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條課郡法

北周法律條文,《六條課郡法》是魏晉南北朝考課理論和立法發展的一次重大突破,對後世有著深遠的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條課郡法》
  • 朝代:北周
  • 類別:法律
  • 由來:《資治通鑑》梁紀十四
六條課郡法由來,蘇綽六條詔書全文,其一,先治心,其二,敦教化,其三,盡地利,其四,擢賢良,其五,恤獄訟,其六,均賦役,

六條課郡法由來

魏丞相泰欲革易時政,為強國富民之法,大行台度支尚書兼司農卿蘇綽盡其智慧型,贊成其事,減官員,置二長,並置屯田以資軍國。又為六條詔書,九月,始奏行之:一曰清心,二曰敦教化,三曰盡地利,四曰擢賢良,五曰恤獄訟,六曰均賦役。泰甚重之,嘗置諸坐右,又令百司習誦之,其牧守令長非通六條及計帳者,不得居官。(《資治通鑑》梁紀十四)

蘇綽六條詔書全文

其一,先治心

曰:凡今之方伯守令,皆受命天朝,出臨下國,論其尊貴,並古之諸侯也。是以前世帝王,每稱共治天下者,唯良宰守耳。明知百僚卿尹,雖各有所司,然其治民之本,莫若宰守之最重也。凡治民之禮,先當治心。心者,一身之主,百行之本。心不清淨,則思慮妄生。思慮妄生,則見理不明。見理不明,則是非謬亂。
是非謬亂,則一身不能自治,安能治民也!是以治民之要,在清心而已。夫所謂清心者,非不貪貨財之謂也,乃欲使心氣清和,志意端靜。心和志靜,則邪僻之慮,無因而作。邪僻不作,則凡所思念,無不皆得至公之理。率至公之理以臨其民,則彼下民孰不從化。是以稱治民之本,先在治心。
其次又在治身。凡人君之身者,乃百姓之表,一國之的也。表不正,不可求直影;的不明,不可責射中。今君身不能自治,而望治百姓,是猶曲表而求直影也;君行不能自修,而欲百姓修行者,是猶無的而責射中也。故為人君者,必心如清水,形如白玉。躬行仁義,躬行孝悌,躬行忠信,躬行禮讓,躬行廉平,躬行儉約,然後繼之以無倦,加之以明察。行此八者,以訓其民。是以其人畏而愛之,則而象之,不待家教日見而自興行矣。

其二,敦教化

曰:天地之性,唯人為貴。明其有中和之心,仁恕之行,異於木石,不同禽獸,故貴之耳。然性無常守,隨化而遷。化於敦樸者,則質直;化於澆偽者,則浮薄。浮薄者,則衰弊之風;質直者,則淳和之俗。衰弊則禍亂交興,淳和則天下自治。治亂興亡,無不皆由所化也。
然世道雕喪,已數百年。大亂滋甚,且二十歲。民不見德,唯兵革是聞;上無教化,惟刑罰是用。而中興始爾,大難未平,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凡百草創,率多權宜。致使禮讓弗興,風俗未改。比年稍登稔,徭賦差輕,衣食不切,則教化可修矣。凡諸牧守令長,宜洗心革意,上承朝旨,下宣教化矣。
夫化者,貴能扇之以淳風,浸之以太和,被之以道德,示之以樸素。使百姓亹亹,中遷於善,邪偽之心,嗜欲之性,潛以消化,而不知其所以然,此之謂化也。然後教之以孝悌,使民慈愛;教之以仁順,使民和睦;教之以禮義,使民敬讓。慈愛則不遺其親,和睦則無怨於人,敬讓則不競於物。三者既備,則王道成矣。此之謂教也。先王之所以移風易俗,還淳反素,垂拱而治天下以至太平者,莫不由此。此之謂要道也。

