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三事件

六一三事件

由於被楊波、劉明夫、徐鳳文等叛徒的出賣,1936年6月13日,日本關東軍憲兵司令部以哈爾濱為中心,對東北地區的共產黨員及抗日民眾進行了大規模的逮捕和鎮壓,致使中共滿洲省委及共青團滿洲省委、哈爾濱電業局黨支部遭到破壞,52人被捕,15人被殺害。

基本介紹

  • 名稱:六一三事件
  • 地點:哈爾濱
  • 時間:1936年6月13日
  • 傷亡情況:52人被捕,15人被殺害
一瘋狂鎮壓反滿抗日運動“九一八”事變後,面對日本法西斯的侵略,中國各民族、各階層人民進行了不屈不撓的鬥爭。日本法西斯則動用軍警憲特等鎮壓機構,以殘酷的手段鎮壓反滿抗日運動。關東憲兵隊除配合關東軍進行大規模的軍事圍剿之外,在平時指揮其他鎮壓機構,成為實行白色恐怖的主導力量。
在日本統治東北的14年中,以憲兵隊為首的日偽當局進行了較大規模的逮捕與鎮壓。
1“六一三”事件
1936年6月,日本關東憲兵隊下達命令,對北滿共產黨地下組織進行了一次有預謀,有計畫的大規模逮捕和鎮壓。
1936年初,中共在東北建立了東滿、南滿、北滿、吉東4個省委和哈爾濱特委,領導東北抗聯和人民堅持抗日鬥爭,對日偽統治給予了沉重打擊。因此,日偽當局始終把中共作為鎮壓的主要對象。是年春,齊齊哈爾憲兵隊偵知當地新聞、教育界有反滿抗日活動。經調查判明,在滿洲里、齊齊哈爾、牡丹江等北滿地區,有大量的共產黨人秘密活動,於是關東憲兵隊決定在北滿實行大逮捕。為此,由時任關東憲兵隊司令部“思想對策”主任兼警務部第3課長的宇津木孟雄起草制定了偵察計畫和命令方案,並向各個憲兵隊進行了傳達。
6月初,關東憲兵隊向關東軍司令部報告了偵察結果,得到實行大逮捕的批准。原定於6月底某日實施,由於6月6日海拉爾軍隊抓捕的北滿特委任福路等人於押送途中逃跑,關東憲兵隊司令部提前於6月10日下達了逮捕命令。並召開緊急會議,制定了《以哈爾濱為中心的一齊檢舉共產黨計畫一覽表》進行了周密部署。《檔案資料選編》(8),第42頁。
從6月13日開始,日偽警憲特在齊齊哈爾、哈爾濱、海拉爾、牡丹江等地,一齊出動實行大逮捕。僅第一批抓捕人數就達149人,其中哈爾濱52人,齊齊哈爾38人,海拉爾11人、牡丹江48人。此後繼續在各地抓捕,總人數達213人,其中教育工作者87名《黑龍江文史資料》(28),第14頁。,大多是教育界、報界的愛國人士。如黑龍江《民報》社長王甄海,《大北新報》畫刊社編輯金劍嘯,偽龍江省教育廳長王憲章(國民黨黑龍江省黨部常委),教育廳體育股長姜賡年,龍江省立日語專修學校教師麻秉鈞,省立第一師範教師王柱華等人。
日偽當局對抓捕的愛國抗日人士進行殘酷刑訊,據時任齊齊哈爾憲兵分隊上等兵的土屋芳雄交代:曾採用灌涼水、上大掛、棒打等酷刑殘害被捕者,有的被當場迫害致死。在日本憲兵隊審訊王憲章時,他高聲怒斥敵人:“士可殺不可辱,頭可斷不可侮”,並揮拳與敵搏鬥,當即被憲兵槍殺。《黑龍江文史資料》(2),第14頁。日本憲兵隊對被捕者進行刑訊折磨後,分別做出了死刑和不同刑期的判決。1936年8月,日偽將在齊齊哈爾被捕者王甄海、金劍嘯、麻秉鈞、王柱華、閻達生等5人判處死刑,26人被判徒刑;8月15日,王甄海等5人於齊齊哈爾北郊英勇就義。10月,日偽對丁立足等52名在哈爾濱被捕者,判處死刑15名,無期徒刑5名,有期徒刑25名,其他緩刑。《檔案資料選編》(8),第31~50頁。
