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是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委員長會議的組成人員之一。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從代表中選出和罷免,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行使職權到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出新的秘書長為止。

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行使職權到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出新的秘書長為止。依憲法規定,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主要職責是協助委員長工作並領導常務委員會設立的辦公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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