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辯

僧辯,①僧辯。南朝宋、齊間僧人。據《高僧傳》卷一三載,俗姓吳。建康(今江蘇南京)人。出家於安樂寺,受業於曇遷、玄暢。好讀經,其音哀婉折衷。傳有《古維摩》一契、《瑞應七言偈》一契。齊永明十一年(493)卒。②僧辯(568—642)。隋、唐間僧人,攝論師。據《續高僧傳》卷一五載,俗姓張,南陽人,後住於馮翊(今陝西大荔)。幼年出家。具戒後,專究經論,多從當時的京華學望智凝問學。大業初,召入大禪定道場。唐武德之始,步出關東,傳法於蒲虞、陝、虢。曾於芮城開講《攝論》,與道教徒論辯。貞觀(627—649)初年,被征為翻經證義。及至弘福寺建立,被召居之,使其講論,影響“海之內外,僧雜華夷,不遠萬里承風參謁”。又從道岳聽《俱舍論》,而尤善《攝論》。玄奘、圓測等皆曾聽其講學。其於《攝論》、《唯識》、《思塵》、《佛性》等論,皆有章疏流布。與法常齊名,是真諦所傳法相學的最後代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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