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4年2月12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4〕7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切實加強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工作、拓寬運動員培養輸送渠道、進一步完善落實激勵和保障政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4部分地區18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
  • 印發時間:2014年2月12日
  • 地區:六安市
  • 印發單位: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基本信息,意見,切實加強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工作,拓寬運動員培養輸送渠道,進一步完善落實激勵和保障政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基本信息

2014年2月12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
六政辦〔2014〕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試驗區、示範園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體育總局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23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體育局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11〕73號)精神,切實解決我市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中面臨的實際問題,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切實加強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工作


(一)處於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運動員文化教育,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要求,與九年義務教育學校緊密結合,接受教育部門的業務領導,保證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質量要求。通過與普通義務教育學校聯辦、合辦等多種形式,在市區建立或完善一所納入九年義務教育序列的公辦體育運動學校,並按標準配備文化課教師,改善教學條件。
(二)各地要加強公辦體育運動學校建設,將其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教育部門要將公辦體育運動學校的文化教育納入管理範圍,通過合作辦學、對口支教等多種形式向公辦體育運動學校選派優秀文化課教師。公辦體育運動學校文化課教師工資待遇、職稱評聘等享受普通教育學校同等待遇,文化課教師的進修、培訓和業務學習納入教育系統統一規劃。公辦體育運動學校要積極吸納當地優質教育資源,通過聯辦、共建和遠程教育等多種形式,不斷提高運動員文化教育質量。體育部門要統籌安排好公辦體育運動學校運動員的訓練和學習。
(三)各級體育和教育部門要建立運動員文化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和督導制度,加強資源整合,形成以體育部門為主,體育、教育部門各負其責的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公辦體育運動學校的日常管理、運動員訓練、參賽,教練員配備和培訓等,以體育部門為主;運動員文化教育,包括教學管理、教師配備、教師培訓等,以教育部門為主。各級教育和體育部門要定期督導檢查公辦體育運動學校文化教育情況,對違反有關制度的行為,及時糾正並對學校相關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
(四)各級教育部門要繼續加強體育特長生培養及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工作。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中(含省、市示範高中)結合我市重點運動項目的設定情況、本校辦學傳統和特色,招收體育特長生、組建體育特色班或運動隊。
(五)各級教育和體育部門要從實際出發,採用符合青少年運動員文化教育特點的基礎教育階段課程方案、課程標準、質量評價體系和教材等,不斷提高運動員文化教育的實際效果;要按照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全國青少年教學訓練大綱科學統籌學訓安排,提高文化課學習效率和運動訓練質量,保證運動員每周文化課學習時間不少於24學時,每天訓練時間控制在3.5小時以內(含早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每天訓練時間原則上控制在2.5小時以內(含早操)。對因訓練、競賽耽誤課程的,應及時安排補課輔導。
(六)各級體育、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非公辦體育運動學校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的政策引導和扶持,為非公辦體育運動學校的發展創造條件。
(七)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引導和幫助運動員不斷增強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培育責任意識、誠信意識、文明意識。加強校園文化建設,豐富運動員課餘文化生活,進一步營造全社會關心運動員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
(八)實施雙向綜合考核機制,公辦體育運動學校要將運動員訓練、比賽情況納入文化教育學校的考核範疇,運動員代表市、縣(區)參加比賽取得的成績計入相關文化課教師的年度考評;運動員學期文化課考試成績也計入相關教練員的年度考評。根據運動員的學訓情況綜合考核結果,確定文化課教師和教練員的績效獎勵。

拓寬運動員培養輸送渠道


(九)各級體育和教育部門要高度重視競技體育後備人才的選拔、培養和輸送工作,在科學選材基礎上,逐步建立起符合體育人才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的育才體系。
(十)鼓勵公辦體育運動學校的畢業生通過普通高校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和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等單獨或統考形式,進入高等學校學習。市教育部門應當積極支持高校組建高水平運動隊或與體育部門合作辦學,開設或申報適合體育人才培養的專業,拓寬優秀運動員培養渠道。
(十一)市體育部門應積極開展運動員職業轉崗和職業培訓工作,鼓勵運動員學習職業技術教育課程,將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內容納入體育運動學校運動員文化教育必修課程。結合體育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培養具有一定體育職業技能、適應社會需求的人才。引進專業化、社會化的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項目。

進一步完善落實激勵和保障政策


(十二)各級體育、教育、財政、人社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對運動員的有效激勵,完善運動員體育津貼獎金和參加全國、國際重大比賽的獎勵方式等政策,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進行調整。有條件的縣(區)可從實際出發,制定在縣級以上體育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優秀體育後備人才在就業安置方面的優惠政策。
(十三)運動員及所在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建立運動員社會保險基礎檔案,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確保運動員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市、縣(區)要將運動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範圍,針對運動員的職業特點,進一步研究完善工傷保險管理和保障機制。運動員在訓練和比賽中遭受事故傷害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經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十四)科學規範訓練,強化運動性傷病防治措施,切實做好運動性傷病的預防工作。在運動員、教練員和管理人員中廣泛開展傷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嚴格規範訓練、強化防護措施,切實提高科學訓練水平,減少運動疾病的發生。
(十五)各級人社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完善促進運動員就業保障措施,將公辦體育運動學校面臨就業的畢業生以及退役運動員納入當地促進就業公共政策範疇,鼓勵支持其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積極為退役運動員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服務,實行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培訓申請、鑑定申報、檔案管理、社會保險關係接續“一站式”就業公共服務。
(十六)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從事體育工作崗位或具有體育特長的人員,經市人社部門批准,對取得全國比賽前三名以上成績的退役運動員可簡化程式進行招聘。其中,招聘體育老師、體育教練員等專業技術崗位的應聘者須持相應教師資格證、教練員崗位培訓合格證。各級公安部門招錄具有競技體育特長的特警時,對取得全國比賽前八名或省運會冠軍的退役運動員,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按特殊職位有關政策進行考錄。
(十七)加大財政經費投入力度。公辦體育運動學校的正常運轉、訓練經費及運動員一伙食補助經費、文化教育經費,由同級財政分別納入體育、教育部門預算保障,逐步加大訓練和相關補助經費的投入。運動員、教練員的一伙食標準每人每天不低於25元,運動服裝標準每人每年不低於800元,義務教育階段運動員、教練員的運動服裝標準每人每年不低於500元。對參加每四年一屆的省(市)綜合運動會,各級財政部門要將參賽費、訓練費、獎勵經費納入當年度財政經費預算,促進競技體育運動不斷發展。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十八)各地要高度重視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加快形成市政府統一領導,各級體育、教育、財政、人社等部門職責明確、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充分挖掘社會教育、就業等資源,積極完善運動員保障體系,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的局面。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相關政策,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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