這一事件是日偽鎮壓共產黨及反滿抗日的第一次大規模的行動。
2“四一五”事件
1937年4月15日,日偽憲警特對北滿以哈爾濱為中心,以及南滿奉天、撫順等地的中共地下組織又一次進行了大規模的逮捕和鎮壓,並殘害了一大批無辜民眾。
1937年3月,哈爾濱日本憲兵隊從叛徒的供詞中,獲得了中共哈爾濱特委的組織機構及有關人員的活動情況,於是召開警憲特務鎮壓機構會議,制定了大逮捕計畫,確定在日本憲兵隊的統一指揮下行動。從4月15日晨開始,日偽當局在葦河縣等哈東特委活動地區,逮捕中共抗日人員及無辜民眾207名,其中中共葦河縣委書記楊樹森、地下黨員偽葦河縣警務科警長張靄如等均被逮捕,使哈東特委地下組織遭到嚴重破壞。
同時,在哈爾濱逮捕哈特委書記韓守魁等110人,在安達、雙城、阿城等地也抓捕了數十人。《檔案資料選編》(8),第117頁。接著又將逮捕擴大到奉天、大連等地,至11月,共有中共黨員、團員及愛國民眾745人被捕入獄,其中198人被殺害。《東北淪陷十四年大事編年》第228頁。中共哈東特委、哈爾濱市委、奉天市委、大連市委,以及海倫、呼蘭、撫順等縣委、特支等遭到嚴重破壞。
在“四一五”逮捕中,日偽還製造了“法政大學事件”和“口琴社事件”。據時任中共哈爾濱市委書記張瑞麟的回憶,市委宣傳部長馮策安與交通員艾風林根據市委決定,假扮夫妻建立臨時家庭,以掩護地下活動。其行動被偽哈爾濱警務廳特務科密偵郎樹勛探知。在“四;一五”大逮捕時,馮策安被捕後在敵嚴刑下出賣了原法政大學畢業生、中共黨員於維范和劉芳聲。敵在逮捕2人時,從其家中搜出法政大學同學名錄和結義金蘭譜,認為是中共地下組織名單,於是敵人按名單抓捕了趙魁(中共黨員)關文明等12人。
口琴社是成立於1935年的進步民眾文藝團體,地下黨員姜椿芳、金劍嘯等參加其活動。該團體曾演奏進步抗日樂曲,在民眾中有很大影響。在“四;一五”日偽抓捕馮策安時,將同院的口琴社職員唐嘉偉捕去,唐在敵嚴刑拷打下,供出口琴社活動及其成員。於是日偽從4月18日抓捕了侯小古、王湘等原口琴社成員10餘人,並將這一事件當成共產黨案件上報偽中央警務司。
日偽對“四一五”事件的被捕者施盡吊刑、電刑、上大掛等種種慘不忍睹的酷刑,使被捕者輕者失去健康,留下終身傷痕和殘疾。如對艾風林刑訊時,日本憲兵泉屋扯開她的外衣,赤裸出她的胸部,用木棍撥打她的乳房,狂笑不止。對法政大學學生趙魁審訊時,殘忍地往生殖器上狠踢,當場被活活踢死。僅法政大學被捕的12人中就有7人因刑訊致死。《日軍暴行錄:黑龍江分卷》第178頁。
3“三一五”事件
“七七”事變後,抗聯和黨領導的抗日救國會在三江地區十分活躍,給日偽以沉重打擊。於是日偽將“思想對策”的重點由濱江地區轉向以佳木斯、湯原、依蘭為中心的三江地區。對中共北滿臨時省委和吉東省委領導下的反日組織及抗日救國會,進行了一次大檢舉、大逮捕。
