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與方植之書

《再與方植之書》是清代文學家姚瑩創作的一篇散文。這篇散文抒寫了對國事的憂憤,對民氣的信心,揭露了侵略者和投降派相勾結陷害抗英人士的險惡伎倆。文末表明自己“為國家宣力分憂,保疆土而安黎庶,不在一身之榮辱”的素志,反侵略的受國之情,溢於言表。這篇散文層次清晰,剖析分明,前後渾然一體,雄直剛健,有強烈的感染力。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再與方植之書
  • 創作年代:清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姚瑩
  • 作品出處:《中復堂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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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再與方植之書
年前接讀手書及論夷事文1,深為嘆息。所論何嘗不中,無如任事人少,畏葸者多2,必捨身家性命於度外,真能得兵民之心,審事局之全,察時勢之變,復有強毅果敢之力,乃可言之,此非鹵莽輕躁所能濟事也。雖有善策,無幹濟之人3,奈之何哉!今世所稱賢能矯矯者4,非書生則獄吏,但可以治太平之民耳。曉暢兵機5,才堪將帥,目中未見其選項也。況局勢已成6,挽回更難為力耶!
瑩五載台灣,枕戈籌餉7,練勇設防8,心殫力竭9,甫能保守危疆,未致僨敗10。然舉世獲罪11,獨台灣屢邀上賞,已犯獨醒之戒;鎮、道受賞12,督撫無功,又有以小加大之嫌13。況以夷之強黠,不能得志於台灣,更為膚訴之辭14,恫喝諸帥,逐鎮、道以逞所欲,江南閩中,彈章相繼。大府銜命,渡台逮問,成見早定,不容剖陳。當此之時,夷為原告,大臣靡然從風,斷非口舌能爭之事,道、鎮身為大員,斷無嘵嘵申辯之理15,自當委曲以全大局。至於台之兵民,向所恃者,鎮、道在也。鎮、道得罪,誰敢上抗大府、外結怨於凶夷乎?委員迫取結狀16,多方恐嚇,不得不遵,於是鎮、道冒功之案成矣。
然台之人固不謂然也。始見鎮、道逮問,精兵千人攘臂呶呼17,其勢洶洶,達鎮軍懼激變,親自循巡,婉曲開臂18,眾兵乃痛哭投戈而罷。士民復千百為群,日匍伏於大府行團,紛紛僉呈開申訴者19,凡數十起,亦足見直道自在人間也20。復奏已上,天子聖明,令解內審訊尋繹21,諭辭嚴厲中,似有矜全之意22,或可邀末減也23。委員護解啟程,當在五月中旬。大局已壞,鎮、道又何足言!但願委身法吏,從此永靖兵革,則大幸耳!
夫君子之心,當為國家宣力分憂,保疆土而安黎庶,不在一身之榮辱也,是非之辨,何益於事?古有毀家紓難,殺身成仁者,彼獨非丈夫哉?區區私衷,惟鑑察焉。倘追林、鄧二公24,相聚西域25,亦不寂寞。或可乘暇讀書,補身心未了之事,豈不美哉!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1.夷事:指鴉片戰爭中英國侵華事。
