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用後付

先用後付

先用後付(Buy Now Pay Later)是一種新的支付模式,實質是一種消費信貸模式,指用戶購物時,商家根據客戶信用情況提供的賒銷服務;選擇“先買後付”支付方式的消費者可在限期內先享受商品(或服務),在一定期限內再支付價款,且免收利息。即購物時無需付款即可下單,商品確認收貨後再付款。先買後付業務流程包括綁卡、授信、下單支付、還款。

“先用後付”模式源起於北歐,2005年瑞典金融科技公司Klarna為便利網路消費者支付流程,推出“先用後付”信用購服務。2012年後,美國、澳大利亞等國先後成立Affirm、Afterpay等公司專營“先用後付”業務。2019年,微信與淘寶先後試行“先買後付”(微信產品名為“先享後付”,淘寶為“先用後付”)。隨後,拼多多、美團等大型網路電商平台多數均開通了“先用後付”服務。2023年3月,蘋果在美國推出了Apple Pay Later服務,將允許消費者先購物後付費。 隨後,在2024年宣布關閉該項服務。

先用後付申請方式高效、簡便,同時,這種方式起到了引流促銷的作用。但是,2024年,一些平台推出的“先用後付”卻遭到不少網友吐槽。江蘇省消保委以及上海市消保委認為,商家像躲貓貓一樣地設定取消按鈕,無形中已經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知情權。12月,上海消保委提示消費者謹慎對待這種購物方式。“先用後付”模式,其實類似於信用卡交易機制。專家提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一旦因“先用後付”支付方式引起糾紛,應及時進行投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先用後付
  • 外文名:Buy Now Pay Later,BNPL 
  • 別名:先享後付、先買後付 
  • 屬性:消費購物付款模式 
  • 交易機制:類似於信用卡 
  • 提出時間: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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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先用後付”又稱“先享後付”或“先買後付”,由英文“Buy Now Pay Later”(BNPL)直譯而來,指用戶購物時,商家根據客戶信用情況提供的賒銷服務;選擇“先買後付”支付方式的消費者可在限期內先享受商品(或服務),在一定期限內再支付價款,且免收利息。
一般情況下,先用後付公司都會把消費者的欠賬打包成金融產品,在金融市場上銷售,從而獲得流動資金,接受新的支付請求。先用後付業務所依賴的就是借款人無法還款的機率計算模型,基本邏輯就是計算出有多少壞賬,然後根據這個數字確定應該收的利率,只要收到的利率多過壞賬金額,那就可以盈利。其實質是守信用的人幫不守信用的人還款,這在金融領域的其他產品上也經常會看到,例如保險就是用沒有產生風險的人的保費來償還有風險的人的損失。如果災難的面積很大,所有人都有風險,那保險公司就只能破產。

發展歷程

國際發展

“先用後付”模式源起於北歐,2005年瑞典金融科技公司Klarna為便利網路消費者支付流程,推出“先用後付”信用購服務。2012年後,美國、澳大利亞等國先後成立Affirm、Afterpay等公司專營“先用後付”業務。隨著信用消費浪潮和移動支付的勃興,Apple等大型科技公司以及Paypal、Visa等境外支付清算機構亦先後布局“先用後付”行業。Klarna公司在全球擁有1.47億用戶,市場估值67億美元,並曾於2021年最高達456億美元;2021年8月,Afterpay公司被美國移動支付公司Square以290億美元價格全資收購。“先用後付”成為全球金融科技熱門領域。
數據顯示,在德國和瑞典,先用後付已經占據了電商交易20%左右的份額,而在挪威、紐西蘭、澳大利亞、芬蘭等國家,這個比例也達10%左右。根據PayPal的調查顯示,在2021年美國的“黑色星期五”(the Black Friday,美國聖誕大採購日)中,使用先用後付完成付款的用戶接近六成。Equifax數據顯示,2021年以來,英國使用先用後付的消費者增加近300萬,約三成的人表示使用過先用後付進行購物。數據公司Cardify一項針對2000多名受訪者的調查顯示,大約45%的美國消費者在2021年的假日季首次計畫使用先用後付服務,46%的美國消費者表示,如果不提供先用後付服務,將降低消費支出。
2023年3月,蘋果在美國推出了Apple Pay Later服務,將允許消費者先購物後付費。即Apple Pay用戶可以將某一筆賬單分成四筆在六周內付款,零利息且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 2024年6月17日,蘋果公司宣布關閉自營的先買後付服務“Apple Pay Later”,用戶在使用Apple Pay結賬時僅可通過第三方合作銀行或貸款機構獲得分期貸款服務。

