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招標工程師

全國招標工程師

人事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07年7月1日聯合下發《招標採購專業技術人員評價暫行規定》和《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建立招標採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制度,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以此更好地規範招標採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行為,提高招標採購專業技術人員素質。通過職業水平評價,取得招標採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招標採購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招標工程師
  • 管理部門:人事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
  • 來源: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 證書:標採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證書
報名條件,頒發證書,成績管理,考試科目,考試時間,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招標工程師職業水平考試:
1、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招標採購專業工作滿4年;
2、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招標採購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含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招標採購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招標採購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招標採購專業工作滿1年;
6、取得其他學科門類上述學歷或者學位的,其從事招標採購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2年。

頒發證書

招標工程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的,頒發人事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監製,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科目的考試。

考試科目

3.《招標採購專業實務》

考試時間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2013年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時間定為10月19、20日。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招標採購法律法規與政策
下午14:00-16:30 項目管理與招標採購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招標採購專業實務
下午14:00-17:00 招標採購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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