2.畏葸(xǐ):畏懼,膽怯。
3.幹濟:才能特出。
4.矯矯:卓越出眾。
5.曉暢兵機:通曉戰爭的樞要策略。
6.局勢已成:鴉片戰爭1840年爆發,由於清廷的軟弱和投降賣國大臣的破壞,戰爭以失敗告終,於此1842年8月29日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此文寫於《南京條約》簽到簽約後不久,故稱“局勢已成”。
7.枕戈:頭枕兵器而睡,形容時刻戒備敵人來犯。
8.練勇:指訓練民兵。鴉片戰爭在廣東爆發後,姚瑩為加強台灣防務,除進行官兵守戰訓練外,還親赴地方動員組織團練,至1841年底,組織了團練義勇四萬七千餘人。台灣民兵在抗英戰鬥中起了重要作用。
9.心殫(dān):竭盡心力。
10.僨(fèn)敗:敗壞,失敗。以上兩句是說保衛台灣的戰爭取得了勝利。鴉片戰爭爆發後,英國侵略軍曾多次進犯台灣,均被台灣軍民擊敗。1840年6月,英國軍艦侵入台灣鹿耳門外馬鬃洋面,被擊走。此後英艦又多次侵入台灣近海,均因台灣軍民防守嚴密,未敢進入海口。1841年8月中旬,英艦一艘並舢板多隻侵入雞籠(即今基隆)海口,向我炮台開炮。我各炮台奮起還擊,擊中敵艦,我軍民架舟大舉出戰,大量殺傷英軍,生俘一百有餘。同年9月初,英艦再次侵入雞籠海口強行登入,又被擊敗,狼狽而逃。1842年3月,英艦入侵大安海口,見設防甚而退出,我軍派漁民偽裝漢奸,誘敵艦觸礁擱淺,我軍大炮齊發,擊毀敵艦,兵民奮勇出擊,殺傷、生俘敵軍數十。此後英艦又多次入侵,均遭失敗。
11.舉世獲罪:指鴉片戰爭失敗,抗戰派受到朝廷遣責處分。
12.鎮、道:指總兵達洪阿及道台姚瑩自己。
13.“督撫”二句:督:總督;府;巡撫。前者為清代最高地方長官,轄一至二、三省,後者為省的最高軍政長官。該二句是說台灣鎮、道等大員受賞,而管轄他們的督、撫卻無功,這有以小凌駕大官之上的嫌疑。
14.膚訴:“膚受之訴”的略語,為切身利益而抗訴的意思。《南京條約》簽訂後,清廷下令釋放台灣軍民俘獲英軍。英軍頭目顛林等獲釋後即在廈門散布謠言,說被擊毀的英艦均為遇風失事的非武裝商船,否認英艦進攻台灣,誣衊姚瑩等冒功。英駐華全權公使璞鼎查也貼出告示,要求將台灣鎮、道正法。
15.嘵嘵(xiāo):爭辯聲。
16.委員:朝廷委派查處的大員,這時指閩浙總督怡良。
17.呶(náo)呼:喧譁大呼。
18.開譬:勸導,開導。
19.僉呈:聯名呈文。
20.直道:公道。
21.內:內地,指京城。
22.矜(jīn)全:同情憐憫而加以寬免。
23.末減:定罪後減刑。
24.林、鄧二公:指林則徐鄧廷楨。林則徐於1839年受命為飲差大臣赴廣東查禁鴉片,沒收英、美商人鴉片二百餘萬斤,並積極設防多次擊退英軍進犯,1840年初就任兩廣總督。鴉片戰爭爆發後,嚴密設防,使英軍在廣東不敢妄動,膈遭投降派誣陷,被革職充軍新疆伊犁。鄧廷楨1839年在兩廣任上協助林則徐禁菸,同年調任閩泊總督,鴉片戰爭中曾在廈門擊退英軍,後遭誣陷,充軍伊犁。
25.指西域。

