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自力

凌自力

凌自力,男,漢族,大學文化,中共黨員,山東省平陰縣人。1956年9月出生,1975年6月參加工作,現任蘭山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凌自力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6年09月
  • 主要成就:蘭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 出生地:山東省平陰縣
人物經歷,個人榮譽,

人物經歷

凌自力在工作中,嚴以律己,身體力行“從我做起,向我看齊,對我監督”的口號,在勤政廉政 上成為全院檢察幹警的楷模。在隊伍和業務管理上,創新推出了內務管理、業務考核、監督約束、業 務保障四個機制,在2005年被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向全省推廣套用。在刑事檢察工作中,帶領20多名 刑檢辦案人員審查批捕、起訴和監督立案、追捕追訴的案件數量均居全市第一。在反腐敗查辦職務 犯罪工作中,帶頭領辦案件,查辦腐敗分子的立案數、結案率、起訴判決率在全市檢察系統內遙遙領 先。在平安創建活動中,以檢察長接訪的形式,使本院受理的400多人的來信來訪全部得到妥善處理; 創建的“檢察官預防職務犯罪演講團”巡迴演講,使萬餘名幹部民眾受到教育;領導實施的預防犯罪 措施,遍及行政機關、金融部門、廠礦企業和學校,有效遏制了犯罪現象。

個人榮譽

凌自力曾獲得高檢院通令嘉獎、全國“嚴打整治鬥爭先進個人”、全省“十佳基層檢察長”等榮譽。他帶領的蘭山區檢察院於 2005年初被省檢察院評為全省“先進檢察院”,並榮立集體一等功。2005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個 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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