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無形資產

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出售無形資產是無形資產所有權轉讓的主要形式,出售人不再保留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因而不再擁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權利。

賬務處理
出售無形資產的賬務處理:
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按實際取得的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賬戶,按其已計提的減值準各,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賬戶,按無形資產已累計攤銷的金額,借記“累計攤銷”賬戶i按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貸記“無形資產”賬戶,接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賬戶,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出售無形資產收益”賬戶或借記“營業外支出——出售無形資產損失”賬戶。
【例】某公司將擁有的~項非專利技術出售,取得收入2 000 000元(不含稅收入),應交的增值稅為320 000元。該非專利技術的賬面餘額為7 000 000元,累計攤銷額為1 000 000元,已計提的減值準備為2 000 000元。增值稅為16%
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2 320 000
累計攤銷1 000 000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2 000 000
無形資產處置損益 2 000 000
貸:無形資產7 0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2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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