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糾紛

僱傭糾紛

《僱傭糾紛》是2009年4月貴州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梁東。

基本介紹

  • 書名:僱傭糾紛
  • 作者:梁東
  • ISBN:9787806502471
  • 頁數:165頁
  • 定價:22.00元
  • 出版社貴州教育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04-01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書摘,目錄,

內容簡介

隨著我國城市化的進程,大量的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從事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等行業,受僱人員的勞動為城市建設做出了貢獻。雇員與僱主之間的糾紛也由於僱工人數的龐大,呈現出上升的態勢。其中,特別突出的問題是勞務費問題和僱工受傷賠償問題。
僱傭關係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雇員應當學會依法維權,僱主應當切實履行對雇員人身傷害的賠償責任。
《僱傭糾紛 》主要內容:
1. 僱工人身傷害糾紛,包括:僱工受傷、僱工死亡。
2. 僱傭糾紛中的責任,包括:僱主責任;僱主、雇員責任;其他責任(僱主、第三人責任;三方責任;雇員責任)。
書中使用的材料選自近年發行的報紙、雜誌以及網路等媒體,在此一併表示感謝。
別人的糾紛引發我的思考,法院的判決給我法理的知識。

書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2款之規定: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房主授權或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繫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期間上廁所是作為人的必需的、合理的生理需求,不僅與其從事的僱傭活動密不可分,有內在的聯繫,還應成為工作區域的一個延伸,僱主應當在時間上、空間上提供最基本的便利與保障。原告馮某在從事僱傭活動期間上廁所遭受人身損害,作為僱主的兩被告應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4. 橫木斷裂,僱工摔傷
[案情]2004年7月,被告俞某與被告沈某簽訂了一份建房協定書,協定約定由被告俞某為被告沈某建造四層住宅房屋。協定簽訂後,被告俞某將其中泥瓦工的工程分包給被告趙某,被告趙某召集了原告闞某等泥瓦工進行房屋土建工程。2004年10月,原告闞某踩在井架的橫木上接料時,橫木斷裂,原告闞某摔下倒地而受傷,被鑑定為三級傷殘。為此,原告闞某起訴三被告要求賠償43萬元損失。
[案件處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範圍和項目,法院判決僱主趙某賠償僱工闞某19.4萬元,分包人俞某對僱主趙某承擔的責任負連帶賠償責任,發包人沈某對被告俞某承擔的責任負連帶賠償責任。

目錄

第一章 僱工受傷
一摔
1.建房時架子倒塌
2.從車上摔下
3.如廁摔傷獲賠8000元
4.橫木斷裂,僱工摔傷
5.疏桃不慎摔落,判決僱主賠償
6.安全帶斷裂從電線桿上摔下致高位截癱
二推
7.被不明身份的人推下樓
三紮
8.剪刀扎傷眼
四撞
9.被強行拉磚的人撞傷,村委會先行賠付
五墜
10.拆卸空調不慎墜落致重傷
11.車輛突然啟動僱工墜落受傷
六碰
12.25年前在工作中碰傷眼
七擊
13.放炮炸石擊中額頭
八砸
14.電線桿折斷砸傷腿
15.礦井落石砸傷腿
九軋
16.三輪車後輪軋傷手
十卷
17.右腿卷進攪拌機
十一絞
18.右臂絞進起網機
十二鋸
19.電鋸鋸掉手指
十三刨
20.電刨子傷食指
十四炸
21.安裝雷管時發生爆炸
十五燒
22.點火燒磚,人被燒傷
第二章 僱工死亡
一墜
23.安裝太陽能熱水器從屋頂墜地
24.起床小便從二樓陽台踩空墜地
25.三齡童墜樓,保姆擔責
二摔
26.裝卸工從運煤車上摔下
27.從三樓施工台上摔下
三砍
28.被同事菜刀砍死
四溺
29.鐵架倒塌河中雇員溺亡
五中毒
30.裝修工煤氣中毒
第三章 僱傭糾紛
第四章 僱主責任
第五章 僱主、雇員責任
第六章 僱主、第三人責任
第七章 三方責任(一)
第八章 三方責任(二)
第九章 其他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