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增殖過程

價值增值過程一般指本詞條

價值增殖過程即剩餘價值的生產過程,指超過勞動力價值的那部分價值的形成過程。在資本主義生產中,價值的形成過程就是價值的增殖過程。剩餘價值產生的關鍵在於資本家在市場上買到了勞動力這個特殊商品。勞動力作為商品也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勞動力商品的價值是由生產和再生產勞動力所必須的生活資料的價值決定。勞動力商品的使用價值就是勞動,它能創造商品,創造價值和剩餘價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價值增殖過程
  • 性質:二重性
  • 類型勞動過程
  • 含義:剩餘價值的生產過程
簡介,形成,特點,評價,

簡介

資本主義生產過程具有二重性:作為勞動過程,僱傭工人的具體勞動創造出一定的使用價值,並把生產資料的原有價值轉移到新產品上去;作為價值增殖過程,僱傭工人的勞動作為抽象勞動形成新的價值,其中包括剩餘價值。

形成

資本主義商品生產過程,必然不是單純的價值形成過程,而必須是價值增殖過程。假定一個經營皮鞋生產的資本家,他按照勞動力的日價值5元僱傭工人。在生產過程中,一個工人需要耗費4小時的活勞動才能生產一雙皮鞋,並需耗費30元生產資料的價值(20元勞動對象+10元勞動資料)。假定一個僱傭工人在4小時中所創造的新價值也是5元。這樣,他所生產的皮鞋的價值,就是35元(30元轉移來的價值+5元新價值)。如果工人的勞動過程到此為止,每天只勞動4小時,生產一雙皮鞋,那么,資本家把僱傭工人生產的皮鞋拿到市場上出售,按其價值取回35元。這同他墊支的資本價值完全相等。勞動力的價值 (5元)恰好等於勞動力在勞動過程中所創造的價值(5元)。K.馬克思指出:“如果價值形成過程只持續到這樣一點,即資本所支付的勞動力價值恰好為新的等價物所補償,那就是單純的價值形成過程”。
但是,資本主義的生產過程,就其本性來說,絕不會到此為止。資本主義生產的唯一目的是榨取剩餘價值。為了實現這個目的,資本家決不肯把僱傭工人的工作日局限於4小時,只生產一雙皮鞋。他必然要把工作日延長到4小時以上,譬如說,延長到8小時,要工人在一個工作日內生產兩雙皮鞋,創造出10元的新價值。但工人的日工資仍然是5元,在這種情況下,資本家就可榨取到5元剩餘價值。這樣,價值形成過程就轉變為價值增殖過程。

特點

價值增殖過程的秘密,在於勞動力商品的價值同勞動力在使用過程中新創造出來的價值是兩個不同的量。從上述例子來看,資本家按照勞動力的日價值支付給僱傭工人 5元工資。維持僱傭工人勞動力一天所必需的生活資料,只要花費4個小時社會勞動即相當於5元就夠了。但是,在資本家看來,他既然按照勞動力的日價值支付了工資,勞動力一天的使用價值就歸他所有,由他支配;他完全有權要工人在一個工作日內為他勞動 8小時。由於僱傭工人每天的勞動時間增加1倍,他在生產中所消耗的勞動對象和勞動資料也相應地增加1倍:從30元增加到60元。8小時中所創造的新價值也增加了1倍,由5元增加為10元。這樣,生產出來的皮鞋的價值,即為70元。資本家按價值出售皮鞋,取回70元。而他購買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只花費了65元,因此,皮鞋的價值量和他墊支的資本之間產生了 5元的差額。
資本主義商品生產的價值形成過程就是這樣變成了價值增殖過程。所以,價值增殖過程不外是超過一定限度而延長了的價值形成過程。這個一定的點就是勞動力商品的價值。如果價值形成過程只持續到這樣一點,即僅僅把勞動力商品的價值再生產出來,那就不會有資本主義的價值增殖過程,也就不會有資本家對僱傭工人的剝削。

評價

馬克思說:“作為勞動過程和價值形成過程的統一,生產過程是商品生產過程;作為勞動過程和價值增殖過程的統一,生產過程是資本主義生產過程,是商品生產的資本主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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