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暑論

《傷暑論》,6卷。清代徐鶴(字子石)撰,成書於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本書名為“傷暑”,實為溫熱證治專書。全書仿《溫病條辨》上、中、下三篇之式,凡先哲名言必標明出處,未標者屬作者己意。卷首設原病篇,載《內經》及吳瑭、王士雄、各溫病名家之言;卷一辨論篇,後附藥匯論二十四門,其中包括祛風、散寒、清暑、涼血等;卷二上焦篇、卷三中焦篇、卷四下焦篇、卷五寒濕篇、卷六正誤篇。全書闡述了“以暑為溫熱之綱,處處論暑,即處處論溫熱”這一主要思想,主張四時溫病熱病皆以傷暑統一之。

基本介紹

  • 書名:《傷暑論》
  • 作者:徐鶴(字子石)
  • 成書年代:清
  • 歸屬類別:中醫典籍
成書背景,流傳版本,作者簡介,內容簡介,影響評價,

成書背景

作者繼承《傷寒論》《溫病條辨》《溫熱經緯》等經典著作之精華,結合自己臨證經驗著成本書。

流傳版本

現存清光緒年間稿本。

作者簡介

徐鶴,字子石,又字仁伯,江蘇南匯(今上海浦東)人。徐氏稟性和平而多才多藝,對於書畫、經史、文章等多有心得,尤對醫術甚為用心,因其少患目疾,遂鑽研於岐黃家言,立身持志,滿懷救世之情。著有《傷暑論》一書。

