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目標

公共管理的目標是為了加強和維護現有的基本社會秩序、提高管理的效率與能力、提高服務質量和改善公共責任機制,從而增強公共組織的社會動員能力和公眾的凝聚力

行政組織目標就是一個行政單位、組織,適應所處社會環境的條件與需要,配合當代文化共認的價值系統,根據國家或政府所賦予的使命和任務,經由構成人員的共同參與,得到一致認同的思想和信念,朝一致方向共同努力所追求的各種成就和“最後的成果”。①明確了目標的主體是行政組織;②目標反映了組織內的民主思想,即目標應經構成人員共同參與討論,是共同信念和一致認同,反映了公共管理的發展趨勢;③目標的外在尺度是適應所處社會環境的條件與需要,配合認同的文化價值系統,體現了動態性和權變性;④目標的組合性和根本性,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目標,但有個“最後成果”來主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管理目標
  • 詞性:名詞
  • 特徵:合法性,服務性等
  • 類型:主要目標和次要目標
特徵,類型,功能,

特徵

(1)合法性。現代社會,無論世界各國具體政治制度和體制如何不同,但都十分重視法律在管理國家事務的基礎作用,依法行政已經成為人類進步文明的重要標誌。合法性要求公共管理組織的目標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不能與其相衝突。
(2)服務性。公共管理主體是從事社會事務管理的組織,對其權力來源在歷史上有不同的認識,但總體上說可以歸結為兩種:一種是“君權神授”,另一種是“人民主權論”。“人民主權論”思想在現代社會得到了普遍的認可,社會契約論就是強調“人民主權論”的一種思想。按照社會契約論的觀點,公共管理組織或政府應是“一個以公民的自願聯合或本質上強制性為基礎的組織”,其產生源於人民的公意達成和公意授權,其功能在於運用其他社會組織所不具備的強制性公共權威,承擔起不可替代的社會責任,在這裡,責任的本質就是服務。
(3)民主性。現代公共管理目標區別傳統公共管理目標和其他組織的一個重要標誌是其民主性。目標的民主性強調的是目標制定時應遵循民主原則。目標的民主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就組織內部而言,目標必須是組織成員共同的信念。另一方面,是就組織外部來說的,公共管理目標必須反映相關利益人的意見。
(4)公平性。公共管理目標的公平性是由公共管理主體本身的職能所決定,公共管理主體從事的領域是市場機制失靈,即市場機制不能很好地解決的領域,或不能解決的問題,但對社會健康發展必不可少,如收入差距拉大、貧富不均會引發出很多社會問題,社會安全受到很大壓力。
(5)複雜性。公共管理主體是廣泛的社會事務的直接組織和管理者,管理客體的普遍性和管理主體本身規模龐大、門類眾多、業務廣泛的性質決定了公共管理目標體系結構和內容的複雜性和差異性。公共管理以社會為其服務對象,涉及的範圍包括天文地理、自然災害、衣食住行、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社會公平等。為了對這一切提供有效的管理和服務,必然要建立各種不同的管理組織,不同的管理組織有不同的工作對象和範圍,這就產生了多樣化的工作目標。
(6)協調性。公共管理組織目標系統結構的複雜性和差異性,決定了同時要考慮很多個政策目標,它們之間有主次、輕重、緩急之不同;既有相互補充的,也有相互對立的。目標的相互對立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目標追求的結果側重點不同。二是在一定約束條件下,實現目標的資源和人力的相互競爭,這種對立表現是普遍存在的。
(7)權變性。任何公共管理主體都是處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的組織,都是社會系統的子系統,這就決定了組織目標不是空洞的,而是具體的。說它是具體的,是指目標必須反映時代的要求,必須適應社會外在環境的變化而變化。

