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式眾籌

債權式眾籌本質上是投資者和籌資者雙方按照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本金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按照我國《契約法》第196條規定:“借款契約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契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債權式眾籌
  • 外文名:Creditor's rights crowdfunding
債勸灶戰頸權式眾籌的相關義務
眾籌投資者是小額投資者,所以眾籌的投資者主體還是自然人,籌資者通常是法人。
債權式眾籌中,借款人的主要義務有:
1、依漿霉估約使用借款的義務。借款用途是投資者斟提員辯酌決定是否譽謎只投資的熱巴淋關鍵,也是確保契約期滿後,籌鞏厚糠射資者能否還本付息的客觀要求墊翻。所以,如果籌資者沒有按照契約約定的用途使用款項,投資者可以提前收回投資或者解除契約。
2、依約支付利息的義務。
3、依約返還借款的義務。投資者的主要義務是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投資款項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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