內容簡介

1. 以暑為綱,寒溫統一 徐氏撰寫《傷暑論》一書,以“暑”冠之以書名,見解獨到。其在《傷暑論·辨論》篇中羅列“溫、熱、暑三字解”“辨溫即熱之證據”“辨熱即暑之證據”“辨暑與火治法相同之證據”四篇,詳細闡明了“暑”的概念,說明暑與溫熱同轍。徐氏認為,“暑”字按字典作“熱”字解,而《內經》平列六氣,但言“熱淫於內”,不言“暑淫於內”。又云:“《內經》或言五氣,或言六氣,每每言暑則不言熱,言熱則不言暑,不勝枚舉。”可知暑即熱,熱即暑,“暑、熱、溫、火四字作一字讀,省卻無數筆墨,而其理反覺明顯”。
徐氏強調“以暑為溫熱之總綱”這一核心學術思想,主張以“暑”統溫、熱、暑、火等病邪所致之證。不論四時,初病見里熱證,套用甘涼清化者,即為傷暑,輕者為冒暑;若見熱甚燥渴,竅閉神昏,套用鹹寒壯水、芳香開竅者,即為中暑。此乃徐氏對暑病的創解,並用以概括溫病的診治。礙於此創解可能不為他人理解,尤其是病患,因此徐氏在書中存在以“熱”代“暑”之處,如方名寫為“清暑(熱)白虎湯”。他解釋道:“暑令熱病可名傷暑,諸方可名清暑,若余令則名溫病、熱病,諸方則名清熱,所以從俗,宜也。假令冬得熱病,病家問:是何證?答曰:是冬溫,當用清熱白虎湯,彼必以為然。倘答曰:是傷暑,當用清暑白虎湯。其人必然駭異,反生疑慮,雖反覆明辨,彼終不信。此人情之常,無足怪者。”
隨著清代溫病學派的興起,至清末時期,溫病四大家葉、薛、吳、王學術思想的廣泛傳播已使整個溫病學的發展步入成熟階段,並逐漸形成了溫病與傷寒互為羽翼的寒溫統一學派。在此歷史背景下,《傷暑論》不僅專從“暑”的角度來論述外感病的證治,還另立“寒濕篇”,對於表傷寒濕、中焦寒濕、下焦寒濕的各種病證以及秋燥勝氣論都作了詳盡闡述。徐氏認為:“本論與《傷寒論》為陰陽兩大法門,《傷寒論》論六經,由表入里,是由淺及深;本論論三焦,由上及下,亦由淺入深。學者當先明傷寒,次詳本論。若真能識得傷寒、中寒,雖當盛夏,桂、麻、姜、附,投之起死;若真能識得傷暑、中暑,雖當隆冬,白虎、救陰,用亦回生。”可見徐氏主張臨證當辨清疾病的本質,用熱未必遠熱,用寒未必遠寒。
徐氏認為,傷寒、溫病各有所長,故兩者在臨床套用上當互為貫通、互相融合。這與清代後期及近代一些醫家開始將傷寒與溫病兩種學說融匯起來的學術嘗試,是相吻合的。如楊栗山《傷寒瘟疫條辨》中指出:“寒證有六經之傳變,溫病亦有六經之傳變,其陰陽臟腑順逆無二也。”吳鞠通的《溫病條辨》及王孟英的《溫熱經緯》亦融匯了仲景論說及方藥。又如近代名醫丁甘仁在治療外感病方面,宗《傷寒論》而不拘泥於傷寒方,宗溫病學說而不拘泥於四時溫病,在辨證論治中綜合運用傷寒六經與溫病辨衛氣營血理論及其代表方藥。徐氏對於仲景學說的認識,每從臨床實際出發,不受傷寒、溫病學派之囿。如認為太陽中暍,其言暍者,是“別於伏氣之熱病而言”也;又如其論述瓜蒂散,“吐中有發散之意,吐去其痰,則陽氣升暢,而寒自散,有一舉兩得之妙”,尤為中肯。
2.三焦分論,治宜合參 本書仿吳鞠通《溫病條辨》體例,以上、中、下三焦為總綱,分別論述傷暑、中暑、暑濕等病證的辨治。對於三焦的認識,徐氏認為:“三焦謂人身三部,如上部為上焦,中部為中焦,下部為下焦,非指三焦細網而言。”此觀點對病證的辨證立足於以病變部位為基本,進而判斷出準確的病機,並施以相應的治療,此與吳鞠通的三焦辨證方法有相似之處。
然徐氏的辨證思想及方法又有其獨特之處,其雖以三焦辨證為綱,但在書中卷首標題處不以上、中、下三焦分篇,而是分立為“上焦中焦篇”“中焦下焦篇”“下焦中焦篇”,可見徐氏認為,對於暑熱病的診治雖分三焦,然臨證遣方用藥時不可截然分開。其云:“暑熱溫邪之先犯上中焦肺胃者,乃吸受時令之暑熱,是為新邪,病必由上而下,先傷肺胃氣分。不解,漸侵及於中下,或入榮入血。”此處徐氏肺胃並提,表示外邪入侵,雖首先犯上焦肺衛,然中焦脾胃往往同時受累,臨證不得不察,治療時需同時顧及,否則病邪不解,將侵犯中焦,甚則下焦。徐氏還認為:“暑熱之邪,在上中焦氣分為淺,在中下焦血分為深。”其言:“暑邪傷上中焦肺胃之陰,則用膏、冬、粉、斛甘寒清熱,以救其陰;繼而暑邪傷下焦肝腎之陰,則用犀、羚、龜、鱉鹹寒壯水,以救其陰。”因此,上中下三焦的病證是由表及里、由淺入深的過程,而上中二焦與中下二焦往往相互關聯,在具體治療用藥方而亦是如此。如上中二焦多用甘寒之法養陰生津,中下二焦則多用鹹寒之法滋陰填精。
3.繼承古法,創立新方 《傷暑論》不僅闡述了其“以暑為溫熱之綱”的主旨,更是一部立足臨床的方書。其卷一“藥匯篇”參引清末醫家吳儀洛所著《本草從新》,詳述中藥的功效與主治,共497味,分屬祛風、散寒、清暑、涼血、燥濕、潤燥、涌吐、寒下、熱下、消導、通竅、消痰、殺蟲、行氣、破血、收斂、安鎮、補氣、養血等24門,每門後附有歌訣,便於記誦。
