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公共教育

兒童公共教育(public education for children)是指國家對兒童普遍實施的社會教育。二千多年前古希臘的柏拉圖提出對奴隸以外的社會各階層兒童實施公共教育。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提出對兒童實行公共教育的要求。中國康有為在《大同書》中提出兒童公育思想,主張設立人本院、育嬰院、慈幼院,對兒童實行公養,入學後實行公教,以取代封建親職教育。

近代工業社會,為使婦女能走出家庭,參加社會生產或工作,兒童公共教育得以發展。主要教育機構為託兒所、幼稚園(幼稚園)。蘇聯十月革命勝利後實行兒童幼年公共教育,使兒童在童年時代能夠幸福和愉快,同時使婦女有可能參加國家活動、生產活動和文化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兒童公共教育迅速發展。有些地區在國小附設學前班。1993 年統計,我國有幼稚園 182187 所(其中私人開辦 16990 所),在園幼兒 26249230 人。3 歲~6 歲入園率為 31.6%。國小附設學前班 3 萬餘個,學前 1 年兒童入園(班)率為 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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