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上限

債務上限是指特定機構正常運營情況下的最大債務承受能力,根據收支配比,扣除固有支出部分剩餘的即是最大債務承受力。對於剩餘的核准定義不完全,但是當債務大於固有資產,營運周期收益總和不能維持債務償還和可持續運營時,將不再享有資產自主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債務上限
  • 外文名:debt ceiling/debtcap
  • 含義:正常運營下的最大債務承受能力
  • 涉及方面:債務

上限定義
1,不影響機構正常運營情況下的債務上限;
2,影響機構運作不致命的債務上限;
3,終極上限或者致命底線上限。
在第一種情況下,可以透過部分固有資產抵押或者借貸的方式獲取資金,不改變全局性運營狀況;第二種情況下,通過資產解禁出售的原則,縮小主體支出機構,通過資產出售的方式獲取資金,保全主體的穩固;第三種情況下的上限,是風險性投資,債務超過資產的一種價值的一種極限運作,沒有意外都難以保證主體,全局的穩固幾乎不可能維持,有意外的狀況之下,幾乎全盤崩潰,失去幾乎全部固有許可權,並且還可能零頭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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