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延

元延

元延(前12年——前9年)是西漢時期皇帝漢成帝劉驁的第六個年號,總計4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元延
  • 歷    時:4年
  • 啟用時間:公元前12年
  • 結束時間:公元前9年
  • 皇    帝:漢成帝劉驁
  • 政    權:西漢
  • 綏和
紀年對照,君主簡介,歷史大事,元年,二年,三年,四年,出生名人,相關年號,

紀年對照

西漢年號
元延
元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公元
前12年
前11年
前10年
前9年
乾支
已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君主簡介

漢成帝劉驁(公元前51年—公元前7年),西漢第十二位皇帝漢元帝劉奭孝元皇后王政君所生的嫡子,公元前33年—公元前7年在位,共在位25年。竟寧元年(前33年),漢成帝繼位。綏和二年(前7年),漢成帝去世,終年44歲,諡號孝成皇帝,廟號統宗,葬於延陵

歷史大事

元年

王商死,王根大司馬驃騎將軍。是年,北地太守谷永、中壘校尉劉向等因災異上言,論王氏專權問題。成帝赴張禹家徵詢意見。融恐慌為王氏所怨,勸帝勿信“新學小生”之言。前槐里令朱雲請斬佞臣張禹,幾死,因左將軍辛慶忌苦諫得免。慶忌為當時名將,旋卒。匈奴搜諧單于死弟車牙若靼單于立。

二年

烏孫內訌
元延二年(前11),烏孫小昆彌安日為降民所殺,諸翖侯大亂,成帝詔段會宗左曹中郎將光祿大夫,使安輯烏孫,立安日弟未振將為小昆彌,定其國而歸。時大昆彌雌粟靡勇健,未振將恐為其所並,變使貴人烏日領詐降,刺殺雌粟靡。漢遣段會宗立解憂公主之孫伊秩靡為大昆彌。後大昆彌、翖侯難棲又將未振將殺死,立安日子安犁靡為小昆彌。漢恨未能親自誅殺未振將,又遣段會宗發戊己校尉諸國兵,誅殺未振將太子番丘。小昆彌安犁靡勒兵數千騎圍段會宗。會宗說明奉天子之命來誅番丘。小昆彌以下乃號泣罷去。會宗還,奏以難棲為堅守都尉。

三年

行五均六筦之法
始建國二年(10)二月,王莽開始先後實行對鹽、鐵、酒專賣、政府鑄錢、名山大澤產品收稅和五均賒貸。此六種經濟事業的管制措施,稱為五均六筦。鹽、鐵專賣和政府鑄錢,是承襲武帝以來的舊制。酒的專賣在昭帝始元六年(前81)鹽鐵會議後廢除,改收酒稅。王莽時恢復酒專賣,規定賣酒毛利三分償付各種材料、燃料、工具消耗及人工費用,七分作為純利入官。對名山大澤產品的征課規定是,凡開採金、銀、銅、錫和采捕作為貨幣原料的龜、貝的工商業者,其產品不許在市場上自由出售,都要向政府申報,錢府在一定時期予以收購。凡從事魚鱉、鳥獸等的捕撈獵取和從事畜牧的,也同其他小工商業者及出售家庭副業產品者一樣,收其利潤的十分之一以為“貢”,經營者如不向政府申報和申報有隱瞞,則沒收產品,並罰一年勞役,五均賒貸是政府對城市工商業經營和市場物價進行統制和管理,並舉辦官營的貸款業務。具體辦法是:在長安及洛陽、臨淄、邯鄲、宛、成都等五都設立五均官,改市令(長)為五均同市,下置交易丞五人,錢府丞五人。其職責主要是負責平準物價。於四季之中月,根據實際情況定出合理價格,作為“市平”,即市場標準價格。若市場價格超過市平,政府則以平價拋售物資,若市場價格低於市平,則聽民自相買賣。同時還規定,眾商民買賣“五穀布帛絲錦之物”,是百姓生計所系,若有商民囤積拒售,五官考實其原收購價之後,用其本價買取,不令折本,然後以平價賣出。五均官還負責徵收工商稅,並經營向平民的賒貸。由於王莽政權的腐朽,推行上述政策官員多出身大工商主,他們與地方政權、豪富吏民狼狽為奸,操縱物價,強取百姓貨物。賒貸過期不還,便要罰作刑徒。官府收稅十分繁苛,至使廣大中小工商業者乃至居民深受其害。五均六筦成了對百姓的暴政。
貶匈奴單于為“降奴服於”
始建國二年(10)十二月,王莽下令將匈奴單于的名稱改作降奴服於,決定把匈奴的國土和人民分為十五國,立呼韓邪單于的十五個子孫作單于。派遣中郎將藺苞、戴級前往邊境召集應賜封單于者,又派立國將軍孫建等十二將統率士兵、壯丁、犯人三十萬人,分道出擊匈奴。先期到達的部隊在邊郡駐紮,待各路人馬到齊後才同時出擊。
作寶貨
始建國二年(10)十二月,王莽再次改變幣制,更作金、銀、龜、貝、錢、布之品,名曰“寶貨”。即金(一種,一斤值萬錢)、銀(二種)、龜甲(四種)、貝(五種)、錢(六種)、布(銅製十種),共二十八種貨幣。故稱五物六名二十八品。嚴禁私鑄錢幣,一家盜鑄,五家連坐。由於這些貨幣品類繁雜,比值極不合理,並且把久已失掉貨幣性能的龜貝原始貨幣強令通行使用,加以屢鑄屢廢,變更頻繁,在人們心目失去信任。所以,民間私下仍流通五銖錢。因遭到法令禁止,致使貨幣流通陷於停滯。一年後被迫廢除,只留小錢值一,大錢五十兩種繼續使用。

