人:德爾蒙德
  • 提出時間:1999年
  • 觀點:中央集權遏制創新論
主要觀點,相互關係,

主要觀點

制度決定論又包括以下觀點:
1.中央集權遏制創新論。以德爾蒙德為代表(Diamond,1999),他認為歐洲的海岸線犬牙交錯,且島嶼眾多,有利於形成了眾多的相互競爭的小國,而中國的海岸線平滑有序,近海幾乎是沒有大的島嶼,有利於形成統一的大帝國,而大帝國的中央集權,則會遏制創新。以哥倫布的航海為例,如果歐洲統一在任何拒絕哥倫布計畫的君主之下,則歐洲對美洲的殖民可能永遠不會發生。
戴爾蒙德將中國的落伍歸咎於完整的地理環境所造成的中央集權的國家體制,與本書的思路有吻合之處,但他卻沒有詳細地展開這個過程是怎樣發生的。實際上,如本書第四章所述,中國歷史上大一統的中央集權政治體制,總是會逐漸地演化出事實上的分權,並形成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間的競爭,但是這種競爭卻沒有導向長期發展,中國近200年的所謂的“資本主義萌芽”,最終也沒有孕育出工業革命和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對此戴爾蒙德的理論無法做出解釋。
2.低水平制度論。黃仁宇直接引用諾斯的觀點,認為中國古代社會沒有產生資本主義的根本原因是財產所有權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和保護。國家為了統治的安全,而犧牲效率,將制度維持在一種低水平的均衡上,通過繁瑣而細碎的財政制度來管理國家,從而無法形成資本主義發展所必需的條件,即“數字目的管理”。
這種觀點與本書的論述基本吻合,但是卻過於粗糙,它無法解釋社會為什麼長期鎖定在這種制度之中。王朝後期工商業的相對發展,為什麼沒有向歐洲一樣改變政治結構,從而確立起保護產權的制度。
3.技術供給不足論。以林毅夫為代表,他認為近代之前中國的技術水平之所以在歷史上能夠領先世界,是因為當時的技術比較簡單,可以靠經驗積累完成,中國人口眾多,能工巧匠也多,技術發明的機會就多。而現代技術是建立在科學實驗之上的,缺乏了基礎科學知識的支撐,而僅憑經驗很難完成發明。中國古代的知識分子大都投身於科舉考試,缺乏基本的科學知識訓練,難以完成技術的發明與創新。
科舉制和思想禁錮的確不利於科學知識的傳播和技術的創新,但這一觀點無法解釋在明萬曆之後,隨著商業的繁榮,商人已經能從商業活動中獲利豐厚,而為什麼他們的子弟仍然會熱衷於投身科舉考試而不是商業活動?同時,諾斯也指出,工業革命並不是一個以重大發明為標誌的顯著事件,而是在一百多年的時間裡由小發明小創造持續積累的漸進過程。科學知識在很大程度上是發明創造的欲望所刺激的。林毅夫的觀點無法解釋中國歷史上發明創造欲望的不足。

相互關係

拉坦指出,在制度和技術相互關係的問題上,存在著技術決定論和制度決定論兩種對立的觀點。技術決定論的代表是馬克思、凡伯倫以及庫茲涅茨等人;制度決定論的代表是諾思、托馬斯以及小阿爾弗雷德·錢德勒等人。
與技術決定論不同,諾思等人則主張,技術創新和經濟成長實際是對要素與產品相對價格長期變化與市場規模變化的滯後的反應。在諾思等人看來,產權制度的變遷是有效的經濟組織為了彌辛卜私人創新活動收益率低於社會收益率自覺地反映。特別是由於稀缺性所導致的土地和勞動相對價格的變化,就要求對土地和勞動的產權進行新的制度安排。諾思等人特彆強調製度變遷比技術變遷更為根本的觀點。例如,以“兩田制”代替“三田制”所形成的集約耕作制度,不是對技術變遷的反應,而是對要素價格變化的反應。諾思甚至認為,市場經濟的擴張即使在沒有發生技術變遷的前提下,也能為人均收入的增長做出貢獻。易言之,通過制度變遷,或產權的(諾思)、或組織的(錢德勒)、或隊生產的(德姆塞茨),都可以提高人們的資源使用效率,提高經濟產出率,排他產權的確立(諾思)、組織結構的變革(錢德勒)以及“隊生產”的監控和克服道德風險等等;也可以進一步引申為“大鍋飯”變為“承包制”等等;都可以在不發生技術創新的條件下,提高生產效率。
根據小阿爾弗雷德·錢德勒企業史的經驗,技術和制度的關係可以被進一步簡單地表述為“新市場的發現——組織結構的創新——制度的創新——技術的創新”這樣一個線性模式。比如,來售上世紀20年代,杜邦公司、通用公司等組織的決策結構創新的經驗,即決策的集中與分散的統合模式。制度的規模經濟促進了經濟組織收益率的變化。總之,在小阿爾弗雷德·錢德勒看來,“美國工業中的經濟規模更多的是制度創新的產物,而不是技術變遷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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