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寧獎金

1925年6月蘇聯為紀念列寧而設立的獎金。當時尚未把文學作品包括在獎勵範圍之內,主要是“為了鼓勵與列寧的思想最接近的方面的學術活動,即把科學與生活緊密結合起來的學術活動”。

1935年後停止頒發。1956年9月,蘇共中央和蘇聯部長會議作出決定,恢複列寧獎金,並把頒發的範圍擴大為科學著作、建築、技術、文學、藝術等各個方面,從1957年開始頒發。文學方面,嘉里爾的組詩《莫阿比特獄中詩抄》與列昂諾夫的長篇小說《俄羅斯森林》首獲這項獎金。每年4月22日(列寧誕辰)頒發一次(1958、1966兩年未發)。1966年蘇共中央和蘇聯部長會議重新作出決定(實施條例於1967年2月批准),獎金改為兩年頒發一次。共有30個名額,科技方面占25名,文藝、建築方面占5名。一部著作不能同時作為列寧獎金與國家獎金的候選者,已獲得列寧獎金者也不能再次獲獎。獎金額為1萬盧布,並授予證書和獎章。從1970年起又增補了兒童文學方面的列寧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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