四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
中山王興、定陶王欣皆來朝,中山王獨從傅,定陶王盡從傅、相、中尉。上怪之,以問定陶王,對曰:“令:諸侯王朝,得從其國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國二千石,故盡從之。”上令誦《詩》,通習,能說。佗日,問中山王:“獨從傅在何法令?”不能對;令誦《尚書》,又廢;及賜食於前,後飽;起下,襪系解。帝由此以為不能,而賢定陶王,數稱其材。是時諸侯王唯二人於帝為至親,定陶王祖母傅太后隨王來朝,私賂遺趙皇后、昭儀及票騎將軍王根。後、昭儀、根見上無子,亦欲豫自結,為長久計,皆更稱定陶王,勸帝以為嗣。帝亦自美其材,為加元服而遣之,時年十七矣。
三月,上行幸河東,祠后土
隕石於關東二。
王根薦谷永,征入,為大司農。永前後所上四十餘事,略相反覆,專攻上身後宮而已;黨於王氏,上亦知之,不甚親信也。為大司農歲餘,病;滿三月,上不賜告,即時免。數月,卒。

出生名人

元延四年——劉衎漢平帝

相關年號

西漢
諡號姓名在位時間年號年期世系
高皇帝
前202年—前195年


孝惠皇帝
前195年—前188年


劉邦次子
(前)少帝
前188年—前184年


劉盈長子
(後)少帝
前184年—前180年


劉盈第4子
孝文皇帝
前180年—前157年
前元
前179—前163
劉邦第4子
後元
前163—前157
孝景皇帝
前157年—前141年
前元
前157—前150
劉恆長子
中元
前150—前144
後元
前144—前141
孝武皇帝
前141年—前87年
前140年—前135年
劉啟第10子
前134年—前129年
前128年—前123年
前122年—前117年
前116年—前111年
前110年—前105年
前104年—前101年
前100年—前97年
前96年—前93年
前92年—前89年
前88年—前87年
孝昭皇帝
劉弗
劉弗陵
前87年—前74年
前86年—前80年七月
劉徹第6子
前80年八月—前75年
前74年—前74年
孝宣皇帝
劉詢
(劉病已)
前74年—前49年
前73年—前70年
劉進長子(劉徹曾孫)
前69年—前66年
前65年—前62年
前61年—前58年
前57年—前54年
前53年—前50年
前49年—前49年
孝元皇帝
前49年—前33年
前48年—前44年
劉詢長子
前43年—前39年
前38年—前34年
前33年—前33年
孝成皇帝
前33年—前7年
前32年—前29年
劉奭長子
前28年—前25年
前24年—前21年
前20年—前17年
前16年—前13年
前12年—前9年
前8年—前7年
孝哀皇帝
前7年—前1年
前6年—前3年
劉康之子
劉奭孫)
前5年6月—8月
前2年—前1年
孝平皇帝
劉衎
(劉箕子)
前1年—公元6年
公元1年—5年
劉興之子
(劉奭孫)

劉嬰
(孺子嬰)
6年—8年
6年—8年11月
劉顯之子
劉詢玄孫)
8年11月—8年11月
年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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