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

公共衛生

顧名思義,公共衛生是關係到一國或一個地區人民大眾健康的公共事業。公共衛生的具體內容包括對重大疾病尤其是傳染病(如結核、愛滋病、SARS等)的預防、監控和醫治;對食品、藥品、公共環境衛生的監督管制,以及相關的衛生宣傳、健康教育、免疫接種等。例如對SARS的控制預防治療屬於典型的公共衛生職能範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衛生
  • 定義:預防疾病、延長壽命等的科學
  • 內涵領域:分級管理
  • 資金來源:中央、省和地方
  • 衛生範疇:全體、重點、公共衛生三級
  • 發展史:技術歷史和衛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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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公共衛生與普通意義上的醫療服務是有一定差距的。為了能夠公平、效率、合理地配置公共衛生資源,必須要明確什麼是公共衛生。美國城鄉衛生行政人員委員會對公共衛生定義———公共衛生是通過評價、政策發展和保障措施來預防疾病、延長人壽命和促進人的身心健康的一門科學和藝術。
共衛生共衛生
公共衛生服務是一種成本低、效果好的服務,但又是一種社會效益回報周期相對較長的服務。在國外,各國政府在公共衛生服務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並且政府的干預作用在公共衛生工作中是不可替代的。許多國家對各級政府在公共衛生中的責任都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制,以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各級政府的作用,並有利於監督和評估。
而在我國,農村的部分行政決策者受經濟利益驅動,更重視一些可以短期收益的項目,削弱了政府對於公共衛生的重視程度和行政干預力度。政府對於公共衛生並沒有十分明確的分工和職責範圍,尤其是對於農村公共衛生的政府職責更是含混不清。因此,儘快明確各級政府的職責和任務,以利於各自履行其職責是當務之急。

內涵領域

對此至今尚無統一認識和明確定義。儘管在中央檔案中多次出現“公共衛生”的字眼,但是對其內涵的認知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我國應有相應的權威機構(或授權研究機構)來界定公共衛生的內涵和範圍。各級政府在公共衛生工作中集中指導,分級管理。中央政府主要承擔制定公共衛生任務和健康目標的職責;省級政府負責協調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關係,發現省內的主要衛生問題,為中央制定政策提供依據,同時指導地方政府的具體工作;地方政府負責具體實施公共衛生任務,提供衛生保健服務,滿足區域內居民的衛生保健需要。公共衛生資金也應實行分級籌措。

資金來源

主要應為三個方面,即中央、省和地方。其中中央政府承擔對全國居民健康危害較大的公共衛生問題的防治經費,以及對一些特定衛生問題、特定地區和特定人群的公共衛生費用,省級政府依據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承擔不同比例的公共衛生費用,地方政府則負擔部分農村公共衛生人員的工資。

衛生範疇

實際上,就醫學領域的分類而言,“公共衛生”一詞的內涵還是比較清楚的:針對社區或者社會的醫療措施,它有別於在醫院進行的,針對個人的醫療措施。比如:疫苗接種,健康宣教,衛生監督,疾病預防和疾病控制,各種流行病學手段等等,當然並不是完全針對傳染病而言的。
當經濟學家(包括衛生經濟學家在內)提到“公共衛生”一詞時,他們並不完全是在指“公共衛生”的醫學內涵,而是在說從經濟學理論出發,應當由政府來支出的健康服務或者手段。
根據國家衛生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2011版規範》中的描述,在國內展開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為十一項:
一是針對全體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如為轄區常住人口建立統一、規範的居民健康檔案;向城鄉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傳信息和健康教育諮詢服務。
二是針對重點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如為轄區內慢性非傳染性疾病(慢性病)患者包括高血壓病人、糖尿病病人提供常規的血壓和血糖監測、指導用藥以及相應的健康教育指導和干預;對轄區內的重症精神病患者按照“應管儘管”的原則在知情同意的基礎上進行管理、用藥以及相應的體格及臟器功能的檢查;對轄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進行健康指導服務;為0-36個月嬰幼兒建立兒童保健手冊,開展新生兒訪視及兒童保健系統管理;為孕產婦開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務和2次產後訪視。
三是針對疾病預防控制的公共衛生服務,包括為適齡兒童接種B肝、卡介苗、脊灰等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及時發現、登記並報告轄區內發現的傳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參與現場疫點處理,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和諮詢服務;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進行指導,對確診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進行登記管理,定期進行隨訪;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登記管理,在專業機構指導下對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治療隨訪和康復指導。

