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證果

出家證果

《出家證果》出自《佛說四十二章經》,這是本經的第一章,說明沙門證阿羅漢果的程式,從這一章開始,以及後面所講的到第四十二章,都是屬於正宗分,即是本經所講的主題。 ​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出家證果
  • 作品出處:《佛說四十二章經》
  • 文學體裁:散文
  • 翻譯:攝摩騰、竺法蘭
作品原文,作品注釋,作品譯文,譯者簡介,

作品原文

佛言(1):辭親(2)出家(3),識心達本(4),解無為法(5),名曰沙門(6)。常行二百五十戒(7),進止清淨(8),為四真道行(9),成阿羅漢(10)。
阿羅漢者,能飛行變化(11),曠劫壽命(12),住動天地(13)。
次為阿那含(14)。阿那含者,壽終靈神上十九天,證阿羅漢(15)。
次為斯陀含。斯陀含者,一上一還,即得阿羅漢(16)。
次為須陀洹。須陀洹者,七死七生,便證阿羅漢(17)。
愛欲斷者,如四肢斷,不復用之(18)。

作品注釋

(1)“佛言”,是文言文,由於本經是在漢代翻譯的,跟現代白話不太一樣,以現代翻譯的話,應該是“佛說”,“言”,就是說的意思。
(2)“辭親”,辭,就是辭別。親,就是父母親或親戚朋友,為什麼要辭親,目的是要“出家”,辭親而出家,可以分為兩方面來說明:
一、辭別親人,奉父母命出家:
徵求父母允許:佛在世的時候,一個人想要出家,必須經過父母的同意,才可以出家;要是父母反對的話,釋迦牟尼佛也不會接受他出家的。
父母授命出家:兒女在父母的安排之下而出家的。好像我,就是奉父母之命,出自母親的意思才出家的。這句話,你們聽了或許會覺得好笑,卻是事實。因為我九歲就出家了,試想,一個九歲的小孩,如果說:“我出家要了生脫死,要成佛作祖。”簡直是講大話,誰也不會相信的。
二、辭離親族,以便斷除纏累:家庭是一種拖累,往往障礙了我們道業的上進。我們要奉佛,想修學佛道,必須要遠離家庭的恩愛,才能夠一心一意地修學佛法、宏法利生。因此,出家一定要舍離所有的親屬。
(3)關於“出家”的定義,有廣義和狹義兩種:
狹義:就是出離家庭,好像大家所看見的,離開了家庭,到寺廟過生活,負責佛事,修學佛法,就是出家。
廣義:有出必有入,可以分為兩種意思來說明:
出世俗家,入真諦家:就是出離了世俗之家,也是出“三界火宅之家”,佛經中常常把三界看成為火宅,煎迫著我們,使我們痛苦萬分。透過修行,我們的煩惱能夠斷除了,再也沒有痛苦,不再受生死輪迴,而進入殊勝的境界,那就是入了真空之家。
出五蘊家,入法身家:五蘊,就是色、受、想、行、識,它束縛著我們的生命,所以我們流浪在生死苦海當中,經過了修持,我們不斷地培植福德與智慧,滋潤我們的法身,到了最後,斷盡了一切煩惱,不再在苦海中生死浮沉了,這樣,就是脫離了五蘊生死之家,而趨入法身之家。
狹義的出家,屬於事相上的出家,我們修學佛法,最高的目標,是追求廣義的出家,從理性的修持上以期達到出離生死之家,獲得大自在、大解脫。總而言之,只有事理圓融的出家,才是真正出了家。
蓮池大師在《竹窗隨筆》裡面,以“四料簡”的體裁,對出家說了四句話:
在家在家,出家在家;
在家出家,出家出家。
這是什麼意思呢?蓮池大師把出家分成為四種:
一、在家在家:就是你們在座的諸位,身體在家庭,心心念念的,也是家,時時離不了家。現在你們坐在這兒聽經,可是還是想到家裡兒子有沒有吃飯,會不會跑到那兒去了?但是,有一首流行歌曲叫“今天不回家”,有些人的的確確“今天不回家”,實在是要不得。做父親,做母親的,應該每天晚上都回家才好,要知道,既然是“在家在家”,做一個在家人,一定要負起照顧家庭的責任。
