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美學

分析美學:西方美學思潮之一。20世紀30年代隨著分析哲學的產生而產生。分析哲學在反對形上學的口號下,否定對傳統哲學基本問題的研究,認為哲學的惟一任務就是對科學的語言進行邏輯的分析,闡明其意義。認為人們日常所使用的語言是含混的,這是造成哲學“誤解”的根源。分析美學以此為據研究美學。其發展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情感主義”階段。主要代表是英國的摩爾(GeorgeEdward Moore,1873—1958)和早期的維根斯坦。認為對於“善”、“美”這樣一種非自然的客體和性質是不能分析和下定義的。審美價值是由與美的客體相應的情感等組成的。第二階段側重於從日常語言運用方面分析美學和藝術問題,是美學的“取消主義”階段。代表人物有後期的維根斯坦等。他們都認為傳統美學建立在為美和藝術等下定義的基礎上是完全錯誤的。各種美和藝術等並沒有統一的本質,只有“家族類似”關係。第三階段是20世紀60年代至今,從取消主義回到藝術和美可界定分析的立場,也稱“後分析美學”階段。代表人物有迪基(George Dickie)、布洛克(Gene Blocker)等。迪基區分了藝術的類概念與種概念,認為種概念是開放的,並提出以公眾的藝術習俗為可定義根據的“藝術習俗”論。布洛克認為美學誤解的根源在語言混亂,主張更嚴格地使用、界定美學概念,並提出“審美態度”說作為界定藝術品的根據。分析美學主要貢獻是有力地批判了傳統美學研究中術語使用方面的混亂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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