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浙兵制

兩浙兵制

《兩浙兵制》·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明侯繼國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兩浙兵制
  • 出處:《兩浙兵制》·四卷
  • 版本:浙江巡撫采進本
  • 作者:明侯繼國撰
內容簡介
繼國號龍泉,金山衛人。世襲指揮使。是書第一卷首列全浙海圖,附以說,並及沿革兵制。又析杭、嘉、湖三府為一圖,寧、紹二府為一圖,台、金、嚴三府為一圖,溫、處二府為一圖。圖後均有說,並詳列其兵制、烽堠、倭犯。第二卷載造戰船、福船、鳥船、沙船、唬船、火器、軍器及營操、申操、哨操、伍操等圖。第三卷載倭警始末。第四卷為日本風土記。於一時海防軍政,最為詳悉。惟《日本風土記》有錄無書,疑裝緝者偶佚之也。考明世宗本紀,二十年五月,倭犯朝鮮,陷王京,朝鮮王李昖奔義州求救。二十一年正月,李如松攻倭於平壤,克之。四月,倭棄王京逃,使小西飛請封。二十三年正月,封平秀吉為日本國王。二十四年九月,平秀吉抗不受封,復侵朝鮮。此書中倭警始末載,朝鮮國王奏,二十九年九月、十月、十一月,倭賊仍於慶州機張縣、蔚山郡麗陽縣、梁山郡等處肆意攻掠。而經略宋應昌為倭奏請封貢,乃即在此數月內。則倭之請貢非實可知。又載充龍港船商許豫,偵知倭賊初敗於平壤,即食盡矢窮,思逃無路,乃以封貢議和,是墮其計。又稱倭賊素詐,議和後新造大艘十餘只,將欲為亂,恐和非實。與李昖所奏情事相符。乃應昌力主和議,反斥李昖妄奏。是二十四年日本之叛,應昌罪無可辭。此書實可以曲證史事。而應昌所著《經略復國要編》,於李昖之奏,許豫之偵,遼東巡按之訐,概不錄入,則自張其功而匿其短也。此書又可以勘其謬矣。惟考《平壤錄》,載日本謝表無年月,當時斷為沈惟敬捏造,而此書載之。又多列案牘全文,辭旨鄙俚,失於刪潤,是則不免小疵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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