二、出家在家:這是正式出了家,人雖然住在寺廟裡面,穿著圓領方袍的僧服,過著出家人的生活,可是心卻是放在俗家裡面,常常想到家庭;或者專門經營世俗事業,甚至於做買賣,與世人爭利;或者行動舉止,與俗人無異,這樣的出家,只是外表出家,內心並沒有出家,實在沒有多大意義。
三、在家出家:雖然外表沒有剃光頭,身上也未曾穿僧服,但是心心念念地想出家。佛教裡面最有名的維摩居士,就是一位典型人物,他雖然是位居士,實在是位大菩薩,他是在家庭裡面過出家生活的,所以在座諸位,假使能夠在家庭裡面,誠心奉佛,嚴持戒律,過出家人的生活,在家裡面也就等於出家,這真是太偉大了。
四、出家出家:外表形式上剃光了頭,穿著圓領方袍,是真的出家了;內心也非常清淨,脫離家庭,一心一意地精進學佛,用功辦道,這就是真正一個出家人,稱為出家出家,出家,本來就應該做到這一點。
以上是蓮池大師對出家的分類。
(4)“識心達本”,識,就是認識,是個動詞,假使名詞的話,叫做心意識,好像眼識、耳識、鼻識、第六識、第七識、第八識,都是名詞,這裡是認識的識,對我們的心、本性,應該有所認識。
要知道,世間的一切法(我們眼睛所看到的東西,佛教稱為法),從何而來?佛經說:“一切唯心造。”“萬法唯識。”可見心是個王,我們必須了解這個王。“達本”,達,就是了達,或者通達,就是有所了解。本,指我們的本來面目。我們為什麼要學佛,為什麼要出家?主要的是對自己本心的源頭,對自己本來的面目,要有所認識。總而言之,就是對我們的本性、真如佛性要有所了解。
(5)“解無為法”,無為法是對有為法而說的,有為法,有所作為,所以是無常的,無為法,無所作為,如如不動的,法爾如是,本來就是這樣,永遠永遠不會改變的,叫無為法,說得明白一點,就是真如、佛性,所以經文說:“識心達本,解無為法,名曰沙門”,釋迦牟尼佛告訴我們,我們辭別了親人,出了家。出了家並不是吃飽睡覺,無所事事的,而是要修行用功,尋找自己本心的源頭,我們本來的面目要把它認識清楚,把無為法,我們的真如佛性找出來,能夠做到這一點,就是一個沙門,一個真正的出家人。
(6)講到沙門,沙門是什麼意思呢?在印度,不單是佛教的出家人叫沙門,在當時的婆羅門教,以及其他九十六種外道,只要是宗教師,都稱為沙門。不過,釋迦牟尼佛的弟子,是“釋種沙門”,也就是所有的比丘,叫沙門,翻成中國的意思是“勤息”。
勤息兩個字,把它分開說明白一點,勤,是勤修戒定慧;息,是息滅貪 痴。在積極方面,我們要用功,每天很精進地去修持戒定慧三學;在消極方面,我們要消滅內心貪 痴種種的煩惱。能夠修持戒定慧,息滅貪 痴,就是真正的沙門了。
沙門,在佛經裡面有好多好多的種類,據《瑜伽師地論》說,有四種沙門:
一、聖道沙門:這種出家人,解行都很殊勝,每天精進地鑽研佛法,修行佛道,跟聖人一樣地在用功,稱為聖道沙門。
二、說道沙門:對於經教下過一番功夫,能夠通達,而且經常講經說法,度化眾生,叫說道沙門。
三、活道沙門。活,就是生活,出了家做了出家人,以佛道維持自己的生活,好像一般替人家念經拜懺,接受供養的,就是屬於活道沙門。
四、污道沙門:雖然出了家,名稱叫沙門,但是破戒犯齋,出家人應該做的工作沒有去做,反而污辱了沙門的名稱,污染了佛門,這就是污道沙門。
在律藏中,也有四種沙門:
威儀沙門:這一種出家人的舉止行動都能夠如法如律,儀態莊嚴,具有攝服力,令人見了肅然起敬,稱為威儀沙門。
形服沙門:外表形態、服裝看起來都是出家人的樣子,卻沒有出家人所應具有的素質,內涵,叫形服沙門。