類型

公共管理的目標具有複雜性和差異性,可以從多個角度對它進行分類。下面是常見的幾種分類方法:
(1)主要目標和次要目標。這是從目標的相對重要性來分的。目標作為一個目標體系,是目標組合,在眾多子目標中,各子目標對組織的重要性必然是有差別的,一般能分解出主要的目標和次要目標。主要目標是在眾多目標中居於主導地位的目標,是起基礎作用的目標,是根本性的目標,對其他目標起到統帥作用;次要目標在目標體系中,是居於從屬地位的,是服務於主要目標的。在制定目標時,區分出主要目標和次要目標具有重要意義,是重點論和兩點論在制定目標時的具體體現。
(2)長期目標和短期目標。這是從目標時間約束上來對目標進行區分的。短期目標是公共管理機構根據某一時期所處的環境和主客觀條件的實際而制定的必須在短期內變成現實的努力目標,其實現期限通常以一年為準,因而短期目標又可稱為年度工作計畫。
(3)必達目標和爭取目標。這是按目標對組織的約束程度分。必達目標就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完成的目標,是目標管理主體必須完成的;爭取目標,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儘可能完成的目標。之所以要區分必達目標和爭取目標是居於人的理性和有限理性的假定以及事物發展的規律性和規律的複雜性。
(4)任務目標和組織機構建設目標。這是從組織功能和結構來分的。任務目標體現的是組織和單位作為一個系統應完成的功能,長期任務目標表現為組織的在長期中應完成的目標,短期任務目標是組織在短期應完成的目標,它是外在指向的目標。
(5)組織系統目標和組織成員目標。這是按目標承擔的主體來區分的。組織系統目標是相對於組織中的成員而言的,是組織為了爭取達到所希望的未來狀況,依據本系統與外界環境的關係而確定的目標。它可以進一步細分為組織總目標、層級目標、部門目標。公共管理所涉及的工作十分複雜,所要解決的問題往往涉及到不同層級和地區、部門。因此,公共管理組織既要有總目標來反映所有這些層次、部門在目標實施後應獲得的結果,也要有層級目標和部門目標來反映每一層級和地區、部門在目標實施後應獲得的結果。

功能

(1)決定管理主體行動的方向。目標是方向,目標能引導實施人的行為,沒有目標就猶如大海中迷失了方向的小船。在現代社會中,一個組織或單位如果沒有目標,是很難做成什麼事情的。一般來說,有什麼樣的目標,就應具有什麼樣的管理組織結構。目標的正確性決定著整個組織管理活動的功效。如果目標選擇正確,就會為組織管理的成功打下堅實的基礎。反之,組織管理目標選擇錯誤,將會使整個組織活動引向失敗。
(2)激起成員的工作熱情和合作意識。目標是旗幟,是使不同成員的走到一起為之奮鬥的聚合點,是合作的基礎和動力。合理的、適度的、進取的、切實可行的工作目標能成為管理主體成員自我引導、自我控制的準繩,因為完成工作目標就意味著自我成就和工作成績。合理的,自我的目標有助於調動成員內在的工作欲望,能極大調動組織成員的主觀能動性和為之奮鬥的積極性。目標的導向和激勵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3)促進管理主體組織結構和權責體系的合理化。實現目標要具有一定的經濟手段和人力等方面的要素,這樣在實踐中,以目標為導向設立機構或對組織進行結構建設,就必須給它完成相應目標的手段或權力,這樣目標就和權力結合起來了。如果從責任角度來看目標,目標就是目標完成人應履行的義務和責任,目標和權力的結合,實際上就是權力和責任的結合,即目標和實現目標的手段很好地結合起來。權力和責任的有機結合有利於工作的順利開展,減少工作中的權責不分、機構重疊和臃腫、人浮於事、苦樂不均、互相推諉、互相扯皮等現象,達到各司其職,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4)增強組織的協調和整合力。目標是一個組合,是一個有機整體,明確和協調的目標系統就能使公共管理主體中的個體成員和小組成員工作定位清楚,相對位置明確,這樣組織中的每個小組和個人成員就能知道自己應該做什麼、如何去做、以及可以採取什麼樣的手段、具體時間和合作單位等。這樣就有利於提高整體協調能力和發揮協同合作,取得協同效應。
(5)建立公平和客觀的考核標準。實際工作中,用來指導工作的目標必然是具體的,能度量的,所以目標能成為考核的標準,用目標來進行考核不會出現考核方面的主觀臆斷、籠統含糊、缺乏說服力的現象。另外,用目標來進行考核抓住了問題的根本。對一個組織,或其成員來說,其存在意義體現在其功能上,目標就是組織或成員功能的規定與要求,完成了目標就完成了其功能。我們之所以要對成員和組織考核,其根本目的就是促使成員或組織來完成目標,因為組織或成員的根本意義在於他完成的功能。用目標作為考核標準,進行獎罰,就會把成員的行為引導到完成目標上來,達到考核的目標,因為考核最終是促使成員完成工作目標。
(6)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公共管理目標功能歸根到底是集中在管理效率的提高,當然這裡講的管理效率不僅是經濟效率,更重要的是社會效率,強調的是社會公平和公正。正是由於公共管理目標具有上述功能,上述功能的發揮和集合,最終必然會促進公共管理組織的管理效率,管理效率是上述公共管理目標功能充分體現的最終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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