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解脫

佛教術語,瑜伽九十七卷十七頁云:當知此中若為對治欲雜染故,修對治道,漸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若為對治後有雜染,修對治道,漸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如是二種,名共解脫。由諸聖者,非聖異生,皆可容有。是故此解脫,不名聖解脫。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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