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迴避是公務員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若與所處理的事項存在利害關係,應當依法終止職務行為並由其他公務員行使相應職權的制度。公務迴避中的利害關係既包括本人和法定的親屬關係人員,也包括師生關係、同學關係、戰友關係、同鄉關係、上下級關係、敵意關係、競爭關係等。根據公務所涉及的領域不同,分為執行內部公務的迴避、行政執法的迴避和司法裁判的迴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務迴避
- 外文名:withdrawal from official business
- 類型:制度
- 地位:公務員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
- 又稱:迴避制度

公務迴避是公務員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若與所處理的事項存在利害關係,應當依法終止職務行為並由其他公務員行使相應職權的制度。公務迴避中的利害關係既包括本人和法定的親屬關係人員,也包括師生關係、同學關係、戰友關係、同鄉關係、上下級關係、敵意關係、競爭關係等。根據公務所涉及的領域不同,分為執行內部公務的迴避、行政執法的迴避和司法裁判的迴避。
公務員迴避包括任職迴避、地域迴避和公務迴避。按照這一規定,在任職迴避方面,公務員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等親屬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
公務迴避是公務員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若與所處理的事項存在利害關係,應當依法終止職務行為並由其他公務員行使相應職權的制度。公務迴避中的利害關係既包括本人和法定的...
公務員迴避制度是為了防止國家公務員利用職權為親屬徇情營私而對其任職和執行公務所採取的一種限制性的措施。包含兩個內容:(1)親屬迴避。凡屬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
任職迴避亦稱“職務迴避”。公務員不得擔任與其法定親情關係有直接關聯的職務的制度。任職迴避中的親屬關係包括:(1)夫妻關係;(2)直系血親關係;(3)三代以內的旁系...
《國家公務員任職迴避和公務迴避暫行辦法》是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制定的法律檔案,意在為了保證國家公務員依法執行公務,促進國家行政機關的廉政建設。該辦法已被...
所謂國家公務員迴避制度,就是為保證有權機關公正、嚴格執法,當相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因其與所處理的行政事務有一定利害關係時,根據法律規定的範圍和程式,使其...
迴避制度,是指審判人員和其他法定人員在遇有法律規定的情形時,退出對本案審理的制度。迴避制度是為了保證案件獲得公正審判而設立的一項制度。根據法律規定,迴避的人員...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於2000年7月4日討論通過了《檢察人員任職迴避和公務迴避暫行辦法》,現予印發,請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企業工作委員會關於印發《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領導人員任職和公務迴避暫行規定》的通知,為加強對國有重要骨幹企業的管理,保證國有重要骨幹企業...
幹部迴避制度,為防止徇情營私,幹部(主要是領導幹部)在任職和執行公務中,對近親屬實行迴避的工作制度。 ...
《重慶市國家公務員任職迴避與公務迴避實施辦法》在1999.12.01由重慶市人民政府頒布。...
法官迴避 為了保證法官不因血緣關係、親屬關係或者其他特定關係而對其履行職責產生不良影響,在其所任職務、任職地區和執行公務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規定的一種人事管理...
《監察機關實行迴避制度暫行辦法》經1992年11月11日監察部第7次部務會議通過,1992年11月16日監察部令第5號發布。該《暫行辦法》共13條,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2011年12月12日,為進一步完善公務員迴避制度,推進公務員法的順利實施,按照公務員法配套法規立法規劃,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公務員迴避規定(試行)》(中...
第四十二條 參與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案件調查、處理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迴避申請;被調查的公務員以及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
法官地區迴避,是指為了保證法官依法獨立、公正履行職權,避免因裙帶關係而形成複雜的關係網,防止其利用職權為自己或親屬徇私情、謀私利,甚至利用職權實施職務犯罪活動,...
《公務員迴避規定試行專題講座》是2012年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出版的音像製品。本書明確了對公務員迴避的統一管理體制,並豐富了相關制度、程式和內容,使制定依據、具體...
關於印發《國家公務員任職迴避和公務迴避暫行辦法》的通知在1996.05.27由人事部頒布。...
《公務員法》是一部規範公務員行為準則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已由...第十一章交流與迴避第六十三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
申請迴避,是指應當迴避的人員具有法定的迴避情形卻沒有自行迴避時,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他們迴避。申請迴避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及其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