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是從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必備的職業資格,根據原人事部、新聞出版總署下發的《人事部、新聞出版總署關於印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86號)檔案精神,自2002年起,國家開始實施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出版總署負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屬性:職業資格
  • 行業:出版
  • 組織:人社部、新聞出版總署
組織機構,報名條件,考試科目,報名辦法,成績管理,登記註冊,

組織機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出版總署。

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三)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出版專業基礎知識》科目。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檔案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科目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具體考試時間詳見本網站公布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年度計畫。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分為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均設2個科目,具體是:《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各科試卷均為主客觀混合試卷,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全國統一組織閱卷。
作答前請應試人員務必閱讀試卷封二或專用答題卡首頁的注意事項。

報名辦法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在指定網站填寫並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符合報考條件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檔案。

成績管理

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考試成績原則上在考試結束後兩個月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台和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網站發布。
考試合格,由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由各省(區、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部門收回資格證書,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嚴肅處理。

登記註冊

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持有者應按有關規定到指定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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