中國發展

2019年,微信與淘寶先後試行“先買後付”(微信產品名為“先享後付”,淘寶為“先用後付”)。隨後,拼多多、美團等大型網路電商平台多數均開通了“先用後付”服務。
2020年,在先用後付平台Afterpay、Affirm受到資本熱捧後,Afterpay在中國投資了消費科技平台“西瓜買單”,與大型商超、連鎖品牌等合作從線下切入先用後付服務;同期,金融科技平台樂信推出先用後付模式的產品“買鴨”,希望將線下的先用後付服務發展成新的業績增長點。但很快“買鴨”轉型為線上分期購物平台“買吖”,宣告樂信這段短暫探索的結束。
根據分析機構統計預測,2021年全球使用“先用後付”的用戶逾3.4億,占全球電子商務交易額近3%(約1570億美元)。
2024年4月,餓了么開啟一輪對“先享後付”功能的集中推廣,有用戶在點外賣時發現,頁面上原本的付款鍵變成了“0元下單”,但付款方式在這個頁面無法自主修改,進入下一個頁面後仍然無法使用其他方式付款。618期間,為進一步推動商戶簽約使用“先用後付”服務,淘寶平台從5月20日到6月20日期間,對報名簽約的商家免收先用後付軟體服務費,同時對報名簽約且產品促銷價在100元以下的商家免除審核,非活動期這一技術服務費是交易額的0.4%。
根據分析機構統計預測,到2025年,“先用後付”占全球電子商務交易額預計將達到5%,超過5000億美元,“先用後付”將成為電子錢包與銀行卡以外最常用的付款方式。

業務流程

綁卡

用戶在付款前通常需綁定銀行卡,取得客戶協定授權,主要作為後續還款時自動扣款需要。一般僅支持綁定借記卡,少數平台也支持綁定信用卡。

授信

即由用戶提供身份信息(中國為身份證),“先用後付”公司根據用戶信息調取內部或第三方資信數據,進行資信評估,以確認用戶信用可靠且有還款能力。中國諸如微信、淘寶等大型網路平台多藉助集團內“芝麻信用”“微信支付分”等類徵信產品,對“先用後付”用戶進行資信評估。

下單支付

用戶確認選擇“先用後付”付款方式後,在“先用後付”APP(或H5)支付頁面會顯示對應的還款計畫,包括期數、每期應還款、還款日等信息,並且需勾選對應的支付服務協定,點擊確認並完成安全驗證即可完成消費。

還款

“先用後付”賬期通常較短,多在1周至3個月不等,通常支持到期系統自動代扣和用戶主動還款兩種方式。正常按期還款或提前還款不向用戶收取額外費用,延期還款或違約可能收取滯納金。

業務比較

“先用後付”與銀行信用卡作為消費信貸類支付方式存在類似性;但究其細節,從申請辦理到具體使用各環節,“先用後付”與傳統銀行信用卡業務仍有較大區別:
區別項
先用後付
信用卡
提供方
銀行
暫無限制(常為電商平台、支付機構或其他金融科技公司)
申辦流程
需經面簽、身份識別等全面審核評估
僅核驗基本身份信息
授信額度
通常1萬~100萬
通常1萬元以下
套用場景
一般無限制
通常為小額消費類
還款周期
1個月為1期,最長可達3年
半個月或1個月為1期,最長一般不超過6個月
用戶側費用
分期收取手續費,逾期收取高額滯納金
分期不收費,部分機構逾期不收費
商戶側費用
收取正常交易手續費(中國約0.6%)
收取額外服務費或佣金,通常在3%~8%
徵信
同步央行徵信系統
一般不接入央行徵信系統
參考資料:

