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68年

公元前168年,屬漢文帝統治時期。這一年,漢文帝將田租減少一半,採取各種經濟政策提高百姓生活水平。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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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68年-漢朝紀事

1.文帝從十二年(公元前168年)起,就把田租由高祖時的什五稅一改為三十稅一,第二年又乾脆全免田租。直到景帝繼位,才恢復了三十稅一的標準。在減免田租的同時,文帝還把算賦(人頭稅)由原來的每人每年120錢減為40錢,把原來丁壯每年服徭役一月改為三年服徭役一月。另外,他還鬆弛山林川澤之禁,賑貸鰥寡孤獨,救濟窮困老弱,從而使社會經濟全面恢復。景帝繼承了文帝的經濟政策,使經濟得到進一步發展,國家財政有了根本好轉,府庫盈積,百姓生活水平有了顯著提高,有“家給人足”之稱。
2.公元前168年,漢文帝把兒子劉武淮陽王徒封為梁王,國都設在睢陽(今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公元前144年6月6日,梁王劉武暴病而死,埋葬於芒碭山群的保全山南蜂。其後,子孫八代相繼襲封梁王

公元前168年-西方世界紀事

1.平定馬其頓王國珀耳修斯叛亂(公元前168年)以後,羅馬對同盟和隸屬國開始實行霸權統治,以防備叛亂的萌生。與此同時,羅馬社會本身也發生了變化。強加給戰敗國家的賦稅和來自被占領城市的戰利品,充溢於羅馬的國庫。在個人生活中,以傳統農耕為基礎的避免鋪張浪費的價值觀和道德觀,經歷著劇烈的變化,人們效仿古希臘時期,把奢華和美好當作地位的象徵。
2.馬其頓的勢力漸次恢復,再次成為羅馬的心病,便有了第三次馬其頓戰爭。戰爭在公元前171年爆發,到公元前168年,羅馬人在皮得那戰役中大敗馬其頓軍。狼狽逃回首都的馬其頓王培爾謝烏斯,連燒毀檔案的功夫都沒有,又繼續出逃,最後被迫投降。馬其頓戰爭結束。
3.公元前168年西庇阿隨生父參加第三次馬其頓戰爭。
4.羅馬帝國在公元前168年皮得納之役(Battle of pydna)中征服了希臘

公元前168年-生卒紀事

賈誼

賈誼出生於公元前200年,是中國西漢初年著名的政論家、思想家、文學家,本是今河南洛陽人,早年極受漢文帝賞識,數度欲被委任公卿高位,因權臣不容,改任長沙王太傅。後被召回長安,為梁懷王太博。公元前169年,梁懷王不幸墜馬而死。賈誼認為自己作為梁懷王太傅沒有盡到責任,也於公元前168年因傷感過度而逝,死時年僅33歲。

劉恆

(前202年—前157年)是漢朝的第四個皇帝,漢高祖劉邦第三子,漢惠帝劉盈弟,母薄姬,初被立為代王,建都晉陽。惠帝死後,呂后立非正統的少帝。呂后死,呂產呂祿企圖發動政變奪取帝位。劉恆在周勃陳平支持下誅滅了諸呂勢力,登上皇帝寶座,是為文帝,在位23年。漢文帝在位期間,是漢朝從國家初定走向繁榮昌盛的過渡時期。他和他兒子漢景帝統治時期,政治穩定,經濟生產得到顯著發展,歷來被視為封建社會的“盛世”,被史家譽為“文景之治”。

通鑑記載

太宗孝文皇帝下十二年(癸酉,公元前一六八年)
春,三月,除關,無用傳。
晁錯言於上曰:“聖王在上而民不凍飢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為開其資財之道也。故堯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亡捐瘠者,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海內為一,土地、人民之眾不減湯、禹,加以無天災數年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遺利,民有餘力;生谷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游食之民未盡歸農也。
夫寒之於衣,不待輕暖;飢之於食,不待甘旨;饑寒至身,不顧廉恥。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飢,終歲不製衣則寒。夫腹飢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務民於農桑,薄賦斂,廣畜積,以實倉廩,備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民者,在上所以牧之;民之趨利,如水走下,四方無擇也。
夫珠、玉、金、銀,飢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眾貴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為物輕微易藏,在於把握,可以周海內而無饑寒之患。此令臣輕背其主,而民易去其鄉,盜賊有所勸,亡逃者得輕資也。粟、米、布、帛,生於地,長於時,聚於力,非可一日成也;數石之重,中人弗勝,不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饑寒至。是故明君貴五穀而賤金玉。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畮,百畮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繇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賦,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有者半賈而賣,無者取倍稱之息,於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責者矣。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無農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千里游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縞。此商人所以兼併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於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為復卒。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無粟,弗能守也。’以是觀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復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出於口而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於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
帝從之,令民入粟邊,拜爵各以多少級數為差。
錯復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竊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矣;郡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如此,德澤加於萬民,民愈勤農,大富樂矣。”
上復從其言,詔曰:“道民之路,在於務本。朕親率天下農,十年於今,而野不加辟,歲一不登,民有飢色;是從事焉尚寡而吏未加務。吾詔書數下,歲勸民種樹而功未興,是吏奉吾詔不勤而勸民不明也。且吾農民甚苦而吏莫之省,將何以功焉!其賜農民今年租稅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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