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生型產業集群

內生型產業集群

內生型產業集群是基於內生模式而發展衍生的產業集群,內生型產業集群主要依託國內或地方市場,利用區域內各個要素髮展起來,有別於作為全球價值鏈在地方片段化結果的外生型產業集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生型產業集群
  • 基於:內生模式
  • 性質:產業集群
  • 依託:國內或地方市場
產生,發現,

產生

對於產業集群的產生,過去的文獻大多從交易費用經濟學的角度去解釋,威廉姆森用不確定性、交易頻率、資產專用性來解釋經濟活動的軌制結構,認為這三者處於較低水平時,市場調節是有效的調節手段;三者處於較高水平時,企業則會替代市場組織;當三者處於中間水平時,自動調節和強制調節會同時發生,形成一種中間組織形態,這種組織比市場更有效。比企業更靈活地協調生產。這一理論比較充分地解釋了產業集群相對於企業、市場的獨特優勢.即其存在的合理性,但並不能完全說明集群的緣起。我國浙江省的製造產業集群的雛形很早就已出現,例如,明萬曆年間的溫州製鞋業等。由於地緣上的封閉和技術上的落後,這些製造產業直到1950年仍然是以家庭手工業作坊的形式存在。在此後的幾十年中,該地區並沒有類似於“福特製”的大型企業。因此,1980年後,該地區製造產業集群的大規模出現和興起,並不是人們在“福特製”企業與產業集群之間選擇的結果,而是一個基於地緣特徵、社會網路和產業傳統的自然選擇。
1.內生型產業集群的產生。
浙江製造產業集群產生的一個重要背景就是我國由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這一轉變使該區域原有的產業傳統得到釋放。同時,逐步聯通的運輸體系使該區域原先間隔的區塊得以連通,但這並不足以說明現代產業集群為什麼首先在浙江出現,因為我國具備上述兩個條件的區域有很多。浙江製造產業集群的出現除上述因素以外,還有兩個獨特的社會基礎:一是牢固的族群關係網路,所謂族群關係網路是指基於血緣關係,進而擴展到親緣、地緣關係,倫理本位的,具有差序格局特徵的社會網路;二是重商傳統。正是這兩個社會基礎揭示了製造產業集群為什麼首先在浙江出現,並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在由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初期,市場對個人放開.具有重商傳統的浙江人首先發現了巨大的市場機會.於是便出現了基於家庭或家族的手工業作坊或家庭工廠。由於資金和技術的限制,這些手工業作坊只能從事技術含量低、勞動密集的輕工產品製造,但由於存在一個供遠小於求的市場,其獲得了可觀的回報。在利益的驅使下,首先是基於血緣和親緣關係,接著是基於地緣關係,這些手工業作坊或家庭工廠在本地得到了快速的複製。於是一個個基於牢固族群關係的製造業集群便出現了。
2.內生型產業集群的演化。
在發展的初期,浙江製造產業集群的網路特徵類似於小世界網路。集群中的企業間存在單一的強關係。在此,強關係的社會基礎即前面所說的族群關係與重商傳統,牢固的族群關係使集群內企業間信任程度高。重商傳統使“生意就是生意”這一認知成為集群內的共識,從而在高信任的基礎上,企業間易於達成穩固的經濟合作關係。這一解釋可以通過集群內企業間的契約得到驗證。通過調研,我們發現,集群內企業達成合作的方式大多數是一些非常簡單的契約(與標準契約相比),甚至是一些口頭協定。在這一“真實契約”中.我們看到了社會契約與市場契約的契合。即產業集群“嵌人”其所屬社會網路的一個良好的“度”。通過這種單一的強關係,集群通過某些企業與外部的“長程”連線所獲得的資源(如訂單、技術工人、原材料等)與信息(生產工藝、新技術等)在集群企業中得到了均衡的分布。基於這一網路特徵,其節點非常容易複製,從而網路規模不斷擴大,但其邊界受族群關係的限制。