1937年7月,佳木斯日本憲兵隊組成的“特務工作班”和偽滿警特別搜查班,在湯原縣偵察、逮捕了中共湯原縣委宣傳部長尹洪明,了解到中共北滿臨時省委及其領導的反日救國會組織的情況。接著在湯原日本憲兵分隊隊長藤原廣之進的指揮下,日偽憲警逮捕了湯原、勃利等縣的中共幹部,並將這一情況上報給佳木斯日本憲兵隊。於是日偽決定對三江地區的中共及抗日組織進行大逮捕。
1938年3月,在佳木斯日本憲兵隊本部召開了日偽憲警各有關人員的聯席會議,研究制定了實施大逮捕的計畫。據佳木斯憲兵隊《關於“三一五”大逮捕的報告》中說,“對於本管區內的(中共)北滿省委和吉東省委的領導機關、黨員及其外圍團體,預定以3月15日為期,進行全面逮捕”。《黑龍江黨史資料》(9),第155頁。
3月15日凌晨,以佳木斯憲兵隊所屬各憲兵分隊為主,並糾集軍警特等千餘人,採用各種手段實施大逮捕。或對重點地區和目標包圍搜查,或利用叛徒辨認逮捕,或伺機密捕。僅三天時間就逮捕中共地下組織和抗日救國會成員315人。至7月上旬又逮捕了下江特委組織部長趙明九等13人,以及中共佳木斯市委書記董海雲(董仙橋)等黨員和抗日民眾60餘人。日偽在這次行動中,共逮捕了黨員、幹部、民眾387人,其中中共地下組織和抗日救國會成員330多人,抗聯人員50多人。偽滿史料叢書《日偽暴行》,第346頁。
這次大逮捕,中共北滿臨時省委和吉東省委所屬的湯原、依蘭、樺川、勃利、富錦、佳木斯五縣一市的中共地下組織和愛國民眾組織均遭破壞。湯原縣委因縣委書記高雨春、組織部長周興武、宣傳部長尹洪明的被捕,致使其他幹部全部被捕、下屬各區委及抗日救國會分會均遭破壞。依蘭縣委書記劉洪泰、樺川縣委書記趙明九、富錦縣委書記劉善一等被捕,其所屬基層組織受到嚴重破壞。
日偽統治者對被捕的中共黨員和愛國民眾,進行了極其殘酷的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折磨。被害人葛延宗控訴:“毆打是最普遍的,另外還有灌涼水、老虎(凳)、跪磚頭、舉大棍、過電等等。”日偽對中共佳木斯市委書記董仙橋實行“疲倦轟炸”,晝夜不停審訊3天,不給水喝、不讓睡覺,並施以酷刑,使其幾次昏厥,又用冷水噴醒,繼續審訊。對於年僅18歲的樺川中學生李樹昌,敵人採取誘供不靈之後,便採用灌辣椒水、上大掛、坐電椅……最後用燒紅的烙鐵燙在他的脊背上《日軍暴行錄:黑龍江卷》第183頁。,但是敵人滅絕人性的獸行並沒使共產黨人屈服。
在進行酷刑審訊之後,對抓捕的300多人中的112名中共黨員和愛國民眾,進行了所謂審判,將高雨春等18人判處死刑,其中2人在刑訊中被折磨致死,其餘分別被判處無期或有期徒刑。
“三一五”大逮捕,堪稱是日本關東憲兵隊有史以來對中共實行鎮壓的規模最大和最兇殘的一次,據憲兵隊的一份報告,“中共東北黨(匪)於游擊區之抗日共產運動,以昭和13年(1938)‘三一五大逮捕’時處於頂點。由於實施思想對策,其下屬地方組織大都被逮捕消滅”。《東北抗日運動概況》,第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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