徐氏在本書中共立法177條,記載方劑129首,書中對病證及其演變過程的論述甚詳,不僅在症狀描述、病機剖析方面有勝於古人處,在治療用藥方面更有很大發揮。在繼承前人古方的基礎上,書中化裁創立新方多達74首,其中最有特色、最具代表性的方劑當屬清暑(熱)白虎湯,用於傷暑溫熱證(熱在肺胃氣分)。此方在《傷寒論》白虎湯兩味主藥知母、石膏的基礎上,加入麥冬、青蒿、石斛、梔子、天花粉、金銀花、連翹、綠豆衣、蘆根、枇杷葉等藥;並以此為基礎,根據不同的兼夾症加減藥物,演化出系列方,共有14首之多。例如,若兼見脈大而芤、汗出微喘,用人參清暑白虎湯;若兼見汗多脈散、喘息欲脫、氣液兩傷,則用生脈清暑白虎湯;若兼見少陽經證,則用柴胡清暑白虎湯;若兼見懊煩嘔、嘈雜痞悶,則用芩連清暑白虎湯;若兼見小便閉塞脹痛,則用知柏清暑白虎湯;若兼見咯吐痰多,則用二陳清暑白虎湯;若兼見胸痹,則用蔞薤清暑白虎湯。此外,傷於暑邪而兼併他邪,則辨邪論治。例如,若兼風邪,名曰暑風,加牛蒡子、薄荷、桔梗,名祛風清暑白虎湯;傷暑夾濕,則加茯苓、澤瀉、滑石,名化濕清暑白虎湯;傷暑兼傷食,則加神曲、山楂、麥芽,名通宮清暑白虎湯。由此可見其辨證論治之細緻。
徐氏除了化裁《傷寒論》經方,尤其精於對《臨證指南醫案》及《溫病條辨》中的溫病名方進行化裁。如對於《溫病條辨》中的加減復脈湯及其系列方,徐氏在復脈湯的基礎上去火麻仁,加茯神、熟酸棗仁以寧心安神,石斛清養肺胃之陰,甘枸杞甘潤養陰,鯊魚翅、血燕窩血肉有情而清補肺陰。徐氏名之曰益腎復陰煎,治療“實熱已退,腎陰傷耗,虛火內燔,金失滋養,不能生水,心神不寧,六脈虛數,一切陰虛內熱等證”。又於方後按三甲復脈湯之法依次加入牡蠣、鱉甲、龜甲,名一甲復陰煎、二甲復陰煎和三甲復陰煎。另有“治邪退身不熱,精神倦怠,脈虛甚帶數者”之人參復陰煎,“治汗出,心神無主,陰陽欲離未離,脈浮欲散者”之龍牡復陰煎。由此可見,徐氏對於溫病名方具有深刻的理解,其在此基礎上結合自己的臨床實踐進行化裁,尤為得法。
此外,《傷暑論》還體現出用藥輕靈這一特色。徐氏臨床主張遣方用藥“四兩撥千斤”,其方藥味多為十味左右,藥量一般在二三錢,這與江南孟河醫派用藥輕靈的特色相吻合,具有明顯的地域特徵,正可謂“因地制宜”。
4.辨駁疵謬,闡明己見 徐氏在本書卷六列“正誤篇”共37條。長期的臨床實踐經驗,加之熟讀各家之言,善於思考,使其不迷信於先賢之論。其言:“歷代醫書,汗牛充棟,其立言之誤,指不勝屈,今舉其大端數十條,閱者由是而上溯各家之言,其得失是否,自能不破而解。蓋立論首在正名,夫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余謂名正而後言順,爰作《正誤篇》以正之。”
徐氏認為,李東垣昇陽散火湯與清暑益氣湯實為大謬。其云:“立名一誤,遂致再誤三誤而不自覺,宜乎使後學如入迷途而莫知其路矣,不得不改正……寒傷肌表,陽氣被遏,致惡寒肌熱,四肢發熱,蓋人身陽氣上行,若被寒郁而陽氣不得達,故肌表四肢皆發熱也。此方升真火,散寒郁。”昇陽散火湯方中羌、獨、柴、葛、升、防,無非昇陽散寒之品,並無清熱散火之藥,既曰昇陽,又曰散火,毫無根據。徐氏認為此方當更名為昇陽散寒湯。又如清暑益氣湯,徐氏謂其“只有清暑之名而無清暑之實”,認為當更名為益氣昇陽除濕湯,主治“元氣本虛,當長夏濕熱炎蒸,感受濕邪,以致四肢睏倦,精神減少,胸滿氣促,身熱心煩”。
此外,對於某些病證名中前人所論之謬,徐氏亦予以糾正,體現出其對於醫學先賢思辨之深刻。例如“陰暑”一證,徐氏反對古人將夏月所得傷寒、中寒證等稱為“陰暑”,認為:“若有陰暑之名,則亦陽寒之名,此不荒謬?”陰暑之概念易與中暑相混淆,故後世雷少逸《時病論》中指出:“暑雜亂紛紛,或以寒為暑,或以濕為暑,如漿水散、冷香飲子、大順散等方,明明是治夏月陰寒之劑,而皆標曰治中暑。”王士雄《溫熱經緯》亦云:“夏月此等證候甚多,因畏熱貪涼而反生寒濕之病,雖在暑令,實非暑證,忌用寒涼。昔賢雖知分別論治,惜不能界畫清厘,而以陰暑名之,遺誤後學不少。”徐氏認為:“惟王孟英注方,絕無此病。”又如穢濁和霉濕二證,徐氏認為:“萬物若被濕熱蒸熏,未有不穢濁霉腐者,是以濕熱、傷濕之證,未有不兼穢濁者。故言濕證,而即寓穢濁在內,不必另立穢濁也。”故另立穢濁、霉濕名目,屬於多此一舉,易於混淆。再如晚發和時行二證,徐氏認為:“屬後世醫家籠統混語,不可以作為證名,不如處處靠定六氣之名,自然名目清晰,治法可依。”

影響評價

本書在溫病學說的發展過程中具有重要的學術地位,促進了中醫溫病學說的完善及臨床辨證論治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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