名聞沙門:以名聲遠播,說起他的大名,無人不知,無人不曉,這就是名聞沙門。
實行沙門:奉行佛法,嚴持戒律,盡出家人的本份,老實修行,處處顯現出家人的氣質,便是實行沙門。
(7)“常行二百五十戒”,常常地修行二百五十條戒律。講到戒,一般分為在家戒和出家戒,在家戒,要受戒的話,就是受五戒、八關齋戒;出家戒,象比丘就要受二百五十戒,比丘尼要受三百四十八戒,還有沙彌十戒,這是一般所說的戒條。
做一個佛教徒,最起碼應該守五戒。
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是佛教的根本戒條,比丘也好,比丘尼也好,沙彌(尼)也好,縱然受幾百條戒,最根本的,還是這五條戒。五戒是:
不殺生:愛惜生命,是每一個人的天性,每個人都貪生怕死的,就是小小的蚊蟲螞蟻,你想要把它打死,它就會趕快逃,趕快飛。生命是最可貴的,所以佛教第一條戒不可以隨便殺生,不但不可以殺人,連小動物都不可以殺死的。
不偷盜:講到偷盜,佛學稱為“不與取”,人家送東西給我們,另當別論。要是人家的東西,不經過他的同意便隨意拿過來,就犯了盜戒。人家的東西,偷偷地取得,叫做偷;用武力去搶,就是盜了。不管是暗中拿人家的東西,或者明目張胆地去搶劫人家的東西,在佛教裡面,都是犯了第二條根本大戒──偷盜。
不邪淫:淫是男女的性行為,在家居士,正式的夫婦,為了傳宗接代,行周公之禮,是正當的,佛並不反對,但既然有了家庭,有了夫婦關係,就不可以到外面“拈花惹草”,或者“紅杏出牆”。不三不四地亂搞,就叫做邪淫,佛教是禁止的。
不妄語:妄語,就是隨便說話騙人家,甚至於惡口罵人,都是不應該的。做一個正人君子,必須言而有信,講出來的話,要很文雅的,那些粗話,不可以隨便從我們的口中跳出來。
不飲酒:酒本身是沒有罪過的,問題是酒喝多了就會亂性,一個人失去了理智,往往為非作歹,什麼壞事情都做得出來,所以酒是要禁止喝的。
關於五戒,依戒律說,前面四種是性戒,它的本質就是有罪的,第五種酒,是遮戒,遮,就是停止、不可以。佛教講五戒,完全是做人的道理。不但佛教講五戒,儒家也是講五戒的,只是名詞換了一下,說為五常──仁、義、禮、智、信,不殺生就是有仁慈心,不偷盜是很有義氣的,既是要幫助人家,怎么可以隨便拿取人家的東西呢?不邪淫就是遵守禮節,不妄語是言而有信,不飲酒,保持清醒的理智,不隨便吃麻醉神經的東西,所以儒家的五常,跟佛教的五戒是二而一,意思完全一樣的。
因為經文講到“常行二百五十戒”,在座的都是在家菩薩,所以我把你們該遵守的介紹給大家。你們也許要說:“佛教一開口就要我們守戒,這些我們都不容易做到,還是不要持戒吧!”希望大家千萬不要有這種想法,佛告訴我們:五戒能夠遵守一條,就有一條的功德,要是五條戒不能全部守,守四戒也好,守三條、兩條或者一條都好。
二百五十戒是出家的比丘所受持的具足戒,也就是完全要遵守的戒條,有二百五十條。這二百五十條,共分成七類: 四波羅夷, 十三僧殘, 二不定法, 一百二十捨墮, 四提舍尼, 百眾學, 七滅諍法。總而言之,這是做一個比丘,應該遵守的戒條。譬如說殺盜淫妄四波羅夷,是根本戒,通於在家,也就是出家與在家同樣的最根本戒條,其他的不是根本戒。所以犯了戒,並不是每一條都同等重罪的,但是根本精神是脈絡相通的。在座除了心理法師是受比丘戒,應該遵守這二百五十條戒,你們都不必遵守,只要持五戒就可以了。再說,我們現在也不是專門研究戒律,只須大概了解一下就好了。
(8)“進止清淨”,進,就是向前進;止,就是停止。也是我們日常生活當中的行住坐臥,語默動靜,都要合乎威儀,合乎戒律,能夠這樣做到,才可以保持身心的清淨。總而言之,二百五十條戒也好,三百四十八條戒也好,或者是五戒、八戒,主要的一個原則就是“止惡行善”,凡是壞的事情,絕對不可以去做,好的事情,一定要努力去做,這是我們持戒的根本目的。
