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運輸企業營運成本

公路運輸企業營運成本亦稱“營業成本”。公路運輸企業為完成一定的客貨運輸周轉量、貨物裝卸量及其他業務而發生的營運費用。公路運輸企業的成本計算對象按其業務性質可分為三類:(1) 車輛運輸業務以旅客運輸和貨物運輸為成本計算對象,計算客貨單位成本。在計算客貨運綜合單位成本時,要將客運周轉量按一定比率換算成貨運周轉量 (規定折合標準為:10人公里=1噸公里)。企業也可按加強經濟核算的要求,分級核算企業成本、車隊 (場) 成本、車別成本和腳踏車成本。客 (貨) 運成本項目包括車輛費用 (分列工資、燃料、輪胎、保修費、大修理費、折舊費、養路費、其他費用等項目) 和企業管理費。

(2) 裝卸業務以機械裝卸和人工裝卸為成本計算對象,按裝卸貨物的噸數計算機械裝卸成本和人工裝卸成本,其成本項目包括直接費用 (分列工資、燃料和動力、輪胎、保修費、折舊費、工具費、勞動保護費、外付裝卸費、其他費用等項目) 和企業管理費。(3) 輔助生產以保養作業、修理的零配件等為成本計算對象,其成本項目包括工資、材料、其他直接費用、車間經費、燃料和動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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