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萊倫斯·丹諾

克萊倫斯·丹諾

克萊倫斯·丹諾(Clarence Darrow)(1857--1938),被後人譽為美國歷史上最偉大的辯護律師,在其律師生涯之中他成功地代理了許多起疑難複雜的經典案件,主要包括:《洛杉磯時報》大樓爆炸案、煤礦罷工事件、婁伯和里波路謀殺案、著名的進化論法庭辯論等,他為美國社會的勞工領袖、無政府主義者、有色人種、進化論傳播者、未成年人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刑事被告人出庭作過無數次精彩的辯護。

基本介紹

  • 本名:克萊倫斯·丹諾
  • 別稱:Clarence Darrow
  • 出生時間:1857
  • 去世時間:1938
簡介,生平,成就,

簡介

克萊倫斯·丹諾在其律師生涯之中他成功地代理了許多起疑難複雜的經典案件,如其所言:“在這場弱者與強者的偉大戰鬥中,只要我的氣息尚在,我將永遠站在弱者這一邊”。丹諾不僅為自己的人生選定意義,也給法律人提供道德標準,堪稱法律英雄。並宣稱,庭內庭外,都無所謂真正意義上的公正。

生平

克萊倫斯·丹諾
克萊倫斯·丹諾(Clarence Darrow),1857年(中國鹹豐七年)生於美國俄亥俄州肯斯曼鎮,1938年(中華民國二十七年)卒於芝加哥,享年81歲。值得一提的事,在他出生的前一年,美國另外一個雄心勃勃的民間律師林肯先生正式加入美國共和黨。
公元1857年4月18日,克萊倫斯·丹諾出生於俄亥俄州,他是木匠艾米魯斯·丹諾的兒子。他在當地上的學,讀書期間,他總是參加各種辯論,發表演講。丹諾雖然是窮人的孩子,但在他的一生中,他始終都是個渴求知識的人。
按照當地的標準,丹諾的成長是不合規範的。儘管他父親是個木匠,但卻是個喜愛自我教育和讀書的人,而且不信教。他的母親也是一個喜歡讀書、思想開放的人。丹諾這種獨特的家庭環境,給他的思想帶來了頗有意義的影響。他為那些在社會競爭中處於弱勢的人辯護,其根源可以追溯到他的這種家庭環境。
他的父母親都是廢奴主義者,這也成了丹諾一生中為何要支持黑人的一個原因。
丹諾在阿里根馬學院讀了一年,隨後在鎮上的國小教了3年書,同時他開始閱讀法律書籍。在家人的鼓勵下,他進入了密執安法律學院深造,一年後畢業。在俄亥俄的央斯頓,他通過自學,最後完成了他的法律培訓,並於1878年通過了律師資格考試。1888年,在搬到芝加哥以前,他在安德福鎮掛牌開業做律師,由此開始了他從鄉村律師到世界著名律師的漫漫征程。
在俄亥俄州,他處理的第一個最重要的案子是涉及一副15美元的馬具案。這個案子在一審和二審都被陪審團判為敗訴,直至最後抗訴到高等法院。案子從頭到尾拉扯了7、8年之久,問題的結症出在相關的法律自相矛盾上。丹諾付了不少錢,他的當事人才獲得了勝訴。對此,丹諾認為最重要的不是錢,而是要把官司打贏。
1888年,丹諾搬到了芝加哥,不久便加入了"單一稅"俱樂部。這個組織是有抱負的年輕律師們公開辯論和抒發個人政見的地方,丹諾經常在那兒參加辯論,發表演講。但在芝加哥的第一年,丹諾的事業並不怎么成功。第二年,自由貿易大會在芝加哥召開,在最後一場於中央音樂大廳舉行的演講中,丹諾作為會議邀請的演講人之一出席演講,大獲成功。這次成功的演講在不久以後給他帶來了好運,市長迪威·戈林金直接給丹諾寫信,邀請他出任市法團資產鑑定律師一職,丹諾時來運轉,整個生活被徹底地改變了。
在芝加哥市法團工作了3年後,丹諾辭職轉到芝加哥西北鐵路公司擔任法律顧問。
1894年,美國鐵路工會領導鐵路工人舉行罷工,這是美國有史以來的第一次鐵路罷工事件。工會的領導人是尤金·德勃斯,罷工工人要求提高待遇。
當時,丹諾已在西北鐵路公司工作了兩年,從他擔任的職務來講,他應該站在公司的立場,為公司的利益說話,但是,在內心裡他卻同情那些罷工的工人。
事情越鬧越大,芝加哥和其他城市的列車車廂開始被人燒毀,勞資雙方相互指責對方放火,並且鐵路公司向聯邦法院提出了起訴,要求政府對罷工工人發出強制禁令。工會方面,德勃斯希望丹諾插手此案,為工會辯護。丹諾原本不想插手,但看到窮苦人為了爭得一個人最起碼的生存權利而齊心奮鬥時,他最終決定為工人辯護。正如丹諾自己所說:"我以前從來沒有接觸過犯罪案件,就像其他律師一樣,不願接手這樣的案件,但是德勃斯堅持要我為他辯護,自然,這個案子就吸引了全國的注意……由此,我被邀請進入其他勞工案和刑事案。"
從此,丹諾的生活發生了戲劇性的轉折,開始了他為窮人和社會弱勢群體辯護的生涯。
然而,由於總統違反憲法派遣軍隊進入芝加哥,罷工被迫停止,德勃斯和美國鐵路工會的所有領袖都被法院依照禁令逮捕,受到違反禁令和共謀罪的起訴。後來,德勃斯被州法院判刑6個月。儘管丹諾和格雷律師盡力為其辯護,並抗訴到聯邦最高法院,但聯邦最高法院最終維持了原判。對此,丹諾後來在其自傳中說;人民的自由權利,本來是依靠聯邦政府與各州法律建立起來的,但是,這些法律已完全被法庭曲解和武斷地引用共謀罪條款而被破壞了。自由,人人都希望得到它,但是,只有掃清通往自由之路上的障礙,人們才能真正感受到它,並享受與之俱來的幸福。"
德勃斯案開始了丹諾作為出庭律師的生涯。從1894年的德勃斯案到後來的麥克納馬拉案,以及1912年為自己的賄賂案辯護,丹諾都是作為勞工律師,為在美國工業發展中受到損害的勞工辯護。在此之後,丹諾停止了為勞工辯護,轉而為受壓迫的人,尤其是黑人辯護。最終,他作為一個刑事辯護律師,獲得了國際聲譽。
丹諾辯護的第一個勞工案,使他一舉成名。在1894年的德勃斯案、1898年的托馬斯·基德案、1903年的無煙煤訴訟案、1907年的海伍德-梅耶-皮特波斯案以及1911年的麥克納馬拉案中,丹諾總是堅定不移地站在勞工一邊,為勞工辯護。當時的人評價說:"每一個重要的勞工案,沒有丹諾的參加,將是不可思議的。"工人和資方被捲入猛烈的工業衝突,丹諾在這樣的時刻站出來為勞工辯護,使他深受到勞工們的喜愛,但卻受到美國資本家們的憎恨。
丹諾參與的每一個勞工案都受到了相當大的注意,他自己的賄賂案也引起了如下的反應:很多報紙都詳細報導了此案,自從德勃斯案以來,丹諾的形象就被定格為替貧苦、軟弱以及不受人歡迎的人辯護的被告律師。這個意外的起訴震驚了全國。
賄賂案結束了丹諾作為勞工律師的生涯,迫使他開始為生計而辦案。他回到了芝加哥,開始了他生活的另一個階段。他開始為一些聲名狼藉的人辯護,成了一個"騙子的代言人"。不過,他仍然獲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里波路-婁伯案中,他吸引了公眾的想像力,而通常只有很少的案子能有這樣的效果。在審判中,他運用嫻熟的辯護技巧,將他的當事人的性命從絞刑架下解救了出來,並且第一次使精神病學成為刑事案中量刑的主要依據。丹諾的大部分名氣和傳奇都建立在這樣一個事實之上:他說服公眾不絞死里波路和婁伯,而且在某種程度上,他還使這兩個人免受強制死刑。
史庫柏斯案和里波路-婁伯案對20世紀初的美國公眾具有同等的吸引力。該案後來被搬上了銀幕和舞台,其法庭記錄也被出版。而丹諾的大部分公眾形象也都來源於此。
這一時期,丹諾參與的其他案件,尤其是他幫助黑人的那些案件,也都擴大了他那傳奇般的形象。但這種傳奇形象在他辯護的最後一個案子--馬西案中,卻受到了質疑。1932年,海軍上校湯米·H·馬西在夏威夷,因妻子遭到強暴,槍殺了夏威夷人約瑟夫·卡哈哈威。丹諾接受邀請,替馬西辯護。儘管丹諾聲稱他是因為需要錢,不得不接受這個案子,但此案中的每一件事都和丹諾自己所信仰的東西相悖,這個案子不是為窮苦人、持不同政見者或勞工辯護,所以丹諾的這一行動令很多認識他的人感到不解。不過,儘管如此,這仍然無損於丹諾傳奇般的一生。
在丹諾的一生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無償地為窮人辯護。他的一位朋友曾讚揚他:"他常常把他的時間獻給了那些寡婦、孤兒。即使把芝加哥所有律師在這方面的努力加在一起,也仍然比不上丹諾。"
對自己的這些行動,丹諾自己總結說:"我為弱者和貧窮的人辯護,不計報酬,我將永遠這樣做。"
此外,他這種為小人物服務的工作,還延伸到了公共演講方面。在他所有那些演講中,他始終是一個持不同政見者、社會弱勢群體的代言人以及社會秩序的批評家。

