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限所及

分限所及,明王守仁語。意謂學習、修養和教育,都應根據各人的接受能力,循序漸進。分限,指接受程度的界限。他認為人的資質不同,“施教不可躐等”(《傳習錄》上)。就學習、修養而論,“我輩致知,只是各隨分限所及。今日良知見在如此,只隨今日所知,擴充到底。明日良知又有開悟,便從明日所知,擴充到底。

如此方是精一功夫”(《傳習錄》下)。就施教而言,“與人論學,亦須隨人分限所及。如樹有些萌芽,只把這些水去灌溉。萌芽再長,便又加水。自拱把以至合抱,灌溉之功,皆是隨其分限所及。若些小萌芽,有一桶水在,盡要傾出便浸壞他了”(《答黃以方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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