法律實質

“先用後付”是一種消費信貸模式,消費者可以在購物時選擇先獲取商品或服務,隨後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付款。這種模式通常與電子商務平台或金融科技公司合作,通過提供分期付款或信用額度的方式,為消費者提供便利。
  • “買賣+借貸”模式
在此模式下,可將“先用後付”拆分為一個分期付款買賣契約,加一個附條件成立的借貸契約。在借貸契約中,由“先用後付”服務機構或其合作的消費信貸機構向消費者提供個人消費信貸服務。消費者可將該服務所獲得的資金用於購買指定的商品或服務,資金基於用戶用款申請定向發放給用戶的交易對手或其他指定賬戶。當消費者逾期未付時,則由“先買後付”服務機構或其合作的消費信貸機構向消費者收取逾期利息等金融孳息。
  • “買賣+保理”模式
此模式下,可將“先用後付”拆分為一個分期付款買賣契約加一個保理契約。消費者在商戶購買商品或服務時,由保理公司向商戶提供資金,而“先用後付”平台會將該筆應收賬款債權讓予保理公司,從而使用戶獲得延後或分期清償前述應收賬款的服務及相應功能。無論是“買賣+借貸”模式亦或“買賣+保理”模式,若消費者按期完成支付,則此時“先用後付”即可視為一款延期支付的商業產品。反之,若消費者逾期未支付,則會轉換為金融產品。即“先用後付”實質為小額、輕量場景下的或有消費信貸或保理業務。平台利用先享後付的賣點吸引消費者,刺激消費,為商家提供拉新與引流服務,進而收取商家佣金;佣金可抵償公司壞賬成本,或用來與消費金融公司、保理公司合作向其支付或有債務費用,維持經營。

功能解答

淘寶客服:“先用後付”功能需要對消費者的信用進行評級,只有達標的消費者才能享有這樣的權利。如果前面有幾筆訂單使用“先用後付”,後續要取消的話,需要等待這幾筆訂單都通過“先用後付”付完錢,才能取消。
拼多多客服:正在履約的訂單無法取消“先用後付”的功能,但消費者選擇在確認收貨前退貨,平台不會進行扣款操作。拼多多“先用後付”是跟微信合作的,必須通過微信達到信用分數的標準才能開通,訂單完成全部付款之後才能關閉。手動確認收貨,或是時間到了自動確認收貨才會扣錢。需要退貨時,只要在規定時間內退貨,商家收到貨後會自動把訂單取消,不收任何費用。
先用後付
△拼多多申請“先用後付”流程提示跳轉微信

優缺點

優點

  • 便捷性
“先用後付”是電商平台提供的支付模式,按照電商平台的描述,使用這項服務,消費者下單時無需支付,等收到商品後,覺得滿意再確認訂單,或到付款截止日期,平台通過用戶綁定的賬戶自行扣款。“先用後付”是一種先鋒的消費模式。它提供了更長的付款周期又免除了利息費用,申請方式高效、簡便,適合沒有信用卡或不喜歡信用卡服務的人群。同時,這種方式確實起到引流促銷的作用,增加了消費者的購買意願,提高了商品的轉化率。
先用後付
先用後付滿意再確認訂單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表示,對於平台而言,“先用後付”功能可能會增加用戶的購買量,進而提升銷售額,幫助平台篩選出更有消費潛力的用戶,為後續精準行銷提供數據支持。