(9)“為四真道行”,四真,就是前面所講的“四諦”─苦、集、滅、道四種真理,是作為沙門所修持的一種行門(功夫)。
(10)“成阿羅漢”,假使能夠觀察苦集滅道,修持到家了,最後就可以證到四果的阿羅漢。阿羅漢是什麼意思呢?這是梵語,翻譯成中文的意思太多了,依《法華經論釋》所說,阿羅漢含有十九種意義,不過,把它歸納起來有三種:
一、應供:阿羅漢是真正應該接受人天供養的聖者。
二、殺賊:賊,指煩惱賊,證到阿羅漢的聖果,已經把所有的煩惱都斷盡了。
三、無生:阿羅漢既然斷除了一切的煩惱,也斷盡了一切染污的行為,這時候已經了生脫死,不會再來受生了,所以稱為無生。
以前,我曾經講過,比丘也有三個意思:乞士、怖魔、破惡。也可以說比丘屬於因,阿羅漢屬於果。在因地能夠修持乞士的因,就可以證得應供的果;在比丘的因地能夠怖魔,到了阿羅漢的果位,就可以殺滅煩惱賊;在比丘的因位能夠斷一切惡,到了阿羅漢的果位,便證得無生,所以比丘和阿羅漢的三種意義,可以相對待,有因果關係的。
(11)“阿羅漢者,能飛行變化”,成了阿羅漢果,就證得六種的神通。
六種神通:
一、天眼通:好像你現在看書,裡面的字可以看得很清楚,但是那一邊的東西,就看不到了。我們在房子裡面,可以看到所有擺放著的東西,可是房子外面的,就看不到了,可見凡夫的視力是有限的。假如成為阿羅漢,證了天眼通,視野不受物質的障礙,就是幾千幾萬里以外,都可以一目了然,所有的空間,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
二、天耳通:大的,響亮的聲音我們聽得到,可是小的就聽不到了。在房屋裡面的聲音,我們聽得到,但隔壁的聲音就聽不到了。假如證得了天耳通,不但大聲聽到,小的聲音也聽得到;人的聲音可以聽得到,那些小小的蚊蟲螞蟻在講話,也同樣聽得清清楚楚,甚至連在幾千里、幾萬里以外的聲音,都可以聽到的,這是證得天耳通的效果。
三、神足通:或者稱為如意通、神境通,證得這種功夫,就會有很多的變化,都是不可思議的。講到神通變化,佛經中常常提到有十八種神變,譬如說在右脅可以出水,左脅可以出火;左邊出水,右邊出火;身上出水,身下出火;身下出水,身上出火等等,都是在變化的,證到阿羅漢就具有這樣的功夫。還有,走在水上,和在平地行走一樣的;走在地上好像在水中一樣的,可以鑽進去;也可以在空中自在地行、住、坐、臥,甚至把自己的身體遍滿整個虛空,也可以由大變成很小,這十八種變化,經典中稱為十八種神變,是神足通所具有的變化。
四、他心通:現在我們跟人家面對面,人家口裡面講什麼,我們就聽什麼。有的人嘴裡面講的是這樣,心裏面想的又是另外一套,別人都不曉得他內心的意念是什麼,但是,要是證了他心通,別人的一切心理活動,都是了如指掌,一看就知道了,這就是他心通的功夫。
凡夫所有的心理狀態,證了他心通是可以知道的,但是,話又說回來,如果運用定的功夫,把心理活動停止了,那就什麼通都用不上的。
五、宿命通:證到宿命通,對於前生,以及多生多劫,甚至未來世的一切遭遇、成敗,都能夠了解。不但是對自己,連所有的眾生前世一切的生活狀態,都看得清清楚楚的,這就是宿命通。
六、漏盡通:漏,好像一個杯子可以盛水、盛茶,要是有了洞,水就盛不住,漏掉了。那么,我們人生為什麼要漏到三界裡面?就是一切的煩惱業障,因此,這裡“漏”就是指煩惱,你假如能夠斷除一切的煩惱,就可以證到漏盡通。證到這種神通,生命就可以得到自由自在的大解脫。
