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維林

列維林(Karl Nickerson Llewellyn,1894~1962)美國實在主義法學主要代表者之一,曾任哥倫比亞大學和芝加哥大學的法學教授,美國統一商法典的主要起草人,對羅斯福總統的“新政”做過貢獻。其主要著作有《棘叢》(1930)、《實在主義法學一下一步》(1930)、《法學一實證主義的理論與實際》(1962)等。在美國實在主義法學的代表者中間,列維林以法律虛無主義或法律規範的懷疑論而著稱。他認為,法不是規範,也不是規則,而是每個個別案件的判決,是許多的法院判決。他甚至公然替實踐中的不法和違法行為辯護。他求助於“社會生活的事實”,提出事實重於法律規範,因為社會的變化要比法的變化快。按照他的觀點,法的任務就是儘可能使社會制度更加鞏固。因而,無須乎追求法律規範;相反地要使法學超出規則、命令、規範的範圍,使法學遵守那些在規範適用中獲得的,以及為生活和事物的實際狀況所證實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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