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訴權

關於訴權實質的一種學說。19世紀以後代替私法訴權說而興起。
主要論點是:訴權是公民對於國家享有的公法上權利,是要求國家保護實體權利的權利,不僅為原告享有,而且也為被告享有。因對要求判決的內容存在不同認識,可分為抽象訴權說、具體訴權說和本案判決請求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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