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債成本

公債的發行以及發行特殊種類的公債票據的費用,包括著利息的支付、以及公債券的保存記錄等的各種行政費用,其中主要的部分則是政府支付的利息。根據效率原則,應當使公債組合(即結構)所造成的既定效用的成本為最小。對於現代西方資本主義經濟來說,儘管在國內資本市場上流動的公債可視為替政府提供了效用,不同的公債組合可以對政府提供相同的效用,但卻要支付不同的公債成本。依據邊際分析,當某一公債的邊際效用與其邊際成本成比例時,該公債的組合與數額便是最適當的。如果政府對某種類型的穩定貨幣政策有所偏好,而在市場上流通的公債又影響著本期的公債支出,那么,此時的國家公債必有其效用(或社會功能)函式,也可以通過創造貨幣而很容易地將過去任何數量的公債購回。由於在市場上流通的公債的邊際效用在通常情況下是正值和遞減的,因而公債數額的減少(即以貨幣購回公債)或增加直到財政總支出符合政府的穩定政策為止。因此當經濟呈上升狀態時,市場流通的公債效用便上升,反之,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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