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儲存核算

出口商品儲存核算是指對出口商品儲存的帳面計算。它通過“庫存出口商品”帳戶及其所控制的庫存出口商品明細帳進行結算。

方法,任務,

方法

其方法主要有:
1.設立“庫存出口商品”帳戶進行總分類核算,借方記入出口商品驗收入庫、溢余和其他原因增加數,貸方記入出庫、損耗和其他原因減少數,餘額表示實有的庫存商品。
2.按商品類別分戶設立二級商品明細帳,既登記數量,又登記金額,進行數量金額核算。
3.按商品的具體品名、規格、貨號分設三級明細帳,專門記載數量、單價和金額。
4.所屬倉庫按商品品名、規格、分倉間設立倉庫保管帳,進行數量核算。

任務

出口商品儲存核算的任務,首先要為合理組織出口商品進銷業務和正確計算銷售進價,提供出口商品進、銷、存的核算資料,其次,還要核算和監督以儲存出口商品進行加工改制的情況,再其次,通過清查盤點,核算和監督出口商品在儲存過程中發生的溢余、短缺和毀損的情況,最後,還要核算和監督商品在儲存過程中因國家規定的價格變動而發生的調價情況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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