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福利型社會保障

全民福利型社會保障是以收入均等化、福利普遍化、福利設施齊全化為特徵的社會保障模式。堅持“全民性”和“公平性”原則,保障範圍囊括了人“從搖籃到墳墓”的各種生活需要;社會保障基金統一收繳和支付,並由專門的機構負責管理;基金主要由國家財政承擔。這種模式主要在英國、瑞典及北歐等福利國家推行。

個人儲蓄積累型社會保障是以強制儲蓄為主、政府支付為輔的形式來籌集社會保障基金,以備受保人自我保障的社會保障模式。強制要求僱主和雇員按規定比例交納一定公積金;費率隨經濟發展不斷調整,但比例統一;公積金存款全部存人個人賬戶,可以用於購買住房、支付醫療費及養老金;公積金制度實行制度化、規範化管理。這種模式以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為代表,完全是一種自助型社會保障模式,有利於激發勞動者的生產和保障積極性,有效地克服了福利國家型和國家保障型社會保障制度的固有弊端,而且不會出現“養老代際轉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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