其三,盡地利

曰:人生天地之間,以衣食為命。食不足則飢,衣不足則寒。饑寒切體,而欲使民興行禮讓者,此猶逆坂走丸,勢不可得也。是以古之聖王,知其若此,故先足其衣食,然後教化隨之。夫衣食所以足者,在於地利盡。地利所以盡者,由於勸課有方。主此教者,在乎牧守令長而已。民者冥也,智不自周,必待勸教,然後盡其力。諸州郡縣,每至歲首,必戒敕部民,無問少長,但能操持農器者,皆令就田,墾發以時,勿失其所。及布種既訖,嘉苗須理。麥秋在野,蠶停於室,若此之時,皆宜少長悉力,男女並功,若援溺、救火、寇盜之將至。然後可使農夫不廢其業,蠶婦得就其功。其有游手怠惰,早歸晚出,好逸惡勞,不勤事業者,則正長牒名郡縣,守令隨事加罰,罪一勸百。此則明宰之教也。
夫百畝之田,必春耕之,夏種之,秋收之,然後冬食之。此三時者,農之要也。若失其一時,則谷不可得而食。故先王之戒曰:“一夫不耕,天下必有受其飢者;一婦不織,天下必有受其寒者。”若此三時不務省事,而令民廢農者,是則絕民之命,驅以就死然。單劣之戶,及無牛之家,勸令有無相通,使得兼濟。
三農之隙,及陰雨之暇,又當教民種桑、植果,藝其菜蔬,修其園圃,畜育雞豚,以備生生之資,以供養老之具。
夫為政不欲過碎,碎則民煩;勸課亦不容太簡,簡則民怠。善為政者,必訊息時宜而適煩簡之中。故《詩》曰:“不剛不柔,布政優優,百祿是求。”如不能爾,則必陷於刑辟矣。

其四,擢賢良

曰: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必立君以治之。人君不能獨治,故必置臣以佐之。上至帝王,下及郡國,置臣得賢則治,失賢則亂,此乃自然之理,百王不能易也。
今刺史守令,悉有僚吏,皆佐治之人也。刺史府官則命於天朝,其州吏以下,並牧守自置。自昔以來,州郡大吏,但取門資,多不擇賢良;末曹小吏,唯試刀筆,並不問志行。夫門資者,乃先世之爵祿,無妨子孫之愚瞽;刀筆者,乃身外之末材,不廢性行之澆偽。若門資之中而行賢良,是則策騏驥而取千里也;若門資之中而得愚瞽,是則土牛木馬,形似而用非,不可以涉道也。若刀筆之中而得志行,是則金相玉質,內外俱美,實為人寶也;若刀筆之中而得澆偽,是則飾畫朽木,悅目一時,不可以充榱椽之用也。今之選舉者,當不限資蔭,唯在得人。
苟得其人,自可起廝養而為卿相,伊尹、傅說是也,而況州郡之職乎。苟非其人,則丹朱、商均雖帝王之胤,不能守百里之封,而況於公卿之胄乎。由此而言,官人之道可見矣。
凡所求材藝者,為其可以治民。若有材藝而以正直為本者,必以其材而為治也;若有材藝而以奸偽為本者,將由其官而為亂也,何治之可得乎。是故將求材藝,必先擇志行。其志行善者,則舉之;其志行不善者,則去之。而今擇人者多云:“邦國無賢,莫知所舉”。此乃未之思也,非適理之論。所以然者,古人有言:明主聿興,不降佐於昊天;大人基命,不擢才於后土。
常引一世之人,治一世之務。故殷、周不待稷、契之臣,魏、晉無假蕭、曹之佐。仲尼曰:“ 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豈有萬家之都,而雲無士。但求之不勤,擇之不審,或用之不得其所,任之不盡其材,故云無耳。古人云:“千人之秀曰英,萬人之英曰雋。”今之智效一官,行聞一邦者,豈非近英雋之士也。但能勤而審察,去虛取實,各得州郡之最而用之,則民無多少,皆足治矣。孰雲無賢!
夫良玉未剖,與瓦石相類;名驥未馳,與駑馬相雜。及其剖而瑩之,馳而試之,玉石駑驥,然後始分。彼賢士之未用也,混於凡品,竟何以異。要任之以事業,責之以成務,方與彼庸流較然不同。昔呂望之屠釣,百里奚之飯牛,寧生之扣角,管夷吾之三敗,當此之時,悠悠之徒,豈謂其賢。及升王朝,登霸國,積數十年,功成事立,始識其奇士也。於是後世稱之,不容於口。彼瑰偉之材,不世之傑,尚不能以未遇之時,自異於凡品,況降此者哉。若必待太公而後用,是千載無太公;必待夷吾而後任,是百世無夷吾。所以然者,士必從微而至著,功必積小以至大,豈有未任而已成,不用而先達也。若識此理,則賢可求,士可擇。得賢而任之,得士而使之,則天下之治,何向而不可成也。
然善官人者必先省其官。官省,則善人易充,善人易充,則事無不理;官煩,則必雜不善之人,雜不善之人,則政必有得失。故語曰:“官省則事省,事省則民清;官煩則事煩,事煩則民濁。”清濁之由,在於官之煩省。案今吏員,其數不少。昔民殷事廣,尚能克濟,況今戶口減耗,依員而置,猶以為少。如聞在下州郡,尚有兼假,擾亂細民。甚為無理。諸如此輩,悉宜罷黜,無得習常。非直州郡之官,宜須善人,爰至黨族閭里正長之職,皆當審擇,各得一鄉之選,以相監統。夫正長者,治民之基。基不傾者,上必安。
凡求賢之路,自非一途。然所以得之審者,必由任而試之,考而察之。起於居家,至於鄉黨,訪其所以,觀其所由,則人道明矣,賢與不肖別矣。率此以求,則庶無愆悔矣。