缺點

“先用後付”“先享後付”這樣的支付方式,本身無關好壞。但對於消費者而言,也暗藏套路和風險:
傳統的分期付款通常用於頻次較低的大額購物,而先用後付業務因其使用程式更加便捷、使用門檻更低,可以更便利地用於日常購物,導致公眾的實際消費水平超過原有預期。此外,如果消費者在不同時間通過多個平台使用 先用後付服務,造成過度消費,有可能難以有效追蹤還款進度,出現因延遲或無法還款而被收取手續費的情況,進一步造成消費者債務過快增長。
用戶在使用先用後付服務時,先用後付提供商有權獲得用戶支付的相關歷史數據。部分平台利用收集到的這些數據,與合作商家共同創建閉環的購物應用程式,推廣特定的品牌和產品。受制於激烈的市場競爭和向提供商支付的固定手續費,商品本身的折扣空間有限,商家和先用後付提供商或被迫尋找其他收入來源,以維持增長和盈利預期,用戶數據的獲取、保存、使用等面臨更大挑戰。尤其是隨著中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出台,個人數據保護的重要性不斷提升,先用後付提供商或處於“有技術沒有個人信息”的境地。
主要表現為部分先用後付提供商未充分評估並建立與自身產品相匹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部分先用後付產品沒有按照法律要求進行必要的信息披露,雖然先用後付產品與信用卡類似,但適用於信用卡的消費者保護措施並不一定完全適用於先用後付產品。部分先用後付提供商沒有向用戶提供健全的糾紛解決措施,特別是在發生商品退貨等糾紛時,消費者雖然可能完成商品退回,但需繼續付款,直至退貨或糾紛得到完全解決。此外,由於不同先用後付提供商遵循的法律法規不相同,滯納金和政策適用也有區別,導致用戶難以全面、準確理解相關政策。
從業務流程看,先用後付提供商需要提前墊資給商戶,因而對於現金流的需求很大。依賴高度發達的資本市場,其他國家的先用後付平台企業高度依賴股權與債務融資。而中國的先用後付提供商多通過銀行、信託、保理等金融機構獲取資金。較高的融資利息支出和難以上調的商戶手續費(商戶接受先用後付支付的成本一般高於其他電子支付方式),導致提供商的利潤空間被大幅壓縮。一旦用戶無法按時還款,提供商不良率將快速上升。低利潤率和高不良率的雙重擠壓,或對先用後付行業產生嚴重影響,進而波及金融系統的穩定性。
如果消費者未能按時完成支付,可能會產生逾期費用,並影響個人信用記錄。
2024年11月,不少消費者反映,網購時付款方式被莫名改成了“先用後付”,不用刷臉或輸密碼就能直接下單。還有不少消費者反映,他們都在不知不覺中開通了電商平台的“先用後付”功能,沒留神就“0元”拍下了商品。在點擊確認收貨按鈕後,收到突如其來的扣款通知,才驚覺這項功能。不僅第一次開通讓人摸不著頭腦,而且後續購物過程中都會默認使用“先用後付”功能,還沒來得及選擇已經確認下單。
在購物車結算頁面的下拉選項中,有一個已經被自動勾選的“先用後付”功能。很多消費者不需要額外確認或輸入密碼,就可以下單。
先用後付
被自動勾選
“先用後付”看似增加了購物的便捷性,但不少消費者表示該功能開通容易關閉難。“先用後付”的開通按鈕普遍設定得很顯眼,甚至無意間就開通了。但要想關掉不容易,關閉通道非常隱蔽、難找,要關掉“先用後付”一般要進“我的”,再進“設定”,再找到類似“支付”或“錢包”,才能找到“先用後付”的開關,通常都是默認開啟。但是如果存在未完成的訂單,暫時還不可以關閉此項功能。要等待全部訂單收貨或售後結束,且在此期間不再下新單,才能關閉。《法治日報》記者調查發現,取消該功能需進入多個頁面,操作繁瑣,一般需4至7步才能完成。
有網友說,不喜歡“先用後付”,只需點擊一下馬上生成訂單購買成功,一不小心就點錯了,對不懂網路購物規則小孩和老人很不友好。獨居老人對智慧型手機和網際網路功能不夠熟悉,而偷玩家長手機的兒童無法判斷支付風險和購買能力。對於成年人來說,也很容易導致超前消費和過度消費。更有部分家長由於開通此項功能後,購物就跳過了輸入支付密碼的過程,家裡的小孩很容易“誤點”操作,造成家長的困擾。“先用後付”捆綁“免密支付”,解了大人的囊中羞澀,也解開了對未成年人網路消費的束縛。
先用後付
網購"先用後付"真方便還是添麻煩?

