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演化論

價值演化論以“等量的勞動互相交換”作為研究經濟學的開端,解決了勞動價值論的矛盾。 價值演化論擁護公有制市場經濟。商品價值是根據“等價交換”通則與產品交換原則推導出來的,而產品交換原則又會隨著歷史的發展而演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價值演化論
  • 外文名:Value Evolution Theory
簡介,演化,

簡介

斯密開創了價值演化論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年)的“正義”概念有“分配正義”與“交換正義”之分。其中,“交換正義”是指,人們交換物品時不能損人利己,應該使物與物之間的交易等值。交換正義的執行通常必須藉助司法機關或準司法機關。於是,“交換正義”的思想潛移默化為近代社會廣泛接受的“等價交換”原則。
英國人亞當·斯密(1723-1790年)認為,供求平衡時,物品的交換就是“等價交換”,即“等量的價值互相交換”。由於價值一詞是19世紀以後才固定使用的,因此,斯密與亞里士多德一樣,也沒有使用“等價交換”這個詞,只是具有這種思想而已。
斯密認為,“等價交換”原則是一切商品經濟社會的通則。而“等量的勞動互相交換”只是初期野蠻時代的產品交換原則。對比這兩個原則後,斯密把勞動量稱為初期野蠻社會的產品價值。
斯密又認為,到了資本主義社會後,雖然“等價交換”通則沒有改變,但“等量的勞動互相交換”的原則卻一去不復返了。“等量的生產價格互相交換”成了新的產品交換原則。於是,斯密把生產價格稱為資本主義時代的產品價值。由於資本主義的產品交換原則包含了“等量資本要求等量利潤”與“等量勞動要求等量工資”等多項要求,而生產價格就是滿足這些要求的特殊價格,因此,資本主義的產品交換原則可以簡稱為“等量的生產價格互相交換”。當然,斯密沒有使用“生產價格”這個名詞,而是使用了“自然價格”。不過,馬克思(1818-1883年)說,“生產價格……,——實際上就是亞·斯密所說的‘自然價格’(《資本論》第三卷,第221頁)。

演化

斯密實際上已經開創了價值演化論,只是因為當時的學術界並不流行演化、進化這些詞,他才沒有使用價值演化論這個詞。其實,斯密的價值演化思想比達爾文(1809-1882年)的生物進化思想還要早83年。由於斯密被譽為經濟學之父,因此,他的價值研究方法值得重視。斯密在正式進入價值研究之前,曾預先提醒讀者,“這些法則決定所謂商品相對價值交換價值”(《國富論》上卷,第25頁)。根據這句話分析,斯密至少根據兩個以上的法則推理出產品的價值。仔細分析可知,商品價值是根據“等價交換”通則與產品交換原則推導出來的,而產品交換原則又會隨著歷史的發展而演變,所以,商品的價值應該是演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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