其五,恤獄訟

曰:人受陰陽之氣以生,有情有性。性則為善,情則為惡。善惡既分,而賞罰隨焉。賞罰得中,則惡止而善勸;賞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民無所措手足,則怨叛之心生。是以先王重之,特加戒慎。夫戒慎者,欲使治獄之官,精心悉意,推究事源。先之以五聽,參之以證驗,妙睹情狀,窮鑒隱伏,使奸無所容,罪人必得。然後隨事加刑,輕重皆當,赦過矜愚,得情勿喜。又能訊息情理,斟酌禮律,無不曲盡人心,遠明大教,使獲罪者如歸。此則善之上也。然宰守非一,不可人人皆有通識,推理求情,時或難盡。唯當率至公之心,去阿枉之志,務求曲直,念盡平當。聽察之理,必窮所見,然後栲訊以法,不苛不暴,有疑則從輕,未審不妄罰,隨事斷理,獄無停滯。此亦其次。若乃不以仁恕而肆其殘暴,同民木石,專任捶楚。巧詐者雖事彰而獲免,辭弱者乃無罪而被罰。有如此者,斯則下矣,非共治所寄。今之宰守,當勤於中科,而慕其上善。如在下條,則刑所不赦。
又當深思遠大,念存德教。先王之制曰:“與殺無辜,寧赦有罪;與其害善,寧其利淫。”明必不得中,寧濫舍有罪,不謬害善人也。今之從政者則不然。深文巧劾,寧致善人於法,不免有罪於刑。所以然者,非皆好殺人也,但云為吏寧酷,可免後患。此則情存自便,不念至公,奉法如此,皆奸人也。夫人者,天地之貴物,一死不可復生。然楚毒之下,以痛自誣,不被申理,遂陷刑戮者,將恐往往而有。是以自古以來,設五聽三宥之法,著明慎庶獄之典,此皆愛民甚也。
凡伐木殺草,田獵不順,尚違時令,而虧帝道;況刑罰不中,濫害善人,寧不傷天心、犯和氣也!天心傷,和氣損,而欲陰陽調適,四時順序,萬物阜安,蒼生悅樂者,不可得也。故語曰,一夫吁嗟,王道為之傾覆,正謂此也。凡百宰守,可無慎乎。若有深奸巨猾,傷化敗俗,悖亂人倫,不忠不孝,故為背道者,殺一利百,以清王化,重刑可也。識此二途,則刑政盡矣。

其六,均賦役

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明先王必以財聚人,以仁守位。國而無財,位不可守。是故三五以來,皆有徵稅之法。雖輕重不同,而濟用一也。今逆寇未平,軍用資廣,雖未遑減省,以恤民瘼,然令平均,使下無匱。夫平均者,不捨豪強而征貧弱,不縱奸巧而困愚拙,此之謂均也。故聖人曰:“蓋均無貧。”然財貨之生,其功不易。織紝紡績,起於有漸,非旬日之間,所可造次。必須勸課,使預營理。絹鄉先事織紝,麻土早修紡績。先時而備,至時而輸,故王賦獲供,下民無困。如其不預勸戒,臨時迫切,復恐稽緩,以為己過,捶撲交至,取辦目前。富商大賈,緣茲射利,有者從之貴買,無者與之舉息。輸稅之民,於是弊矣。
租稅之時,雖有大式,至於斟酌貧富,差次先後,皆事起於正長,而系之於守令。若斟酌得所,則政和而民悅;若檢理無方,則吏奸而民怨。又差發徭役,多不存意。致令貧弱者或重徭而遠戍,富強者或輕使而近防。守令用懷如此,不存恤民之心,皆王政之罪人也。
太祖甚重之,常置諸座右。又令百司習誦之。其牧守令長,非通六條及計帳者,不得居官。
這六條考課範圍較廣,每條都滲透著對官吏考課的具體內容。它不但注意到了官吏的身心修養與社會風化的關係,而且也注意到了官吏考課同國家行政和經濟效益以及吏治同國家興亡的密切關係,詳細論證了考課內容的緣由和來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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