白話譯文

年前接到您的親筆信和探討夷事的文章,我深為感嘆。您的論述何嘗不中肯,無奈如今能擔當國事為國分憂的人太少,而畏懼膽怯的人太多。那些能夠捨棄身家性命、將其置之度外,確實能贏得軍心民心,同時明悉事件全局,洞察時勢變化,又有果敢剛毅的力量,對這樣的人還可說說,而魯莽、輕率的舉動是無濟於事的。雖有良好的策略,但沒有才能出眾的人才,又能怎么樣呢?當今所說的有賢德才能、卓越出眾的人,不是書生就是獄吏,他們這些人只能治理太平盛世的百姓而已。通曉戰爭的樞機要略,才能可以擔當將帥的人,我還沒有發現有合適的人選。何況敗局已定,那已是很難挽回了。
我在台灣任職五年中,時刻戒備敵人來犯,想方設法籌措軍餉,訓練團練義勇,加強台灣防務,盡心竭力,如此才保守住危難的邊疆,不至於失敗。然而,大陸各處不斷失利,各地官員都因此獲罪,唯獨台灣屢次受到朝廷獎賞,這已觸犯了舉世皆醉唯我獨醒的戒條。鎮台、道台受賞,而總督、巡撫無功,這又有下級凌駕於上級的嫌疑。何況,憑英夷的強大和狡詐,不能在台灣逞其志,遂編造出誣衊之詞,恫嚇朝廷的將帥,要將鎮台、道台革職以逞其所欲,而江南、福建的官員,彈劾的奏章也接連而來。總督奉命渡海抵台逮捕問罪,由於成見已定,不容剖白。在那時,英夷倒成原告,大臣們都順從其說法,那已不是口舌所能爭辯之事。鎮台、道台身為地方大員,絕無為自己喋喋申訴的道理,自然應當委屈自己以顧全大局。至於台灣的軍民,他們過去一向依靠的是有鎮台、道台在其位。鎮台、道台獲罪,誰還敢對上抗拒總督、對外結怨於英夷呢?朝廷委派的查處大員以強逼取得罪狀,多方進行恐嚇,我們不得不遵從,於是,鎮台、道台假冒功勞就成為定案了。
然而,台灣的軍民從來不承認這是事實。開始時,看到鎮台、道台被逮問罪,即有精兵千人振臂呼叫,形勢非常緊張,達洪阿鎮台擔心激成事變,親自到軍中巡視,委婉動導,眾兵士才哭著放下武器。台灣軍民又成百上千聚集成群,天天跪伏在總督行署前,紛紛聯名呈文申訴,這樣的事情共有幾十起,足以看出公道自在人間。奏章再次呈上後,天子聖明,下令將我們押解進京,審訊以求原委。詞語嚴厲的聖諭中好像有同情寬恕之意,或許可以求得定罪後減刑。朝廷廷委派的大員押解起程,應當是在五月中旬。大局已經敗壞,鎮台、道台受冤又何足掛齒!但願委身法吏之下,從此後永遠不再有戰事,那就是莫大的慶幸了。
君子的志向,應當是為國盡力分憂,保衛疆土而使黎民百姓安居樂業,不在於自己一身的榮辱得失,是是非非的爭辯對時勢又有什麼補益呢?古代有人為了解除國家的危難,寧可毀棄自己的家室,有人為了成全仁德,不惜犧牲自已的生命,難道這些人不是大丈夫嗎?個人的一點想法,還請您鑑別考察。假若能追隨林則徐、鄧廷楨二位大人,也被充軍新疆,得以與他們相聚在那裡,彼此也不寂寞。或許可以利用空閒時間讀書,補辦一生未了結的事情,這難道不是很好嗎!

創作背景

這篇散文是作者於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農曆四月寫給同窗好友東方樹的一封書信。此時正值鴉片戰爭時期,作者任台灣道台,與台灣總兵達洪阿、台灣知府熊一本等組織防務,訓練團練義勇,屢敗英軍進犯,使英軍未能染指台灣。後受英國殖民者與投降派誣陷,遭革職訊問,該文即寫於此時。

