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漢語詞語)

公正(漢語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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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倫理學的基本範疇,意為公平正直,沒有偏私。沒有偏私是指依據一定的標準而言沒有偏私,因而,公正是一種價值判斷,內含有一定的價值標準,在常規情況下,這一標準便是當時的法律。公正在英文中為justice,英語中的jus本身就有法的意思,公正以jus為詞根演變而來,也說明了這一點,任何一個社會都有自己的公正標準。所以,公正並不必然意味著“同樣的”“平等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正
  • 外文名:justice
  • 拼音:gōng zhèng
  • 英文1:Just;Fair;Impartial;
  • 英文2:Fair-minded;Equitable
  • 基本解釋:公平正直、公正的決定等
  • 出處:《荀子·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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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拼音】gōng zhèng
【英文】Just
【注音】ㄍㄨㄙ ㄓㄥˋ
【同義詞】剛正 公平 公道
【反義詞】偏私 偏頗 偏袒 偏畸

基本解釋

出處:
荀子·正論》:“故上者下之本也……上公正則下易直矣。
(1) 公平正直
公正的決定
史記·伯夷列傳》:“或擇地而蹈之,時然後出言,行不由徑,非公正不發憤,而遇禍災者,不可勝數也。”
朱子語類》卷二六:“只是好惡當理,便是公正。”
而復《上海的早晨》第四部十九:“只要我們做得公正,把問題攤開,給工人說清楚了,工人一定不會有意見的。”
你是公正人,你說該怎么辦就怎么辦。——姚雪垠李自成
2. 周代官名。
《隸釋·漢太尉陳球碑》:“當 周盛德, 有虞遏父 ……生公子 完。適 齊 ,為 桓公 公正。”
3. 複姓。
古代以官為氏者,有 公正。見 清王士禛《池北偶談·談異三·少正》。
4、《辭源》對於公正的解釋是:“不偏私,正直;”
按《說文》解:公,平分也。從八從私,“八”即“背”,分也, “厶”象徵財物。一說,“厶”音私,不公也,韓非曰:背私為公。正,是也(是,直也),不偏不倚。“公正”與私相對,即不偏不倚、正直,沒有私心。見於《荀子·賦篇》:“公正無私,反見縱橫。”
戰國呂不韋《呂氏春秋·高義》:“其為人也,公直無私。”漢劉安《淮南子·修務訓》:“若夫堯,眉八彩,九竅通洞,而公正無私,一言而萬民齊。”班固《白虎通》:“公之為言,公正無私也。”公正往往作為一個道德範疇,是擯棄了一己之私的高風亮節。

詞語辨析

“公正”與“正義”
義,一說通“儀”,從羊我,一說,義者,宜也,裁製事物使合宜也。
綜合觀之,“正義”之“義”當為“宜”(合宜),正義也就是不偏不倚地裁製事物使之“合宜”,即使之符合公認的道德規範要求。但中國古籍中,如《荀子·儒效》:“有不學問,無正義,以富利為隆,是俗人也。”但舊時注釋經史,也常以正義為名,以示本注釋為正宗,如唐孔穎達等《五經正義》、張守節史記正義》等
在中國古代,“正義”、“公正”往往指道德修養,並且是沒有個人之私的近乎聖的一種美德,並無作為評價制度、規則的價值內涵。1840年之後,受西方文化的影響,我們有關正義、公正的評價才開始涉及制度層面。
公正帶有明顯的“價值取向”,它所側重的是社會的“基本價值取向”,並且強調這種價值取向的正當性.

名言警句

  • 公者無私之謂也,平者無偏之謂也(清·何啟)
  • 公與平者,即國之基址也(清·何啟)
  • 人平不語,水平不流(宋·釋惟白)
  • 平出於公,公出於道〈呂氏春秋〉
  • 正直者,順道而行,順理而言,公平無私(漢·韓嬰)
  • 理國要道,在於公平正直(唐·吳兢)
  • 持心如衡,以理為平(明·劉基)
  • 平而後清,清而後明(宋·司馬光)
  • 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鏡至明而醜者無怒〈三國志〉
  • 不看人行事(俄羅斯)
  • 一碗水端平 手抹桌子一字平
  • 公買公賣,童叟無欺
  • 水雖平,必有被;衡雖正,必有差
  • 公正是施政的目的(丹·笛福)
  • 虛榮告訴人們什麼是榮譽;良心告訴人們什麼是公正(蘭多)
  • 讓我們記住,公正的原則必須貫徹到社會的最底層(西塞羅)
  • 我們不能拒絕給人以公正,也不能拖延給人以公正(無名氏)
  • 做事公正一小時,勝過祈禱五晝夜(阿拉伯)
  • 一切背離了公正的知識都應叫做狡詐,而不應稱為智慧(柏拉圖
  • 力量來自公正(林肯)
  • 公正是賞罰公明者的美德(亞里士多德
  • 高於道德的東西必須基於公正,包含公正,並通過公正的途徑去獲取(享·喬治)
  • 對他人的公正就是對自己的施捨(孟德斯鳩
  • 在政府事務中,公正不僅是一種美德,而且是一種力量(拿破崙

事例

包拯在朝廷為人剛毅,貴成宦官為之收斂,聽說過包拯的人都很怕他。人們把包拯笑比黃河水清了,兒童婦女也知道他的大名,喊他為“包待制”。京城稱他說:“關節不到,有閻王爺包老。”
以前的制度規定,凡是告狀不得直接到官署庭下。包拯打開官府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直接到他面前陳述是非曲直,使胥吏不敢欺騙長官。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築園林樓榭,侵占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發大水,包拯於是將那些園林樓謝全部毀掉。有人拿著地券虛報自己的田地數,包拯都嚴格地加以檢驗,上奏彈劾弄虛作假的人。 包拯在三司任職時,凡是各庫的供上物品,以前都向外地的州郡攤派,老百姓負擔很重、深受困擾。包拯特地設定榷場進行公平買賣,百姓得以免遭困擾。官吏負欠公家錢帛的多被拘禁,一有機會就逃走,又把他的妻兒抓起來,包拯都給放了。
包拯性格嚴厲正直,對官吏苛刻之風十分厭惡,致力於敦厚寬容之政,雖然嫉惡如仇,但沒有不以忠厚寬恕之道推行政務的,不隨意附和別人,不裝模作樣地取悅別人,平時沒有私人的書信往來,親舊故友的訊息都斷絕了。雖然官位很高,但吃飯穿飯和日常用品都跟做平民時一樣。他曾說:“後世子孫做官,有犯貪污之罪的,不得踏進家門,死後不得葬入大墓。不遵從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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