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優先原則

兒童優先原則(first call for children)主張“一切為了兒童”,“向所有兒童的生存和正常發展提供基本保護”。1990年首次世界兒童問題首腦會議上提出。在資源分配方面,兒童的基本需求應得到高度優先.

在資源分配方面,兒童的基本需求應得到高度優先;兒童能否長大成人,心理和身體能否正常發育,營養是否充足,能否享有衛生保健、預防接種,能否受到學校教育等,都不應該因國家的支付平衡、利率水平、貿易方面的波動、政黨的選舉結果或成人世界任何不可避免的騷亂而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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