作品鑑賞

整體賞析

這篇文章共分四部分。第一段由對方的來函及文章寫起,導入對時局的分析。方東樹在道光二十二年年底曾致信姚瑩,並附去了一篇關於抗英謀略的文章,姚瑩讀後,“深為嘆息”。而所以如此,又由於兩方面原因:一是方文所論,“何嘗不中”,但當時官員中“任事人少,畏葸者多”,而真正能扶危濟傾的人,一定得是那種“捨身家性命於度外,真能得兵民之心,審事局之全,察時勢之變,復有強毅果敢之力”的官吏,而非“鹵莽輕躁所能濟事”。但當今所謂“賢能”,“非書生則獄吏”,只可治太平之民,而“曉暢兵機,才堪將帥”,足以抵禦外來侵略者,卻未見一人。因此,作者不由哀嘆:“雖有善策,無幹濟之人,奈之何哉?”其次,更令他痛心疾首的是政府腐敗無能,竟與英帝國主義者簽訂了喪權辱國的條約,“局勢已成,挽回更難為力”。
第二部分是敘述自己被誣的前前後後,著力揭露投降派和侵略者如何內外勾結,羅織罪名,編造了這一所謂“鎮、道冒功之案”。文章先簡略說明自己任職台灣五年期間,是如何“枕戈籌餉,練勇設防,心殫力竭”,才得以“保守疆土,未至僨敗”。然後從分析獲罪原因入手,以敘投降派及嫉功妒賢者的卑劣行徑為主,敘侵略者的慫恿為輔,逐層剖析這一陰謀的形成過程。在整個鴉片戰爭中,各處都有過失利,“獨台灣屢邀上賞”,這便“已犯獨醒之戒”了。而“鎮、道受賞,督撫無功,又有以小加大之嫌”。再加上侵略者軍事力量強大、策略上又狡猾,製造謠言,是要趕走台灣的抗英官員以達到占領台灣的目的。這三者相合,互為推演,於是“江南閩中,彈章相繼”。作為閩漸總督的怡良,本來就非常忌恨台灣鎮、道戰功卓著,所以“渡台逮問”時,“成見早定,不容剖陳”。在此內外勾結,必置功臣於死地的情勢下,申辯是無濟於事的,台灣的軍民也愛莫能助。更加怡良存心製造冤案,“迫取結狀,多方恐嚇”,“於是鎮、道冒功之案成矣”。但這畢竟是不能懨服人心的,文章第三部分便進而例舉恰良至台時,台灣守軍與士民所表示的一系列抗議,說明自己這一冤案確實是由怡良等構織而成的,也以“直道自在人間”而自感寬慰,再次感嘆“大局已壞”,表示自己不論結局如何,也“不足言”,“但願委身法吏,從此永靖兵革,則大幸耳”。這其實是憤激之語,內中蘊含著作者內心強烈的憤懣和失望。
文章最後一段是感慨,承上而來,重中夙志,表示毀家紓難也在所不惜,又以抗英戰爭中的民族英雄林則徐、鄧廷禎為榜樣,決心與他們為伍,“相聚西域”,雖流放千里,終不後悔。慷慨意氣,溢於言表,至今讀之,尤令人感奮。
這篇散文因為是傾吐胸中積憤之作,所以在行文之初,作者未按桐城家法先作過嚴密的構思,但由於功力深厚,文章同樣層次清晰,剖析分明。更加一腔怨怒從胸中奔瀉而出,自然渾成。文章前後渾然一體,雄直剛健,有強烈的感染力。

名家點評

桐城市作家協會主席楊懷志《清代文壇盟主桐城派》:“本文雖是鳴其不平,但愛國赤誠之意,充溢於字裡行間,他是清代傑出的愛國官員,也是桐城派愛國文人中的一面旗幟。”

作者簡介

姚瑩(1785~1853年),字石甫,號明叔,晚號展和,安徽桐城人,姚鼐侄孫。嘉慶十三年(1808年)進士,選為福建平和縣知縣。鴉片戰爭時期。奉特旨為台灣道台,加按察使銜,遇英軍來犯,積極組織抗擊,毀英船,俘英軍,受到朝廷嘉獎,進階二品;清廷與英軍議和後,英人謊稱並非戰敗,而是遇風觸礁船毀。姚瑩因此以“冒功”罪一等押送進京入刑部獄。後曾奉命入藏處理呼圖克圖爭端。鹹豐間為廣西按察使,參與鎮壓太平天國運動。早年從姚鼐學古文,為姚鼐著名弟子之一,所作散文剛勁雄直,長於議論。著有《中復堂全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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