經文中“飛行變化”,就是剛才說到的十八種神變,屬於神足通。
講到變,就是轉變;化,是把沒有的變成為有,好像變魔術。
六種神通,除了最後的漏盡通,前面的五通,不只是阿羅漢,就是一般的神鬼、外道,有功夫的都可以證到前五通,只有漏盡通,象阿羅漢、佛、菩薩,已經證了果的,才可以證得。
(12)“曠劫壽命”,曠,很寬廣的意思。劫,印度話叫劫波,形容時間很久遠。曠劫壽命,就是長壽。就是說能夠修持,有修定的功夫,得到生死自由,可以常住世間,壽命要長就有多長,要短就有多短。想要離開世間,馬上就可以離開,要久住世間的時候,也可以住久一點。
證得阿羅漢果的人,他的生死自如,壽命長短也是自由的。佛在世的時候,很多阿羅漢都有這樣的表現。譬如說,他希望趕快滅度,能夠自身出三昧火,把自己的身體焚化;他假使要常住世間,好像釋迦牟尼佛的一個弟子叫大迦葉的,還不想滅度,他發願要等到當來下生的彌勒佛降生成道的時候,親自把釋迦牟尼佛的袈裟獻給彌勒佛。因此,依佛教歷史的記載,大迦葉現在還在雞足山入定,就是要等待彌勒菩薩出世成佛以後才圓寂的,──證了阿羅漢果位是有這樣的功夫。
(13)“住動天地”,證了阿羅漢果,由於他有許許多多的修持和功德,能夠在他住的地方,感動所有的鬼神,這說明了阿羅漢的威德,是非常偉大的。
在小乘的果位,四果阿羅漢,已經證得無學位,前面的初果、二果、三果,稱為有學位。還有,初果,稱為見道,二、三果稱為修道,這是小乘四果: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修學的層次,有這些等級。
證得阿羅漢果位時,必定會說: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
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這是什麼意思呢?阿羅漢在這一生當中,已經修持到了無學的地位,一切煩惱都斷盡了,所有該修持的一切梵行都建立了,所應該辦的工作,都已經辦完了,不會再到三界六道中輪迴受苦。
(14)“次為阿那含”,第二個是講阿那含。阿那含也是印度話,翻成中國話叫做不來,或者不還,這是四果當中的第三果。什麼叫做不來呢?就是修證到三果的境界,不會再到欲界(人間)來受生死了,所以稱為不來。
(15)“阿那含者,壽終靈神上十九天,證阿羅漢”,阿那含是什麼呢?當他壽命終了的時候,他的靈神,靈神就是一般世俗所講的靈魂,佛教稱為神識,或者阿賴耶識。唯識家在《八識規矩誦》中說它是“去後來先作主翁”,意思是說:當一個人死的時候,它是最後離開身體的,而一個人來投生的時候,它第一個來入胎,因此說是去後來先作主人翁,就是第八識──阿賴耶識,也就是這個神靈,我們平常所講的靈魂。
不過,阿賴耶識和靈魂是有差別的。一般所謂的靈魂並不會改變,而阿賴耶識卻是儲藏著我們從生到死,不斷地造業所留下來的業種子。這些業種子如果碰到相應的因緣,就會再發芽結果,也就是感受報應。由於每個人所造的業不一樣,千差萬別的業種子儲藏在阿賴耶識裡面,成熟的時候,結果也是千差萬別的。因此,不同的阿賴耶識牽引了各種不一樣的生命境遇,這是跟靈魂不同的地方。我在一開始就說過,本經是最早傳譯到中國來的,也是一部很古老的經典,當時為了適應國人的風情習俗,在翻譯上也就隨順著國人的思想和語言了。
或許有的人會懷疑,一個人死了以後,他的神識究竟到什麼地方去了呢?當然一個人上生天堂也好,下墮地獄也好,完全由他在世的時候所作所為來決定,因果是絲毫不爽的。人在世時,生命可以保持不壞,全靠壽、暖(氣)、(第八阿賴耶)識,假使一口氣不來,第八識離開了身體,於是身體變成冰冷的,這個時候就一命嗚呼了。另一方面,斷了氣,並不是一了百了,我們的神識雖說已經離開了身體,卻依然存在,只是換了一個軀殼,就象我們作客的,換了一家旅社。
