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兌

出兌,也叫“外兌”,是在中國北方:遼寧、吉林、黑龍江等省份經常使用的辭彙,在南方地區少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兌
  • 別稱外兌
  • 解釋:出售,轉讓
  • 適用地區:中國北方
簡介,基本解釋,

簡介

其含義為轉讓經營的店鋪,店鋪一般包括飯店、旅店、超市等等。通常情況下,出兌人不具有店鋪的房屋產權,只具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權,該使用權是出兌人通過租賃形式從店鋪房屋產權人那裡租借來的。  出兌人一般向承兌人收取一定的轉讓費,出兌人從店鋪房屋產權人那裡租來店鋪後,為了經營的需要,可能進行了裝修,或者添加的一些經營需要的附屬設施,還有出兌人經過長時間的經營,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都做了一定的商業宣傳,形成了一些固定的客戶,也就是回頭客,另外有些店鋪是帶貨轉讓,把這些考慮在內,出兌人收取一定的轉讓費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出兌人比較急切出兌或者上述所說的基本可以忽略不計,也有不收轉讓費的情況。

基本解釋

出兌:出售,轉讓。
詞語分開解釋:
出:chū 從裡面到外面:出訪。初出茅廬。出籠。 往外拿,支付:出力。出錢。出謀畫策。
兌:duì 交換:兌換(用一種貨幣換另一種貨幣)。兌現。匯兌(兩地通過信件或電報交換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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