在此集群中,企業普遍同質,如企業規模相同,產品差異化程度小,企業市場地位無明顯差別,不存在大企業控制小企業的現象。政府在此集群中作用不明顯。由於企業依靠其所屬之“派系”獲取信息與資源,因此集群中並無真正意義上的中介組織。由於集群內企業間只存在強關係,並且企業高度同質。因此集群只是作為一個生產系統存在。企業間無明顯分工。在產業集群處於無分工生產系統階段時,某些集群內企業與外界存在弱關係。隨著集群的發展與影響力的日益顯現.這些弱關係逐步向強關係轉化。隨著集群內某些企業與外界強關係的確立,這些企業與集群內其它企業相比。處於網路中較高的地位序階,其初步具備了控制集群或所在“派系”信息與資源的能力,即其與網路中其他企業間由均衡關係演變為非冗餘關係。集群具備了博特所描述的結構洞特徵。集群網路特徵的這一轉變標誌著集群由無分工生產系統向基於產業鏈的製造系統變遷。處於網路中高地位序階的企業,憑藉其對資源和信息的控制能力。選擇處於產業鏈的有利位置。在此基礎上,其改變企業自身的產品線、規模以及管理制度等,並將某些業務在自己所處的“派系”中分包。圖謀在“派系”內形成有利於自身的產業鏈有序結構。為了維持“派系”中穩定的合作網路,這些企業往往在集群中尋求一些短期的交易夥伴。以形成對“派系”中長期合作關係方的競爭壓力。在上述過程中,族群關係仍發揮影響。但由於企業間地位序階的逐漸不平等,處於高地位序階的企業通過其對資源和信息的控制能力形成了有利於自己的產業鏈有序結構。並使這一合作網路逐步“脫嵌”於其所屬的族群關係網路,一個可以佐證的現象就是,企業間簽訂的契約越來越規範、詳細,其達成與監督需花費更多成本,即社會契約對市場契約的作用越來越弱。但同時。企業仍不能擺脫族群關係的影響,根據原杭州商學院學者的一次廣泛調研發現。浙江製造產業集群中的企業其產值處於8000萬一1億這個區域時,企業死亡機率最高。我們可以基於集群的社會關係網路對此現象做出解釋:由於集群內企業一個主要的社會基礎仍然為族群關係,而族群關係作為一種典型的強關係,其有利於企業內信任與規範的形成,但其不利於新知識、新信息的獲取,而企業規模的擴展無疑需要大量此類軟素質。
此時的集群具有兩個強關係網路:一個是族群關係網路;另一個是以高地位序階企業為核心的有序產業鏈分工網路。這兩個網路使整個集群越來越規整,整體的製造成本越來越低,集群的生產效率與產能規模越來越大。但同時,其帶來兩個致命弱點:一是當集群按照此網路結構擴展時.路徑依賴現象愈發明顯.而路徑依賴極易導致集群的技術鎖定現象:二是單一強關係的存在,使得集群內信息同化,無新信息與新知識。上述兩個特徵抑制了集群由分工帶來的技術創新能力。當集群由分工帶來的效率提升與技術創新潛力遭遇瓶頸時,集群便面臨危機。這一方面決定了此時的產業集群其本質仍是一個製造系統,但同時暗示了產業集群向創新集群轉變的可能。

發現

在上述產業集群的演化過程中,可以發現,政府與中介組織的作用並不明顯。但隨著集群自身無法克服的困難的出現,政府作為公共利益的守護者,開始發揮積極作用,促使集群向創新系統發展。如政府可以設立創新基金、成立科技孵化園、完善本區域人才,資金流動機制、促進成立商會等手段,引導集群與科研機構形成良好的互動機制,並在集群內逐步形成完善的中介組織體系。隨著上述舉措的逐步就位,集群內個體的異質性增強,集群各類組織之間、集群內外的弱關係日益湧現,集群的創新網路開始形成。隨著創新網路的發展,其與產業鏈、社會網路的洽和性越來越好,使集群成為一個可持續的創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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