在《雜寶藏經》中,有一首偈,說明一個人斷了氣,可以依著身體的溫暖,到最後在那一部份冷下來,決定死後到什麼地方去投生,這首偈說:
頂聖眼生天,人心餓鬼腹,
畜生膝蓋離,地獄腳板出。
“頂聖”,假使一個人死的時候,身體所有的部份都冰冷了,最後頭頂還有溫度的話,他一定是出生在好的地方,一定是去成佛作祖,或者去西方了,所以叫“頂聖”。“眼生天”,假使是面部眼部最後離開的,將來會生到天上去。“人心”,胸部心臟最後沒有溫度,一定再來做人的。“餓鬼腹”,最後的溫度是在腹部,將來是要做餓鬼的。“畜生膝蓋離”,要是溫度是從膝蓋離開,這個要墮入畜生道裡面去。“地獄腳板出”,整個身體都已經冰冷,最後一雙腳還是很熱,是最不好的,恐怕要墮落到地獄裡面去了。這是《雜寶藏經》中告訴我們,一個人死後會到什麼地方去,可以作為參考。
阿那含(第三果),最後神識到那裡去呢,是到十九天去,而後再修行,證得阿羅漢果。
依佛法講:欲界、色界、無色界,共有二十八層天。欲界有六個天,色界分為四禪,初禪、二禪、三禪各有三天,四禪有九天,四禪四天向上的五個天,通稱為“五不還天”,又稱“淨居天”。如果你們念誦《地藏經》,或者其他經典的話,對這五個天的名稱一定很熟悉的,就是:無煩天,無熱天,善見天,善現天,色究竟天。證得第三果阿那含的,神識就是到這五不還天去,然後再加功用行,修持禪定。而一般用功修持者,如果生到這五天來,也比較好用功,到了那裡,就不會再來輪迴生死了。
(16)“次為斯陀含。斯陀含者,一上一還,即得阿羅漢”,接著講斯陀含,斯陀含,翻譯成中國話,稱為一來,這是第二果。他死後再到人間來受一次生死,就可以證成阿羅漢果。
(17)“次為須陀洹。須陀洹者,七死七生,便證阿羅漢”,須陀洹,是印度話,翻譯成中國話稱為“預流”,或稱為“入流”,這是初果。為什麼稱預流?他已是預入聖者之流了,但是和儒家所說的聖者並不相同,他是已經超越了人天的聖人。因此,證到初果,就不會再墮入三惡道去了,等於考上了大學,已經取得了入學的資格,只要一步一步地向前進,一定可以獲得學位的,所以稱為預入聖人之流。不過,須陀洹還要經過七次生死,才證得阿羅漢果。但是,他跟一般的凡夫也不一樣,凡夫在六道輪迴裡面,初果須陀洹只是到人間天上來修行,不會再到三途裡面去了。
以上所講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是小乘的四個果位,它必須經過修學證悟,到了什麼階段,證得什麼樣的果位,斷了多少的煩惱。佛學中有所謂“見惑”和“思惑”,就是對事理兩方面所有的煩惱,都把它給斷除了,一步一步的,才能夠證得。所以,證了四果,不是容易的,而是有層次地慢慢修持。
(18)“愛欲斷者,如四肢斷,不復用之”,我們出家的目的,就是要修持、證果,但是,最主要的關鍵是能夠把愛欲斷除。愛,就是情愛,欲,就是貪慾。能夠把情愛和貪慾斷除,才能夠免除生死之苦。說個譬喻,好像我們的四肢──兩隻手和兩隻腳,假如用刀把它斬下來,就不能動了。雖然現在科學發達,發生了車禍、意外,手腳斷了,馬上就可以把它駁接上去,或者裝上義肢,但是在古時候,佛在世時醫療是很原始的,所以作這樣的譬喻。四肢斷了,就是沒有用了。“不復用之”,起不了作用了。意思是說,我們要出家、要證果,首先必須把情愛和貪慾,所謂“財色名食睡”,這許許多多的煩惱,欲望都斷了,才能夠證果,不然,由愛欲而造業潤生,招感無窮無盡的生死輪迴,那裡能夠解脫、自在,證得聖果呢? 