成就

在50多年的法庭生涯中,丹諾為美國社會的勞工領袖、無政府主義者、有色人種、進化論傳播者、未成年人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刑事被告人出庭作過無數次精彩的辯護。其雄辯的措辭,激烈的場面、嫻熟的技巧、跌宕曲折的辯護過程,賦予律師這一理性思維的法律職業以美國西部牛仔式的激情色彩,丹諾因而被美國媒體譽為律師界的“老獅子”。
援引《丹諾自傳》,丹諾代理過的經典案例主要包括:《洛杉磯時報》大樓爆炸案、煤礦罷工事件、婁伯和里波路謀殺案、著名的進化論法庭辯論等等名噪一時的經典案件。丹諾在代理上述案件中,發揮了其出色的辯護才能,發表了許多精彩絕倫的辯詞,僅舉一例就可以管中窺豹,對於丹諾在辯護之中富於哲理的思辨才華略知一二。丹諾在為一個少年嫌疑犯辯護時這樣在法庭陳詞:“為什麼他們要殺死小波比· 弗蘭克?尊敬的人們,我知道宇宙中的每一個原子的生命是捆綁在一起的。我知道把一塊卵石扔到大海里,不會不影響每一滴海水。我知道每一個生命都和其他的生命無可避免地混合和編織在一起。我知道每一個有意識和無意識影響都會對每一個生命機體產生作用和反作用,沒有人能安排宿命。我知道所有的生活由一系列無限的機會組成,有時結果是這樣,有時是那樣。我和其他人一樣,都沒有無窮的智慧來弄明白……為什麼這個小男孩的生命要和30年前神經錯亂死於德國的尼采聯繫在一起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確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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