發展史

技術歷史

疾病的認識:基督教曾經認為疾病是罪惡的懲罰方式;在宗教的影響下,中世紀教堂的人士認為麻風與精神的不純潔有關;當前,人們的需求從“避免疾病”發展成為“提高健康”。
健康的認識:世界衛生組織在組織法里明確指出:“健康不僅是沒有疾病或不虛弱,而且是身體的、心理的健康和社會適應的完美狀態。”
衛生服務系統的形成與建立
  1. 醫療系統的建立:
    1. 開始的時候患者是分散治療的,治療者提供上門服務。
    2.由於宗教的發展,宗教場所開始嘗試集中治療,無論是東方的穆斯林或西方的基督教。
    1. 9世紀時,巴格達建立了醫院,最大規模時有25名醫生同時工作;10世紀時,伊斯蘭統治的醫院達34所;1283年,開羅醫院設立了不同的科室,擁有婦女專科病房,也有男女護士。
    2.相似的,西方的醫院在教堂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由於僧侶們需要醫療服務,首先建立了修道士醫院,雖然規模非常的小。1198年,教宗諾森三世在羅馬建立了聖靈醫院,成為了基督教徒的慈善醫療機構,此後歐洲各地建立起類似的醫院。
    3.從12世紀14世紀,英國建立起750多所醫院,其中 217所為麻風患者所用。
    4.新大陸的情況 和發達的英國不同,當時北美大陸沒有醫師協會,醫師也不是由專業人士擔任,而是由理髮匠、木匠等各種職業兼職。新大陸的醫生當時是活躍在社區的。
  2. 醫生職業的形成與分化
  3. 衛生環境的形成
    飲用水的供應:在前28世紀,美索不達米亞人開始用貯水池來保存雨水;在前8世紀以後,古希臘人建立了用水系統;在前5世紀,古羅馬建立起了十分完善的水管供水系統;在中世紀,埃及的開羅挖了大量的井。
  4. 保健系統的建立
    1.職業病的管理:羅馬時代注意到了職業和疾病的關係,如從事硫化物作業的人員可能患病,礦工患病明顯高於其他職業人員。這時工業防保建立了通風系統和防塵工具的使用等。
    2.衛生機構的建立:中世紀的大多數社區,都任命和選舉了管理飲用水供應的官員和相關人員。
    3.傳染病監測系統的建立
    1.傳染病的發現:白喉病是第一個被古希臘醫生注意並記載下來的傳染病。
    2.流行特徵的觀察:古希臘在前15世紀已經認識到瘧疾“常常發於春、夏季節”。
    3.檢測制及檢疫機構的建立:1383年,法國的馬賽成立了第一個檢疫站,嚴格檢疫來自疫區的船隻、旅行者等,感染被被懷疑的船隻要停留40天,並暴露在空氣和陽光下。
    4.疾病控制系統的成立:14世紀,義大利、法國的南部及周邊地區共同建立了與傳染性疾病作鬥爭和控制傳染性疾病的衛生系統。

衛生立法

  1. 水體衛生立法:中世紀的人們被禁止在飲用水引用的河流中洗東西、扔雜物等。
  2. 土壤衛生立法:直至15世紀,德國一些城市禁止建立面向街道的豬棚。
  3. 食品衛生立法:1641年,德國柏林政府規定在市場1000步內不準兜售垃圾;中世紀的義大利佛羅倫斯要求市場每天晚上要進行清潔;同期瑞士蘇黎世禁止已製備的鮮肉跨周銷售。
  4. 傳染病立法:
    1.傳染病的報告措施:中世紀天花在歐洲的橫行形成了報告制度,有人患病時要向有關機構報告。
    2.傳染病的集中診斷:中世紀麻風必須有一個特別的委員會作出診斷。
    3.傳染病的隔離措施:1347年,義大利開始將傳染病人移居到城市以外的一個地方,患者在那裡生活、恢復或直至死亡。
    4.傳染病的消毒措施:黑死病爆發期間,疫區政府將死者從窗戶扔出,然後埋到城市外的地方。患者死後,其房間被消毒。