國際監管

英國

英國政府明確表示,將制定措施監管“先用後付”行業,由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批准其準入資質,並部分借鑑消費信貸監管制度。具體而言,一是拓展業務前須進行用戶適當性檢測,避免消費者過度負債;二是要求將客戶信息上報徵信機構,加強信息透傳;三是允許使用者向金融申訴服務機構(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投訴。

美國

美國雖在“先用後付”市場發展中走在前列,但尚未就“先用後付”進行立法規制。2021年底,美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向5家知名“先用後付”服務商下發調查令,要求提供平台商業模式、消費者購物行為習慣等信息。同時在其官網對“先用後付”進行風險提示,指出行業存在消費者債務過度積累、服務商監管套利和違規進行支付數據收集等問題。

澳大利亞

澳金融監管機關明確指出,因“先用後付”不應直接獲取用戶信息,故不適用於該國《國家信貸法》。該國由證券投資委員會(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 Commission)對“先用後付”進行監管,委員會有權對其平台的客戶資質、服務提供方式、行銷手段、信息披露等進行限制或禁止。同時,澳大利亞金融業協會(Australian Finance Industry Association)在前述監管要求的基礎上,對“先用後付”制訂了更加細緻的行業規則,如企業需申請成為澳大利亞金融投訴管理局(Australian FinancialComplaints Authority)成員,並接受消費者投訴等。

新加坡

新加坡金融科技協會於2022年3月公告,將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指導下成立先買後付工作組,推出先買後付執業框架,為提供先買後付方案的組織推出行為指南和執行機制,以降低消費者過度負債的風險,為行業營造公平與道德的環境,保護消費者利益,以及建立消費者對先買後付服務和供應商的信心。

規範建議

各地消保委收到多起投訴,問題主要集中在網購中的“先用後付”“免密支付”方面。受訪專家表示,平台不能利用技術手段自作主張。“先用後付”模式未在購物頁面顯眼位置告知用戶使用方法和可能產生的問題,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增加了消費糾紛,應進行整改,相關部門也要加強監管。

監管建議

一是嚴守“金融業務持牌經營”紅線,遵循“同樣業務同樣監管”原則。金融活動持牌經營、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前提下進行,一直以來都是我國金融監管方強調的重點內容。對於“先用後付”全鏈條業務,應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保持監管政策取向、業務規則和標準一致。保護合法的賒銷、消費金融業務的同時,增強監管的穿透性、統一性和權威性,堅決防止利用“假包裝”“偽創新”進行監管套利。防範“先用後付”成為網際網路金融新的風險源。
二是探索將“先用後付”業務納入金融監管框架,開展審慎監管。建議頂層推動,釐清“先買後付”業務的監管定性,出台相應管理辦法,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如此可在商戶準入、客戶身份識別、合規展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對“先買後付”企業開展全方位、系統性的監管規制。
三是堅持底線思維與鼓勵創新轉型升級相結合。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是中國金融業發展實踐積累的經驗,也是新時代金融改革發展創新必須堅持的重要方針。在暫未就“先用後付”形成配套成熟的監管機制前,應由各金融監管部門各司其職,明確監管底線。

相關權益

2024年10月29日,江蘇省消保委認為,“先用後付”要能“一鍵開通”也要能“一鍵關閉”。商家像躲貓貓一樣的設定取消按鈕,無形中已經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知情權。2024年7月1日起實施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中,重點細化了經營者在網路交易、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義務,這對經營者合法依規地提供“先用後付”“免密支付”等功能也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2024年11月9日,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先用後付“應當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首先平台應該讓消費者自主選擇是否開通“先用後付”,其次要通過服務協定詳細告知消費者的權利和義務,並充分說明“先用後付”的優勢以及逾期後果、相關風險等,同時還要設定簡單便捷的取消方式,當消費者不需要“先用後付”時,可以方便地關閉。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商家開通“先用後付”的模式初衷是給消費者帶來更方便的體驗。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平台卻忽視了消費者真實的需求和感受,平台不應該通過技術手段代替消費者進行思考並做決定。商家不應通過默認勾選或其他方式,誤導消費者開通,同時要提供便捷的關閉模式。還要制定公平合理的規則,把規則全部準確地告知消費者,讓消費者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自主選擇,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消費提醒

