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和會館(粵劇社團組織)

八和會館(粵劇社團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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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和會館是由鄺新華、獨腳英、林之粵劇藝人所建立粵劇仝人的行會組織。這個會館加強了戲行中人的團結,保障戲班營業正常開展,在清朝解禁粵劇後回復戲班事業。八和會館成立不久,薛覺先馬師曾桂名揚任劍輝白雪仙羅品超、陳笑風、林小群等都先後加入該館,後稱為“八和子弟”。當時建築八和會館的費用都是透過全行在每年閏月休業的時期舉辦義演,扣除工資後所籌集而成。另外,凡是入會會員都需要付出白銀一兩作為“份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八和會館
  • 外文名稱:Barwo Artists Association of Kwangtung(Cantonese Opera Academy)
  • 開放時間:全天開放(僅限外觀),一般12:30左右會有排練,允許入內
  • 門票價格:免費
  • 著名景點:兆和堂、慶和堂、福和堂
  • 所屬國家:中國
  • 所屬城市:廣東廣州
  • 適宜遊玩季節:四季皆宜
行前必讀,景區動態,景區介紹,關鍵信息,歷史沿革,制度建立,會館設施,發展空間,歷屆主席,交通信息,

歷史沿革

在清朝光緒十八年(1889年)八和會館在廣州黃沙舊地海旁街落成。八和會館共分八堂,作為粵劇藝人住宿之用:兆和堂慶和堂福和堂新和堂永和堂德和堂慎和堂普和堂。百和堂意為八方和合,同結一心;不同的行當被安排居住不同的分堂。小生、正生及大花面具在兆和堂。二花面、六分住在慶和堂。花旦住在福和堂。丑角在新和堂。武生在永和堂。五軍虎及武打家在德和堂。接戲賣戲的在慎和堂。棚面的音樂人員在普和堂。由於工作人員有很多,八和會館更設有方便所(醫療室)、養老院、一別所(安排身後事情)、國小、何益公司(戲箱行)。八和會館會員總多,管理制度不斷完善。後期實行行長制度,各行行長都是全體人員推舉出來,到了今天仍然會定期選舉主席。
八和會館

制度建立

一九四七年底進行改選,當時想當會長的有鄭炳光,他是兩儀軒藥店老闆的女婿,原是一武生,又當班主。八和會館的會長,歷來都是“身家厚,名聲大,資格老”才能當上的,我(黃君武)當時只有卅七歲,條件還不夠。但由於我不捲進派系之爭,與行中各方面關係較好,又得到我師父白玉堂及白駒榮等老一輩演員的支持;記得當時選舉會場是在太平戲院,鄭炳光有一班打手,我亦有我的一班人,如現在廣州市粵劇團的黎鵬飛都跟隨著保護我。選舉時出席人數有二千多人,我以一千八百多票獲選為八和會館會長。初時全稱是“廣東省八和粵劇協進會”,而市警察局探長李彥良、機器工會李德軒及社會局都來干預,認為不能稱協進會,因為“協進”不突出是工人組織,所以在一九四八年改成為“廣東省八和粵劇職工大會”,歸社會局管。當時那個社會局長朱瑞元還親自過問會館工作。直至廣州解放後,於一九五一年九月“八和會館”移交給廣州市總工會,成立“文藝工作者工會”。
成立八和會館後,實行行長制。第一位行長是鄺殿卿。吉慶公所原是吉慶堂,是管理四鄉來請戲買戲的。各戲班在吉慶公所掛出水牌(又稱貨單),如某某班有那些演員,有那些首本戲。凡訂戲的都經過吉慶公所,訂契約寫契約訂明某年某月某日演出,分別保證負責上演和不欠戲金。訂金交到吉慶公所後要到演出後才能拆訂。公所收2%佣金,由訂戲一方和戲班各付1%。凡有某些村鎮拖欠戲金未支清的,則在公所內掛牌寫明,大家不再去演出,以示拒絕。吉慶公所主要作為一個中間人。這個行規八和會館成立後也依照執行。
當時會館雖是行長制,但也很民主,設有議事亭,研究訂立有關行規。資方和演員訂契約也要訂約,其工錢2%交八和會館作會費,保證資方不欠工錢,演員不得“花門”(逃跑或跳到別班演出)。因此,八和會費收入甚巨。而八和會館對一些戲班、演員因外出演戲不能回來或因意外事故回不來的,八和會館則負責出錢,打發這些人回廣州,內行叫“游水”。當時小戲班是常有這些事情發生。此外,一些患病不能演出或其他事故回不來的,凡報給八和會館,也都設法讓其能返回廣州,即使欠下款項,也能代為墊支,這些權利、義務也作為行規。民國後財政收入很充足,福利方面還算差不多,直至抗戰前仍是這樣。
演員的師徒關係規定要有三任世班(一任六年),即要有十八年工齡的名演員才能收徒,因而很難得。但也有不夠三任的。師徒立約訂明成名之後要謝師六年;並有“若有山高水低,各安天命,任由打罵”等等。師約由師徒簽字及徒弟的長輩(父、母或兄長)簽字承認,還要打上手指模,加蓋八和會館大印。由會館給學徒一封“利事”(紅包)。雖然條件苛刻,但那時也有很多人學。這種出身稱為原班出身,身價較好。另有一種是由“收水”(不能演戲)的老藝人設館教,則不受八和會館限制,內行稱為“尖頭館”。徒弟學成後也要到會館立師約,謝師幾年則由師徒商議,兩三年不等,不受限制。還有一種是細班,只教幾十人,由鄉紳或用公嘗款請幾名老藝人來教。據我所知如“采南歌”、“小英雄”、“樂群英”等。這些要求也很嚴格,但不如原班出身的有更多機會實踐。
會館規定大班演員最少六十三人,十一至十三個音樂員,九衣十雜,才能稱大班。但也有五十六人稱大班的。規定十六個大紅槓(箱)才能稱大班。半班只有十二個或八個。也有甲、乙、丙、丁的“四兩裝”,還有“過山班”,沒有衣箱,只有一般用的戲服,用圓籮裝去,也叫“圓籮班”。
大班有武生三名、小武四名、花旦九名、公腳一名、大花面一名、二花面一名、老生三名、正生一名、正旦一名(演老旦的)、小生三名、醜生三名、打武員六名、六分四名、拉扯四名、大甲四名、馬旦四名、手下四名、堂旦四名(做堂差等)。這是最低要求,只能多,不能少。
演員要多,因過去演戲演得時間長,正本戲由下午一時許演到七時,休息一下又由八時許演至天光大白。二十年代的戲院仍有戲演至天光的,一般上燈火後名演員才出場,然後是“三出頭”,深夜後才由一般演員主演。
演出第一晚或年初一晚,必須演“六國大封相”,正本必須演“玉皇登殿”,內行叫“開叉”、“天姬送子”(生封相、死開叉,必須有那么多演員才能應付)。
“封相”是有來歷的。清朝有個奉革舉人劉華東,取材崑劇“金印記”編了出來。一般是先演“碧天賀壽”,後演“六國封相”。後來演“封相”也作為一種檢閱,表明該班人數和人材。

