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火令

漢官名。太初元年(前104)置,屬太鴻臚,下有丞,別火,掌改火之事,居延出土漢簡有丞相、御史大夫據太常轉氣太史丞言,擇日使官民用新火易故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別火令
  • 類別:古漢語
  • 意思:漢官名
  • 出處:《漢儀注》
漢官名。太初元年(前104)置,屬太鴻臚,下有丞,別火,掌改火之事,居延出土漢簡有丞相、御史大夫據太常轉氣太史丞言,擇日使官民用新火易故火。如淳注引《漢儀注》謂為“獄令官,主治改火之事”。新莽時改錄典樂。東漢省。《漢書·百官公卿表》, 《論語正義》《陽貨篇》註:“《周書 月令》有更火之文.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拓之火,秋取柞痋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一年之中,鑽火各異木,故曰改火也。《改火解》:“改火之典,昉於上古,行於三代,迄於漢,廢於魏晉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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