江蘇省消保委

消費者在選擇這項服務時,應充分考慮自己的財務狀況和消費習慣,警惕由此產生的過度消費和信用風險。特別是對缺乏自控能力或對信用記錄有需求的用戶,不建議頻繁使用先用後付的服務。家長們更要引起重視,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這項功能的監管。

上海市消保委

“先用後付”模式,其實類似於信用卡交易機制,如果發生消費者沒有及時支付或者沒有支付的情況,就會導致消費者的信用受損。

專家提示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一旦因“先用後付”支付方式引起糾紛,應及時進行投訴。

相關事件

2024年12月,央視財經記者在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的痘院士專業祛痘·皮膚管理門店體驗“先享後付”過程中,先是被誇大皮膚問題、誘導過度消費。在簽約過程中,經理一直試圖拿走記者的手機進行操作。見記者不肯鬆手,經理乾脆起身,直接在記者手機上划來划去,替記者操作。經理一頓操作過後,還監視記者簽署內容極不真實的《服務確認書》,並且全程錄像、還要按手印。幾天后記者提出解約,卻遭到拒絕。
消費者王女士對中國商報記者表示,當時她正在拼手速付尾款,頭腦一熱就點擊付款,直到她後來再買東西的時候付款頁面還是顯示0元才意識到不對。隨後,王女士看到付款頁面的最下面有一個“先用後付”的選項不知道什麼時候被勾選上了。
2024年10月,江蘇丹陽的一名女士,發現父親頻繁領快遞,聲稱是“沒花錢”就買到的。打開他的購物軟體才知道,都是使用“先用後付”買的,關鍵是“他並不知道自己開通了”。
2024年10月,一個未成年高中生,在小紅書上發布帖子“人生建議:不要使用先用後付”,講述自己在某購物軟體上用過幾次“先用後付”後,忘記關了,導致後面無意識多花了好幾筆,一共欠下了900多元的待支付費用,而她的生活費只有1000元。
2023年12月,小王在一家體育用品折扣店內,使用“先用後付”下單購買了兩件標註為某知名品牌的服裝。該商品詳情頁及主圖均標註該服裝為XX品牌,兩份訂單的金額總計806元。小王收到貨物後,發現商品十分劣質,與正品不符,於是去“XX品牌”官網核實,確認所收貨物為仿冒品。小王將店主起訴至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要求其退還806元貨款並支付三倍賠償款2418元。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原告小王提交的兩份訂單信息顯示,其購買服裝時採用的是“先用後付”模式,實付金額為零,確認收貨後才會自動付款。然而,小王在店鋪內購買服裝的兩份訂單均未確認收貨,即原告小王尚未實際支付806元貨款,被告店主經營的店鋪也未收到該款項。故小王要求店主返還806元貨款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社會評價

商家開通“先用後付”的模式初衷應該是給消費者帶來更方便的體驗。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平台往往忽視了消費者真實的需求和感受,僅靠技術手段提升的購物體驗對消費者來說其實打了折扣。平台不能通過技術手段代替消費者進行思考並作出決定,只有真正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正確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才能實現共贏。(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 評)
“先用後付”要能“一鍵開通”,也要能“一鍵關閉”。商家像“躲貓貓”一樣設定取消按鈕,無形中已經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知情權。(江蘇省消保委 評)
“先用後付”作為一種新的支付模式,提供了更大的支付靈活性和購物便利性,確實有利於促進交易,但應當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上海市消保委 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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