會館設施

八和會館成立後設有吉慶公所,是原吉慶堂的變相。當時八和會館中間隔一條青雲巷就是吉慶公所。八和會館左邊,分八個堂,獨慎和堂則遷入吉慶公所,後面是“安息所”、“敬老院”(收容無兒無女的老藝人),還有一個神樓,安放李從善的神主牌(靈牌)。會館門楣上有一塊大石刻著“八和會館”,後面有一大天井,兩廊後供有祖師位,有“華光先師”,兩旁有兩張大宮座椅,兩邊還有四枝紅棍,據任俊三說本來是安放唐明皇的,外江梨園會館甚至上海伶界聯合會也是安奉唐明皇的;而我們安放華光先師是因光緒年間初期火燒寺院(寺院在現教育路,南方戲院附近),當晚寺院有個前輩藝人叫“崩牙啟”救了很多人,自己也以身殉;當時藝人下鄉演出也是搭戲棚,也有被火燒去的。相傳華光是火神,因而供奉華光為祖師。華光像是當時南海縣縣大老爺捐獻的。因八和會址是屬南海縣,會館是兩廣總督批准建立,故南海縣縣官捐獻神像。入伙時是用八座轎由德和堂八名打武家穿上戲服抬進去。後來成了慣例,由打武家成立“鑾輿堂”,凡是華光誕出遊,迎神賽會都由他們抬著出遊一番。“鑾輿堂”是屬德和堂內小數人的私人組織。神的龍牌寫著神的全銜是“喃嘸阿彌華光遊戲神道佛”,與其他神廟的華光稱謂不同,其他神廟多稱為“敕賜五顯華光大帝”。此外還有田、竇二師和張騫師父。四條紅棍是用來對違反行規的人罰在華光祖師面前打屁股用的。華光神位後面是議事亭,兩廊則住有香公(即廟祝),是戲行子弟,專事供奉神像之職,也屬八和會館組織之內。  抗日戰爭後,於一九四六年間,廣州八和會館恢復活動,當時租得十三甫一間屋作會址。不久,美洲舊金山、新加坡等地藝人捐了一萬多美元回來,在恩寧路買了一間房子做會址,並在河南塹口長庚里買了一間屋為宿舍,買了河南鰲洲外街一間屋作分會。一九四六年以關德興薛覺先馬師曾為正副會長,他們都是掛名的,實權落在尹鐵(當時市公安局的警探,後台是市公安局警探長李彥良)手上。廣州解放時,他先逃港,聞已去世。另一個掌實權的是羅筱蓀(藝名小鶯鶯)是馬師曾的親信。

發展空間

隨著粵劇不斷向各地發展,八和會館也成立了不少分會,現存的分會遍布世界18個國家或地區,而廣東的八和會館被海內外粵劇人士尊為“母會”。香港八和會館前身是“八和公寓”,是粵劇從業員散班後住宿的地方。香港的會館曾經多次改組,分別為“八和劇員總公會”、“八和粵劇協進會”、“廣東八和粵劇職業工會”。終於在1953年,重新註冊成立“香港八和會館”,統理粵劇整體事務。四十年來,該會在推動粵劇在國際的發展作出了重大的貢獻。新加坡八和會館前身為“梨園堂”於清朝鹹豐七年(1857年)創建,於光緒二十六年(1890年)始更名為八和會館。除了這兩個分會,還有“澳門八和會館”、“美東八和會館”及“英港怡情雅聚”。

歷屆主席

第一屆(1953年):新馬師曾
第三屆(1955年):關德興
第四屆(1958):白雪仙
第七屆(1961年):何非凡
第十一屆(1964年):麥炳榮
第十二屆至第十五屆(1965年-1970年):梁醒波
第二十六屆(1992-1994年):汪明荃
第二十七屆(1994-1996年):汪明荃
1997年至2007年:陳劍聲
第三十三屆(2007 - 2009 )汪明荃
第三十四屆 ( 2009 - 2011 )汪明荃
第三十五屆 ( 2011 - 2013 )汪明荃
第三十六屆 ( 2013 - 2015 )汪明荃

交通信息

乘坐2路、3路、82路至“恩寧路”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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