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吏論

士同風於朝,農同業於野,雖官職務殊,地氣異宜,然其致功成利,未有相害而不通者也。古者八歲入國小,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十五入大學,學君臣朝廷王事之紀,則文法典藝,具存於此矣。至乎末世,則不然矣。執法之吏,不窺先王之典,紳之儒,不通律令之要。彼刀筆之吏,豈生而察刻哉,起於几案之下,長於官曹之間,無溫裕文雅以自潤,雖欲無察刻,弗能得矣。

竹帛之儒,豈生而迂緩也?起於講堂之上,游於鄉校之中,無嚴猛斷割以自裁,雖欲不迂緩,弗能得矣。先王見其如此也。是以博陳其教,輔和民性,達其所壅,祛其所蔽,吏服雅訓,儒通文法,故能寬猛相濟,剛柔自克也。(《藝文類聚》五十二,《御覽》六百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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