作品譯文

佛言:辭別親人,出家修道。認識到心的本來面目,明白無為佛法。便稱之為沙門。 恆常受持二百五十條戒律,修行四諦真道,精進志向,內心清淨,成就阿羅漢。
佛說,阿羅漢者,能飛行變化,壽命長久,震動天地。
其次是阿那含。阿那含者,壽終後,靈魂往升至第十九層天,並在那層天界證得阿羅漢果。
其次是斯陀含。斯陀含者,歷經一次往生,再歷經一次返還人間,即證得阿羅漢,即證得阿羅漢果。
其次是須陀洹。須陀洹者,先後歷經七番生死後,即證得阿羅漢果。
愛欲已經斷了的人,就如同四肢已斷,不能再使用。

譯者簡介

攝摩騰(?年—公元73年)、竺法蘭(生卒年不詳),皆為中天竺(古印度)人,東漢明帝時受邀來到中國,在都城洛陽長期居住,翻譯佛經,同被尊為中國佛教鼻祖,皆卒葬洛陽。
攝摩騰,亦稱迦葉摩騰,能解大小乘經,以宣揚佛理為己任,經常四處游化。一次,他到天竺國的附庸小國講《金光明經》,正遇敵國入侵。攝摩騰捨生忘死,親自出面調解,終使雙方和好,他因此顯名。
東漢永平初的一天,漢明帝夜夢金人飛空而至,次日召集群臣詢問,知為西方之佛。於是,明帝派郎中蔡愔(yīn)、博士秦景等12人出使天竺國,去尋訪佛法。蔡愔等人在大月氏國(今阿富汗至中亞一帶)巧遇攝摩騰,就邀請他到中國。
公元67年(永平十年),他們一行以白馬馱經,來到洛陽。明帝隆重接待,先將其安置於鴻臚寺,後又專門在洛陽城西雍門外建白馬寺。此為中國國家設立僧寺之始。攝摩騰遂成為中國第一位沙門,白馬寺也成為中國佛教的釋源和祖庭。
攝摩騰為了弘揚佛法,首先開始翻譯佛經。他翻譯著名的《四十二章經》,成為中國第一部漢譯佛法。《高僧傳》將他排列首位。公元73年(永平十六年),攝摩騰圓寂於白馬寺,葬在寺內。墓前拱形券頂的石碑上刻有“聖旨”、“敕賜”、“漢啟道圓寂通摩騰大師墓”字樣。
竺法蘭本為天竺學者之師,自言能誦經論數萬章。他也是蔡愔一行在天竺國遇到的,受邀請後,卻被佛徒挽留,後也輾轉來到洛陽,與攝摩騰同住白馬寺。
竺法蘭博聞強記,在洛不久即學會說漢語,很快就投入譯經工作之中,先後譯出《十地段結經》、《佛本生經》、《法海藏經》、《佛本行經》等。後竺法蘭卒,葬於白馬寺西院,與攝摩騰墓東西相對,形制完全相同。其碑文為“漢開教總持竺法大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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