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醫師資格考試

全國醫師資格考試

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準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醫師資格考試(又稱醫師執業考試、醫師執照考試)是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醫師資格認可形式,也是有關醫師的法律和醫師管理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1998年6月26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醫師法》,最終以法律形式確定了我國實行醫師資格考試制度。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實踐技能考試由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統一命題,省級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醫學綜合筆試部分採取標準化考試方式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由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承擔國家一級的具體考試業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醫師資格考試
  • 成立於:1985年
  • 成立地點:北京
  • 隸屬於:國家衛生部
主考單位,分類,報名條件,報名時間,考試形式,

主考單位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是國家衛生部直屬衛生行業各類全國性考試的技術服務專門機構,成立於1985年,是國內最早建立的全國性專業考試機構之一。
醫師資格證書醫師資格證書

分類

考試分為兩級四類,即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每級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維醫、傣醫、朝醫、壯醫。
截至目前,我國醫師資格考試共有36種類別,報考類別全稱及代碼詳見表。
執業醫師報考類別全稱
代碼
執業助理醫師報考類別全稱
代碼
臨床執業醫師
110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
210
口腔執業醫師
120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
220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
130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
230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執業醫師
140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
240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醫師
141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
241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
142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
242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
150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
250
具有規定學歷蒙醫執業醫師
160
具有規定學歷蒙醫執業助理醫師
260
具有規定學歷藏醫執業醫師
170
具有規定學歷藏醫執業助理醫師
270
具有規定學歷維醫執業醫師
180
具有規定學歷維醫執業助理醫師
280
具有規定學歷傣醫執業醫師
190
具有規定學歷傣醫執業助理醫師
290
師承和確有專長中醫執業醫師
340
師承和確有專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
440
師承和確有專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醫師
341
師承和確有專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
441
師承和確有專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
342
師承和確有專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
442
師承和確有專長蒙醫執業醫師
360
師承和確有專長蒙醫執業助理醫師
460
師承和確有專長藏醫執業醫師
370
師承和確有專長藏醫執業助理醫師
470
師承和確有專長維醫執業醫師
380
師承和確有專長維醫執業助理醫師
480
師承和確有專長傣醫執業醫師
390
師承和確有專長傣醫執業助理醫師
490

報名條件

報考人員應按本人試用期所從事的專業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其中,中醫、中西醫結合、藏醫、蒙醫、維醫、傣醫醫學專業畢業的報考人員,按取得學歷的醫學專業報考中醫類別相應專業的醫師資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藥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報名時間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兩個部分。
2012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27日9時—3月15日24時,
現場報名時間:2012年3月16日—4月6日。
2013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2月27日9時—3月15日24時
現場報名時間:2013年3月18日—4月8日
具體事宜可諮詢報名所在地考點辦公室。主要是對已經的考生進行資料審核,一般不接受補報名。請廣大考生注意安排好報名時間,儘早網上報名。

考試形式

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區設有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根據考試內容設定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的考站進行測試。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於9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時間為準。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
2012年醫師資格考試時間:
一、2012年醫師實踐技能考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時間為2012年7月1日-7月15日。
二、2012年醫師醫學綜合筆試全國統一考試時間:執業醫師為9月8、9日;助理醫師為9月8日。
醫學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形式。採用A型和B型題,共有A1、A2、A3、A4、B1五種題型。助理醫師適當減少或不採用A3型題。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約為600題,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300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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