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訊逼供研究

刑訊逼供研究

《刑訊逼供研究》是中國檢察出版社2007年9月1日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靳學仁。本書主要介紹了刑訊逼供的定義、發展歷史、成因和基本原則等內容。

基本介紹

  • 書名:刑訊逼供研究
  • ISBN:9787801858092
  •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 開本:32
圖書信息,作者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檢察出版社; 第1版 (2007年9月1日)
平裝: 296頁
開本: 32
ISBN: 9787801858092
條形碼: 9787801858092
尺寸: 20.8 x 14.6 x 1.4 cm
重量: 322 g

作者簡介

靳學仁,男,1964年1月出生,甘肅隴西人,1986年畢業於西北師範大學政治系,獲法學學士學位,同年考入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專業研究生,獲法學碩士學位。研究領域主要為刑事訴訟法、司法制度和證據法。現為華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兼任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泉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泉州市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福建省法學會訴訟法學專業委員會委員。合著專著一部,參編教材四部,發表學術論文數十篇。

目錄

第一章 刑訊逼供概述
一、刑訊逼供基本概念之界定
(一)我國學術界有關刑訊逼供概念之界定
(二)國外有關理論、法規對刑訊逼供之界定
(三)刑訊逼供概念之界定
二、刑訊逼供與酷刑
(一)酷刑的概念及特徵
(二)刑訊逼供與酷刑之關係
三、刑訊逼供之構成要件
(一)刑訊逼供的主體要件
(二)刑訊逼供的對象條件
(三)刑訊逼供的程式條件
(四)刑訊逼供的行為條件
(五)刑訊逼供的主觀條件
第二章 刑訊逼供的歷史
一、中國刑訊逼供的歷史
(一)刑訊逼供的萌芽、形成和初步發展時期——奴隸社會時期及封建社會前期
(二)刑訊逼供制度的完善時期——隋、唐、宋時期
(三)刑訊逼供的繼續發展時期——元、明、清時期
(四)刑訊逼供的初步否定時期——清末及中華民國時期
(五)刑訊逼供的徹底否定時期——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
(六)刑訊逼供的肆虐時期——“文化大革命”時期
(七)刑訊逼供的再否定和全面清算、檢討時期——改革開放時期
二、外國刑訊逼供的歷史
(一)古代神判時期的刑訊逼供
(二)中世紀及近代時期的刑訊逼供制度
(三)18世紀至20世紀後的刑訊逼供
第三章 刑訊逼供的成因
一、刑訊逼供的立法成因
(一)基於憲法公民權利的分析
(二)基於刑法的分析
(三)基於刑事訴訟法的分析
二、刑訊逼供之司法理念成因
(一)刑事訴訟中的權力和權利配置的不平衡:強大的司法權力與弱小的訴訟權利
(二)刑事訴訟中的利益選擇取向:以社會整體利益的需要犧牲個人利益
(三)刑事訴訟中的主體地位:國家專門機關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地位的不對等性
(四)法律的變化並不等於觀念的徹底轉變:仍然存在的根深蒂固的有罪推定的司法理念
三、刑訊逼供與訊問規則
(一)兩大法系國家刑事訴訟法中有關訊問的規則
(二)中國香港、澳門及台灣地區刑事訴訟法中有關訊問的規則
(三)我國刑事訴訟法中有關訊問的規定及對其之反思
第四章 刑訊逼供之危害性分析
一、目前學界對刑訊逼供危害性的不同觀點
二、以刑訊逼供行為的實施對象或承受人為中心的分析:刑訊逼供現實的直接的危害
(一)刑訊逼供是對被刑訊逼供者的主體地位的徹底否定
(二)刑訊逼供是對被追訴者權利的極端侵犯
(三)刑訊逼供間接地侵犯了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害關係的其他主體的合法權益
三、以刑事案件為中心進行分析
(一)刑訊逼供使偵查者形成簡單的偵查思維定式,直接造成冤假錯案
(二)刑訊逼供使案件本身蒙上一層厚厚的陰影
四、以刑訊者為中心進行分析
(一)以刑訊者為個體進行分析
(二)以刑訊者為整體進行分析
五、以法律制度為中心的分析
(一)刑訊逼供破壞了刑事訴訟程式正當性的要求
(二)刑訊逼供從根本上損害了無罪推定原則
(三)刑訊逼供的行為阻礙了刑事訴訟的民主化進程
(四)以國家形象為出發點分析:刑訊逼供損害了社會主義中國良好的國際形象
第五章 刑訊逼供的防範
一、我國防範刑訊逼供的現行法律規範
(一)現行有關防範刑訊逼供的基本法律體系
(二)有關防範刑訊逼供的地方性法規及其他
二、對現行刑訊逼供防範法律體系的評析
三、學界有關防範刑訊逼供案的對策綜述和評析
四、刑訊逼供的防範對策之構想
(一)制定防範刑訊逼供對策的基本思路
(二)防範刑訊逼供的基本對策
第六章 刑訊逼供的實證分析
一、“雲南杜培武案”
二、“河北李久明案”
三、“河南胥敬祥案”
四、“湖北佘祥林案”
五、“雲南孫萬剛案”
六、“雲南王樹紅案”
七、“海南黃聖育、黃亞全案”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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