實踐

組織與機構

按組織劃分:
國際公共衛生組織。通過參加組織、加入協約與公約等形式,指導、監督、協調各個國家與地區的公共衛生工作。如世界衛生組織、綠色和平和世界自然基金會等等。
國家或地區(及地方)公共衛生組織。作為政府行政管理機構,代表政府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共同發揮支柱作用。如衛生部門、勞工與保障部門、國土與環境部門和規劃與發展部門等。
按職能與職責劃分:
衛生保健提供者。如醫院、社區健康服務中心、精神衛生組織、實驗(檢驗)中心、護理院,主要提供預防、診斷、康復和護理服務。
公共安全組織。如警察局、消防隊、醫療急救中心,預防處理緊急傷害和公共衛生事件。
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食品安全機構。作為執法部門,監督和保障安全的生存環境、保障人群健康。
文化、教育、體育機構。為社區提供促進健康的精神環境和物質環境。
民政、慈善組織。為弱勢人群包括失能人士、低收入人士和獨居及高齡人士提供政策與物質支持。

現代實踐

公共衛生職能的分離與融合 臨床醫生基於疾病的研究產生了流行病學的思維觀。英國倫敦的William Heberden雖然是一名臨床醫生,但確出版過一卷死亡率報導原始資料的分析,體現出定量分析的技能和流行病學見解。
人們對公共衛生的重視反而造成了臨床醫學和公共衛生的逐漸分離。1916年,洛克菲勒基金決定支持創辦與醫學院分享的公共衛生學院,這是一個標誌性的事件。臨床醫學與公共衛生分離後,過多的資源被投入到臨床醫學的技術發展、教育和實踐中。雖然在早期在效果上臨床醫學有立竿見影的收益,但是人們逐漸發現公共衛生的具備不可低估的效益、而且二者其實是不可分開的。臨床醫學與公共衛生的再次融合——流行病學的廣泛套用公共衛生概念的提出 人們認識到,影響健康的因素除了物質因素外,社會因素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單靠衛生部門是無法完成的。
Winslow在1923年對公共衛生進行了定義,與當前的概念十分接近。世界衛生組織在1952年採納了Winslow的定義。當前的目標:為健康服務、為公眾服務 健康的重要性:健康是一種基本人權,也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素之一。健康的影響因素: 行為和生活方式環境因素生物學因素健康服務因素

衛生問題

按人群分

兒童疾病與死亡孕產婦疾病與死亡老年人生活質量

按問題分

傳染病:SARS禽流感、流感、狂牛症愛滋病登革熱;慢性非傳染性疾病:腫瘤、糖尿病、高血壓;意外傷害:車禍;不良健康行為:吸菸、飲酒吸毒、不安全的性行為;精神及心理衛生:憂鬱症
衛生部:把老年人健康管理列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項目,衛生部負責人在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上稱,將會持續不斷的深化醫療改革,中國把老年人的保健,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服務列為國家的基本公共服務衛生項目之一,並由各級醫療機構每年為轄區內65歲以上的老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務,此舉旨在加強健康老齡化的建設,是落實世界衛生組織呼籲的一項健康戰略。
按照衛生部的要求,實現對老年人全面的健康管理,具體有何措施呢?
第一,促進所有年齡的健康和健康行為來預防和推遲不健康的發生。我國儘管人均期望壽命延長了,但是健康期望壽命還是比較低的。我們延長的壽命很多時間是帶病生存的,顯然不會成為一種積極的社會和經濟資源。要延長健康壽命不是等到老年人的時候才開始做保健,必須是從年輕的時候,各個年齡段就要養成健康的行為,來預防或者推遲慢性病的發生。比如多進行體育活動、健康飲食,避免有害酒精的使用、控煙,運用專業的健康管理系統來進行個人管理等等。
第二,要早期發現老年人代謝的變化,其實在嚴重的冠心病、心梗、腦卒中、尿毒症這些之前都會有一些早期的變化,血壓升高、血糖升高、血脂升高等等。對於這樣一些老年人要進行有效的管理,這樣就會讓他在疾病早期階段得到有效控制,不產生嚴重的後果,也就會大大提升他的生命質量。
第三,要能夠創造一些老年人參與社會活動的環境,發展新的老齡化的模式,創造適應老年人生活的社會。這就是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積極的老齡化的概念。

按部門分

包括有免疫規劃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部門,傳染病部門,環境衛生部門,職業衛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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